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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451 - 135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現場設置壓製成形固化機組系統、切割拋光機組等設備,再查貴公司係將石英、不飽和聚酯樹脂原料混合攪拌、壓合、固化、拋光製成石英板,與許可證核定之製程內容(礦物研磨、攪拌、壓濾及鍊土或噴霧乾燥製成陶藝土或陶瓷土)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P-155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2-607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655-YX)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T5-293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Q7-889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203-VX)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127-PN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T5-635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5-475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605-WX)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P9-657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R2-506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1,0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30mg/L、懸浮固體:62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1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且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製程金屬零件噴漆作業產出廢油漆桶(含漆渣)、廢鐵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Q7-657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Z8-890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YM-644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BK-731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517-UE)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F-515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8-083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683-MV)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510-W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058-X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BK-052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342-UN)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W2-439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9-602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721-PD)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362-GC)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251-MZ)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4-501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未提送控制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經查違法事實如下:貴事業於109年6月9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L/09/193/H0603),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27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本次查驗6只貨櫃情況如下:(一)編號:FCIU8978049:廢塑膠混合物及碎廢布。(二)編號:FSCU8319518:廢布及廢棉絮及夾雜石塊等。(三)編號:TSLC0508346:廢布及廢棉絮。(四)編號:TSSU5010304:廢生活垃圾等。(五)編號:TSSU5028108:廢布及廢棉絮等。(六)編號:WBPU7067058:廢布、廢棉絮及廢塑膠袋等等。二、貴事業報運出口6只貨櫃夾雜廢塑膠混合物、廢石塊、廢塑膠袋、廢生活垃圾、廢布及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109年12月20日12時許發生火災,查獲貴公司因火災持續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及他人財物。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990-W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F-854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9-081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477-S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G7-696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YW-205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KZ-182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JQ-839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423-M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U-349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E-362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TZ-379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6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2957-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4.2 mg/L、鎳:4.8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採樣放流水,放流水樣品檢測結果鎳濃度1.4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mg/L),爰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9年10月7日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後於109年10月12日派員複查並採樣放流水,放流水樣品檢測結果鎳濃度1.29mg/L仍超過放流水標準(1mg/L)。

第 270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