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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201 - 132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英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合約金額:456,105,306元,工程面積:1,902.2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166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19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14086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11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1月2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英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合約金額:456,105,306元,工程面積:1,902.2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166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11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昇陽建設中壢區都市更新案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8日7時3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1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2/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吳禮邦-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2日7時43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攪拌機1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2/02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近期進行廠房油漆粉刷作業,查獲貴公司油漆粉刷器具清洗產生之白色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逕由貴公司排水溝排出道路側溝,續流至最終承受水體南崁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2/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109年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年實際產量為1公噸以上(約10.1公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6桃廢處字0035-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辦理。依上開規定貴公司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製成各項資源產品之廢棄物種類、使用量及其資源化產品名稱、用途範圍、產出量、流向、數量與前月底之庫存量等相關資料;惟貴公司未於109年12月10日前於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109年11月份上開相關資料,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造之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之全院道路柏油、水溝排水改善、人行道舖面及路燈更新工程,位於本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附近,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5日(星期日)下午13時27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挖土機進行施工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2/0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20日至貴公司所屬桃園廠現勘,現場廠內用地範圍含防火巷及後方空地面積,經現勘確認用地面積已達100平方公尺,且經查貴公司桃園廠與本府經濟發展局登記之用地面積為146.034平方公尺,與貴公司於108年9月4日申請書所載用地投影面積75.78平方公尺不符。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判定貴公司桃園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業」,應依法於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另查貴事業因歇業廢止工廠登記一案,業經本府經濟發展局於108年10月3日以府經登字第108905280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且貴事業未於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109年10、11月間將使用完之有機溶劑廢鐵桶(C-0301)交由聰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1/02/01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9年7月8日及7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木材混合物(含廢金屬片、廢美耐板及廢鐵等)破碎分選作業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查,經查貴公司承攬富鼎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維護保養地下水過濾設備,從事補充樹脂與更換活性碳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及非屬合格運輸業者,逕行清運廢活性碳後,再交予威翰環保公司清除再利用,且未與威翰環保公司簽訂清除及再利用合約。
處分日期
2021/01/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造之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申請桃園區民生路與大華五街口電桿下地工程,位於本市桃園區民生路與大華五街交叉口從事道路施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凌晨1時22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山貓)進行馬路修復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29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廢氣處理程序產生鉛、鎳、汞、鎘、銅二次熔煉之排放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 (廢棄物代碼:A-8801),惟遲於109年12月8日完成設置甲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茶專路9之9號)稽查,查貴公司109年11與12月「三氧化鉻」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於109年11月30日結餘量為25公斤,另於109年12月15日使用25公斤,與現場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11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1/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日日旺畜牧場,本局派員查獲臺端收受事業產出之豆渣(植物性廢渣,廢棄物代碼:R-0120)與牧草拌合後飼養牛隻,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再利用行為,惟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臺端109年12月9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復於110年1月5日派員複查,臺端仍未將前開缺失完成改善,且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依規定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1/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9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營運紀錄申報系統,貴事業營運紀錄申報異常,超過30日未再利用完成(聯單號碼:H53A031810900018、H53A031810900013、H53A031810900016、H450390410900013、H53A03181090004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9年11月17日現場勘查發現貴事業之原料、半成品堆置於門口(廠外),據現場人員表示廠外約300包、廠內50包(1包約350公斤)與勾稽申報資料貯存量0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8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桃廢處字第0077-6號),案經本局110年1月26日派員至貴事業廠區稽查,發現貴事業於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貯存區設置移動式破碎機及移動式磁選機,破碎機用於破碎污泥粒料,查獲已破碎之污泥粒料約30至40包太空包,上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含堆置場)-廢棄物固化處理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115-01號)。貴公司廠區後方鐵皮屋新設置加工設備及輸送履帶進行下料作業,現場並產生異味及白色煙霧;經查該加工設備係前開程序之製程設備,惟貴公司未將該設備納入許可證,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造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市桃區中路三段109地號等4筆土地,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下午13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吊車吊掛鋼軌樁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造之匡群實業股份有公司-集合住宅、店舖、一般事務所新建工程,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2地號等2筆土地,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8日(星期日)下午13時51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有二台挖土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於放流口D05採樣檢測結果,BOD:45.1mg/L、COD:150mg/L、油脂:16.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BOD:30mg/L、COD:100mg/L、油脂:1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09年6月9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L/09/193/H0603),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27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經查6只貨櫃夾雜廢塑膠混合物、廢石塊、廢塑膠袋、廢生活垃圾、廢布及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1月26日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24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9年10月14日變更負責人,惟遲於110年1月26日(本局收文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H4314176)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廢水處理程序中產出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有害廢棄物,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7年6月開始申報貯存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遲於109年11月清運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欣倫畜牧場,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511010003),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8日派員督察,查獲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惟未將廢木材再利用檢核資料登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本局109年11月18日桃環稽字第1090106437號函限期臺端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復於110年1月5日派員複查,臺端(即欣倫畜牧場)仍未將前開缺失完成改善,依規定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9年1月~11月),發現貴事業皆未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鋼鐵使用量、碳化矽(金剛砂)使用量及鋼鐵生產量、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規定-噴砂機之原料總進料率、防制設施操作紀錄規定-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等資訊未每日記錄,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8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污染源蒸氣鍋爐(E001)之袋式集塵器(A003)因設備故障過熱造成集塵袋濾袋燒破損壞,導致大量黑煙經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至廠區外,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S9-897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E-395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輸入錯誤車牌號碼累積共五輛車且未主動通報本府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晚上22時38分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文中二路與正光二街交叉口旁空地稽查,發現現場挖土機進行整地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9年1月~11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9年5月~11月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9年12月28日派員現場查核發現於桃園市大園區後厝里2鄰24-2號堆置原料、半成品、產品約100噸及破碎機1台,惟查該廠區非屬再利用機構之貯存堆置範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682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作業產出之廢鋼筋、廢塑膠及廢木材等廢棄物,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1/0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東海畜牧場,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807220008),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8日派員督察,查獲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惟未將廢木材再利用檢核資料登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本局109年11月18日桃環稽字第1090106436號函限期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復於110年1月5日派員複查,臺端(即東海畜牧場)仍未將前開缺失完成改善,依規定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22日晚上10時1分接獲民眾通報違反地點發生火警事故並持續燃燒,經派員調查係貴公司管理不善致發生火災產生異味,現場未有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Q5-42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LL-301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B-135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22日晚上10時1分接獲民眾通報違反地點發生火警事故,經派員稽查並於10時42分及110年1月23日下午1時17分至廠區圍牆旁承受水體前檢測消防廢水分別為pH2.5及pH5.6;貴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酸性消防廢水,致廢水經由道路側溝流至灌溉溝渠,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南上路​290巷21弄5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係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產出之廢棄物(廢塑膠下腳料及生活垃圾),委託榮成環保服務企業有限公司清運至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處理,惟貴公司未與前揭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廢棄物清除及處理合約。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2月30日現場勘查發現貴事業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使用RDF作為原料,且廠內所產生衍生性廢棄物漿紙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4)亦作為原料投入混燒,惟未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黃○○已於109年8月28日離職,貴事業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陸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稻穀暫存遮雨設備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9,350,000元,工程面積:30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1262號,拆建合併),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7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03922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5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5月1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106年起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且具有防焊(綠)漆之印刷製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1/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CU-491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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