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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951 - 70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貴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屑)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審酌相關監視錄影檔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駕駛人於110年12月21日13時5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人行道上隨意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請貴公司所屬人員爾後勿再隨意丟棄廢棄物,以免受罰。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案經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8日訪查該市全國汽車旅館病媒防治作業情形,發現貴公司人員於施作病媒防治工作時,未依規定穿著安全防護設備,嗣經本局於110年12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確認貴公司施藥人員施作時未配戴手套,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9年6月24日10時15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臺中港區稽查,經查貴局權管之土地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直接裸露)、空地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設置或採行任何防制設施(直接裸露)、空地內運輸車輛離開前未進行任何清洗及處理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空地內以車輛與挖土機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作業未設置或採行任何防制措施、空地內地面裸露區域未設置或採行任何防制設施、空地內車輛出入口夾帶砂土髒污致路面色差,上述缺失分別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9年4月25日13時30分派員抵達台中港區碼頭附近查核,稽查時貴局負責維護管理之碼頭鄰近道路有髒污致明顯色差,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逸散性管辦)第9條第1項規定並記缺失4點,本局續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109年4月30日以電子傳遞方式限期貴局所屬公司應於109年5月8日前完成改善。案經本局續於109年6月15日13時50分派員會同貴局所屬公司人員進行復查,經查現場仍未完成改善(西6號碼頭鄰近道路有髒污致路面明顯色差),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暨逸散性管辦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9年4月22日8時55分派員抵達台中港區碼頭附近查核,稽查時貴局負責維護管理之碼頭鄰近道路有髒污致明顯色差,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逸散性管辦)第9條第1項規定並記缺失4點,本局續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109年4月30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90045317號函以電子傳遞方式限期貴局所屬公司應於109年5月8日前完成改善。案經本局續於109年5月13日10時25分派員會同貴局所屬公司人員進行復查,經查現場仍未完成改善(碼頭鄰近道路有髒污致路面明顯色差),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暨逸散性管辦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督察,督察時製程運作中,進廠前查貴公司無故障報備情事,現場查獲數項違法事項如下:(一)現場發現製程有使用磷酸添加於結晶槽,惟該物料未列於核定許可原物料內,並請貴公司提供110年1月至8月購買磷酸資料。(二)核對污染源防制設備操作參數,發現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9)壓差計顯示為195 mmH2O,已超過許可證核定參數上限10%。綜上,貴公司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工區外使用鐵桶露天燃燒廢木材、鐵罐及廢塑膠且未設有任何防制設備以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翊泰商行)所有車號ABY-6053車輛於110年12月6日10時49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2月23日0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5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10年11月23日22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抽風機)從事餐飲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棄置垃圾包致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2月18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100015151號函附裁處書處貴社1小時環境講習,並於110年9月10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通知貴社接受環境講習人員(9月11日寄達代表權人之同居人),令貴社接受環境講習人員於110年9月30日下午3時至本局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惟該人員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該公司清洗器皿產出廢水(含食用色素5、6號)未妥善收集處理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貯存廢液容器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經下雨天溢漏致廢液流出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工地出入口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土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躍中企業社)所有車號6736-GC車輛於110年12月10日14時17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6736-GC車輛於111年2月16日至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德進企業行)所有車號KEJ-8017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12月24日11時25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設廠經營工業社,本局於111年1月15日15時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臺端表示本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製程,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就已經決定將房內作業設備拆除及結束營業,又因廠內原本儲放3座的皮膜作業廢水,因結束營業自行使用抽水馬達將3座的皮膜作業廢水排放至廠房旁的五福溪造成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案已將房內作業設備拆除及結束營業,爰此,不再另予限期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7月份處理紀錄表,貴公司PAC最大加藥量為1124 kg/日,低於許可登載之最小值(1350.14 kg/日),顯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塊掉落污染周界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70-00號),查核時製程運作中,現場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鋁材(原料及產品)及天然氣之每日紀錄及污染源操作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月27日22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立行街與育賢路口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櫻花建設拾伍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2316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月21日19時14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自由路四段與環中東路四段口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協勝建設地上14層地下3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中都建字第02681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12日7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115巷12弄35號正後方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佳福建設-育賢段三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1387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10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402巷179號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67-07號),經本局於110年12月9日派員前往執行稽查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42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使用塑膠桶浸泡研磨後之玻璃成品,桶內殘留玻璃粉末未妥善收集,清洗塑膠桶時玻璃粉末排入大排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196,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砂石處理作業程序,查貴公司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經本局處分並限期提送改善證明文件,惟貴公司未依限提送,故本局於110年9月22日派員至現場進行缺失複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廠內堆置區未採行任何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二)廠內車行路徑部分舖設鋼板或級配,惟級配厚度不足且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三)貴公司未設置自動洗車平台,記缺失10點。綜上,本次合計2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月26日21時3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於晚上7時後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作業,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規定:「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整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塗料逸散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該公司從事鑄造作業時因集氣系統未能有效防制收集,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員工露天燃燒工地產出之瓶罐、紙箱及廢木板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5路52號設廠從事金屬零件加工業,本局於​110年12月30日0時24分派員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於廠區內燃燒廢木材,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2月11日12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產生之豆渣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之畜牧場(以下簡稱貴場),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案經本局於110年5月23日7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8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2020mg/L(標準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位於臺中市大雅中山三路從事金屬加工作業,本局於110年11月12日查獲貴社露天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鐵屑)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商號坦承將產出之塑膠類廢棄物(已不堪再生利用),以口頭議價新臺幣1〜2萬元(宮廟香油錢名義)費用委託元山塑膠廢料廠(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清除及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堆置廢棄物(廢木材、生活垃圾、盆栽、塑膠袋等廢棄物),惟貯存地點於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2月9日17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福星北路68巷稽查,查獲營建工地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含泥污水污染周遭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保麗龍粒逸散周界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於屋外堆置垃圾,致有礙衛生整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11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查核時正常運作中,核對A001洗滌塔pH值顯低於許可核定且超出10%容許範圍;另現場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洗滌塔廢氣處理量、洗滌液流率、洗滌液pH值、廢氣入口溫度及洗滌器壓降之每日記錄。綜上,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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