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01 - 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蘇進福(即寶興氣體行)所有車號326-VC車輛於114年3月5日15時29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您所有之車輛經本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作業,執行使用中車輛行駛噪音測定,超過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漆渣)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混合物再利用業,查本局派員巡查,發現該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堆置數量約15噸,並查獲蔡○○協助貴公司代為破碎PVC等廢塑膠混合物,惟經查蔡○○並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許可相關文件,貴公司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進行再利用廢塑膠混合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施工時未妥善防範,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清除車輛03-MS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03-MS於114年1月13日下午5時40分許有經過監控地點〈國3-苗栗縣通霄交流道南下出口〉,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本局人員於114年3月10日至環境部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確認前揭違規事實,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5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130021988號函附裁處書處貴公司1小時環境講習,並於113年10月28日以環境講習通知書通知貴公司(113年10月29日應送達處所接收郵件人員),令貴公司接受環境講習人員於113年11月21日上午10時30分至本局指定地點接受環境講習,惟貴公司接受環境講習人員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3年12月18日變更營業登記負責人,惟未於變更前,以書面報經本局審查核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有關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壓送車 )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29日11時整派員前往複查,並於相同地點(甲后路三段36巷內)測得均能音量為61.9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4.7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梧棲區永安里臨港路二段208號、臨港路二段200巷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85-07號),經本局於114年2月19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氫離子濃度指數:11.1(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18日10時整查獲該公司施工作業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施工人員未有妥善防範處理,致水泥塊及垃圾污染鄰地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均霖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C-3253車輛於114年2月17日08時16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鄧沛嫺(即立宥土木包工業)所有車號KEL-8509車輛於114年2月17日16時20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張天仁(即誠光企業社)所有車號KEK-9113車輛於114年2月18日17時51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所有車號602-VP車輛於114年1月27日11時25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所有車號878-VP車輛於114年2月22日15時16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長和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L-8208車輛於114年2月24日09時08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長和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G-8553車輛於114年3月3日11時55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長和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L-8026車輛於114年3月3日13時38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劉智強(即凱富土木包工業)所有車號KEE-7199車輛於114年2月24日08時26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谷關風景區,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8日13時15分發現臺中市西屯區漢翔東路廣明段852地號土地營造廠商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道路側溝及下游溝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11日14時7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工地稽查,現場查獲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規交付回收、清除或處理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5/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2B2772)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8號)。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比對貴公司申報營運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GPS)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KEQ-8209於113年7月12日清運洪○○、瑞聯天地D區管理委員會之一般垃圾(營運紀錄編號:B22B27721130703348、B22B27721130703357)及屋馬園邸有限公司(公益路)、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員工生活垃圾(營運紀錄編號:B22B27721130703351、B22B27721130703353),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上開產源登記地當日無GPS清運軌跡停頓紀錄,與申報營運資料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0-04號),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P101及P102防制設備前端採樣孔未封密,致污染物未完全收集至防制設備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0-04號),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E109貼合乾燥作業區另有1點膠區、烘箱1台、1塗膠區,2組塗溶劑區,前端另有1研磨設備,未列入許可流程。(二)E119貼合乾燥作業區前端增加4組點膠區,後端增加5組塗膠區,另有1研磨設備,未列入許可流程。(三)E127擦拭區旁之負壓計管線脫落,未有效顯示壓差。(四)A101、A102、A108、A109、A110僅記錄壓差範圍,未確實記錄壓差值。(五)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密閉負壓區之負壓值。(六)新增1組EVA射出成型設備,未列入流程。(七)吸附設備應每日量測VOCs前後端濃度,惟因故未進行量測。(八)活性碳更換量未達許可核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亞洲大學附設豐原醫院暨長照機構、托育大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13L11021-1)」本局於114年2月6日派員至現場進行複查(前違規日期:114年1月3日),查現場仍有缺失事項如下:1.車行路徑: 粗級配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8條)。2.裸露地表: 裸露地表未覆蓋防塵網,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10點(第9條)。 上開缺失共14點,現場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9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2日20時52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6日18時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9日18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5C0946)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113年1月份至113年5月份期間,收受清除樹自在社區管理委員會(清運地址:本市大雅區雅潭路二段120巷33之6號1樓)之一般廢棄物,惟經本局114年3月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營業場所屬「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列管之有店面之餐飲業,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餐盒),於現場填裝餐點後供消費者外帶。
- 處分日期
- 2025/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21日7時38分派員至臺中市OO區OO路OO巷營建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吊掛物品作業,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規定:「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5/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23日11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清洗作業產生之黃濁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製程產生之廢棄物傾倒至溝渠致污染下游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預拌混凝土車及混凝土泵浦車)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西屯區市政路延伸工程-第2標(安和路至環中路三段)-橋梁工程(管制編號:B113B67001-1)」本局於113年12月18日前往旨揭工程稽查,查現場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並限期於114年1月6日前改善完成。本局續於114年1月8日10時13分至現場進行複查,經查旨揭工程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分述如下:1. 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8條)。2. 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9條)。上開缺失共計8點,且前次違規缺失皆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28日17時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OO區OO路一段00巷00弄「0000新建工程」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地下水抽除作業未妥善防範處理,致污泥水排入周界外灌溉溝污染地面水體(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有關貴公司廠內堆置廢塑膠混合物,且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致廢棄物飛揚、逸散及污染地面情事 ,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2月30日11時27分派員至臺中市OO區OO段OOOO地號稽查,查獲現場堆置剩餘土石方污染地面,案經貴公司114年1月3日至本局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22日10時5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稽查,查獲臺端經營之便當店雖設有油水分離槽,惟效用不足致油污流出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3G-909)於113年12月4日09時14分在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171號對面(豐原交流道紅綠燈口),任意棄置廢棄物有礙環境衛生,經本局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車號:3G-909〕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編:B21A9726)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32號),所屬清運車輛HAA-5709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A-5709於114年1月17日下午3時25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南下清水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混凝土攪拌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2月18日17時09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1.2分貝(背景音量55.3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另於114年2月18日17時09分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本局於114年2月19日11時18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8.3分貝(背景音量58.1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2月2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本局未同意貴公司許可證變更,於現場貯存槽六(T01-07)槽池內發現一組馬達(含軟管並接電)並已在使用,另堆場作業程序(M02)製程砂石洗選區有存放硫酸藥桶及加藥機,管路連接至砂石洗選製程,惟上述事項許可均未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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