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501 - 19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956-S5)排放黑煙污染度為7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82-Z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2913)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8%,超過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80-QM)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一、貴校操場跑道及籃球場因下雨有積水之現象,貴校未依環說書定稿內容(第5-36頁,略以,綠建築規劃之基地保水指標承諾操場採透水性鋪面,避免使用違反環保的人工材質之跑道)切實執行。二、次依貴校於環說書中(第7-32頁,略以,由於本校不使用地下水,故並不會影響地下水之水文)承諾不使用地下水,故並不會影響地下之水文;惟卻向本府水務局申請挖深水井,由地下水抽出使用作為簡易自來水用水來源汲水至今。貴校未依核定之環說書登載內容、承諾事項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三、綜上,違反環境影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即凌晨3時54分以動力機具進行鑽孔工程。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漢鼎興豐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20日下午13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行為時段以動力機具逕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15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硫酸銅產品因雨水沖刷由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老街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平鎮工廠107年4月份「間-甲酚」運作紀錄表107年4月2日購入5,100公斤、4月16日購入3,300公斤、4月23日購入5,100公斤、107年4月1日至30日共計使用11,080公斤,結餘量為9,16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於107年5月10日前完前一個月(107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以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辨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詢行政院環境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熱媒加熱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燃煤底灰、R-1107)暨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燃煤飛灰、R-1106)應以袋裝方式貯存,案經本局107年4月17日派員查處結果,上述廢棄物堆置於廠區內未以袋裝方式貯存,貴公司廢棄物貯存方式與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2袋無機性污泥(D-0902)露天貯存於廠區圍牆旁,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詢行政院環境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中壢工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應以袋裝方式貯存,案經本局107年4月17日派員查處結果,上述廢棄物堆置於廠區內未以袋裝方式貯存,貴公司廢棄物貯存方式與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龜山區善捷段43地號工區前道路及側溝內皆有泥砂淤積殘留情形,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4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於107年3月31日更換負責人(負責人姓名由陳國周變更為陳詩詠),遲於107年5月30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負責人變更後30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區大有段60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市桃園區大有路47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8日7時24分派員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進行前開工程,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記4點(2)物料堆置記10點(3)車行路徑記10點(4)工地出入口記4點,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府107年1月31日府水行字第1070024743號函,函示貴公司截至106年9月申報用水量55,496立方公尺仍有地下水使用情形,足見貴公司於100年5月12日經本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後,貴公司仍有地下水使用之記錄,核已違反本府100年5月12日以府環水字第1000701420號公告內依土污法第17條第3項之禁止事項,本府爰依土污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廢棄物成份特性分類貯存。
- 處分日期
- 2018/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5日至貴事業查核事業廢棄物上網申報流向情形,經檢視貴事業廚餘再利用合約書係委託仁福畜牧場(管制編號:H5109437)進行再利用,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5年11月至106年11月期間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廚餘清除、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5日至貴事業查核事業廢棄物上網申報流向情形,經檢視貴事業廚餘再利用合約書係委託仁福畜牧場(管制編號:H5109437)進行再利用,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5年11月至106年11月期間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廚餘清除、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核發之許可證,分別為印染整理程序(M01),證號H6123-00,熱媒加熱程序(M04)證號H5034-03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證號H5053-03,查核時現場運作中,查現場防制設備操作參數,A4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數值為40mmH2O,許可核定範圍50~150mmH2O,未在許可範圍內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C9-087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GD-746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B-265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470-QZ)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7350-YC)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伸線機排油管線異常,導致伸線油流至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家電及資訊物品拆解作業,經現場查核107年3月份受補貼機構操作日報表,發現廢電風扇處理量為1,181台,超過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申請文件核定每月最大處理量808台,惟此每月最大處理量之變更未於變更前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局辦理變更登記。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日係執行空氣污染物之稽查檢測案件。2.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073-00號」,污染源為流體化床式焚化爐E002、二次燃燒室E003;防制設備為洗滌塔A002,濕式超音波洗滌塔A003、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排放管道編號P001,本日受測之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戴奧辛,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3.本局委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分析作業。4.本案採樣分析結果,倘超過排放標準(0.5ng-TEQ/Nm3),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107年4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污染源表面噴塗區及隧道式乾燥爐操作中,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X2-13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8M-217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U-46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5%,超過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JW-B5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V-151)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6%,超過排放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市中壢區實踐路229號1樓從事餐飲業(喆鬍子牛排),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13日於陳情人起居場所量測店內冷凍櫃風扇設備噪音低頻均能音量為37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之夜間第三類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32分貝),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限期改善屆滿後派員複查,於相同地點測量均能均能音量為34.8分貝,仍超出上揭噪音管制標準2.8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2)物料堆置(3)車行路徑(4)裸露地表,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開南大學儲藏室拆除工程(管制編號:H46B6116,合約金額:890,476元,工程面積:952.67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6年4月25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93625號函說明十二暨106年7月12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161606號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6年2月1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6年6月2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鍋爐蒸氣生產程序及印染整理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01-W6)排放黑煙污染度為7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IQ-601)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752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2%,超過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71-RN)黑煙排放檢測值為61%,超過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將畜牧廢水排放於道路側溝,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側溝有泡沫殘留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8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於106年9月5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及106年10月24日完成公司地址變更,遲於107年4月27日富揚字第1070427號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基本資料變更後30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87-AN)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9%,超過排放標準35%。
第 391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