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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201 - 132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管制編號:R100046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8年5月20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貴廠燃材鍋爐程序(M01)排放管道(P003)進行戴奧辛採樣,並交由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檢測結果為0.954ng-TEQ/Nm3,超過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一項排放標準(新設污染源)標準值0.5ng-TEQ/Nm3。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73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32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2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1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11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於107年8月至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M02製程熔融製纖設備產出之廢濾袋、新設破碎作業區所產出之無機性污泥,未申請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確實申報107年集塵設備產出之集塵灰。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其廢保溫磚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R-1204(感應電爐爐碴(石))於107年11月至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又於107年11月至108年2月漏報貯存情形,如無貯存量,每月貯存情形仍需申報為0公噸。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西南側停車場(郡王祠段1067地號土地)堆置有未妥善清理積水之塑膠製紐澤西護欄,於其內凹式注水孔蓋已見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已為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8年7月出廠(第4期車)的0783-**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5月21日行經本市新市區中山路一號斜對面,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12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7月29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7月23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11日稽查,貴公司廠內清洗桶槽廢水未妥善收集棄置於廠外水體。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7年11月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其中2月至8月亦未申報廢棄物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善10街44號旁(竹篙厝2687-29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生產路516號(德高段616、616-4、616-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善路366-2號旁(竹篙厝段3118-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17日10時40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安平區金城段20-1、20-2、20-3地號「昕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發現工地安全帽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塑膠蓋),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豐街242巷10號後方(新東段43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廁所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怡東路22號旁(光明段504、50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成功三街99號旁(南勢園段235-1、240、24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德27街47號(德高段112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忠二街5號旁(裕東段962-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及帆布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6月23日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內(安平區漁光段891-2地號)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仁德二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7.6mg/L,標準值3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2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其製程產生之廢塑膠(R-0201)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仁和路70巷29號旁(竹篙厝段4238-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長東街103巷2之17號旁(德高段107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樹谷廠107年7~12月定檢申報天數184天,申報排入廢水量為53,793 m3,但當時許可核准量為281 CMD(281 CMD×184=51,704 m3)已逾許可核准排入量。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排放核准量80立方公尺/日,經環保署勾稽107年廢污水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台南廠107年1月至12月廢水排放量均已過80立方公尺/日,該公司台南廠未依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1mg/L,標準值80mg/L,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91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1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7日派員稽查,稽查當時天氣雨,雨水沖刷廠內雞舍及地面之作業環境後逕流至場外地面水體,於地面水體排放口處採取水樣1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78mg/L,標準值150mg/L,未依其污染特性採取逕流廢水污染消減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7年11月8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作業,於違規地點發現積水容器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校於校區內蓮青樓前方水池及空地堆放廢棄帆布,其內見有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17日11時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新市區南港段68地號「謝嘉珮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發現1樓樓梯間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永康區中正南路453巷22號對面場址堆放大量木料,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濃煙及異味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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