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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301 - 133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6201-02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於108年6月6日府環稽字第1080134085號函停工在案,故應依照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於指定日起6個月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本府前於108年11月8日府環空字第1080283227號函通知試車,並於說明四告知應符合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應於109年5月8日前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雖貴公司於109年5月7日提送確認報告書,惟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故本府於109年9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90234180號函駁回。貴公司未於期限內完成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JM-107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H-242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370-W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RN-729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Z8-317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935-F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S8-902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W-03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6-974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CD-613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K-902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E-593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P9-089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687-K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於109年度內受主管機關罰鍰之處分,累計達3次者,依「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停止機車排氣檢驗業務1個月。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9-850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R-233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T3-472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5萬元罰緩,並限110年7月23日前,依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下腳料暫存區採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1/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12日下午1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二樓實驗室查獲化學器瓶身標示為「二氯甲烷」,數量1瓶計665.4公克(含瓶身重),因未標示成分含量及來源,故無法判定該化學品是否為毒性化學物質。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3日前往採樣,並送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分析,依檢測報告109年6月23日(109)環檢一字第2375號,確認為「二氯甲烷」濃度成分含量83.7%W/W,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P-254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3-243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E-889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U-48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T7-194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452-MW)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P8-78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貴中心稽查並採樣放流水,放流水樣品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3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25mg/L)。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清洗地面含豆渣之廢水未經處理,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將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承受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收受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木材再利用為鍋爐之燃料。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R2-770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CU-942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UD-509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BS-075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DN-241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GQ-768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G7-020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L-465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L6-529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造之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之全院道路柏油、水溝排水改善、人行道舖面及路燈更新工程,位於本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附近,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18日(星期日)下午13時0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有人手持電動鑽地機進行施工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6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排放廢(污)水,經查係貴廠散漿製程之廢水收集陰井馬達故障,導致製程廢水溢流至前開放流口,有疏漏廢(污)水至水體之虞。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日薪企業社)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食品製造/處理程序-動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34-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於陳情人住家嗅得異味態樣與貴企業社在門口之異味相同,並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靜電集塵器(編號:A101)操作電流0.2安培,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0.5~2安培)。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ML-143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MK-293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未定著地面(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桶槽增建工程(合約金額:44,452,000元,執照號碼:(109)雜字第會龜00036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2月28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343168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1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1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第 267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