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151 - 13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日至108年8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日至108年8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日至108年8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路994巷22弄38號旁(實踐段906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路750號(延平國中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貴公司工地筏基管路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文賢三街307號旁(北元段597-1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隔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4日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T01-7快混槽有一迴流管流至T01-4廢水調整槽,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南科廠107年1月~6月定檢申報廢水量為24,380 m3,超過許可核准量17,376 m3。(許可核准每日排放96 m3×申報天數181日=17,376 m3)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二街與萬年二街126巷口(大山段171等7筆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中華路377號旁(兵北段41-1、40-1、40-2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08年7月8日稽查時,於違規地點出口處(北區北元段612地號)發現貴公司工程車輛進出將泥沙帶出污染路面,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7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3311-**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5月17日行經本市仁德區崑崙路往西向86快速道路方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10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7月8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6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48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學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8日派員督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9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2月1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於場內後方空地發現有曝曬雞隻排泄物,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經本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4月2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108年4月24日本局派員至貴場複查改善情況,於場內後方空地發現貴場違規情形仍未完成改善,再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6月27日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08年6月27日本局前往貴場複查,發現場內後方空地現場仍有曝曬雞隻排泄物之情事,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明顯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科廠從事凹版印刷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永科廠督察,發現貴公司永科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之事業,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電弧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7101)最近於108年3月9日委託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處理20.7公噸,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7101)、氧化碴(廢棄物代碼:R-1209)、還原碴(廢棄物代碼:R-1210)僅於107年12月至108年2月有申報聯單紀錄,惟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15日10時10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安平區新南段60-22~60-25、60-8地號等5筆「黃奕達、黃彥叡、黃士銘、黃彥融、黃馨儀店舖、住宅新建」工地,發現1樓室內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9日10時35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北區仁愛段986-2、985地號「昱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發現1樓地面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8年4月26日派員至本市仁德區大發路219號貴公司回收場稽查,現場發現碗型容器積水未妥善清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8年5月8日派員至本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1023號貴公司回收場稽查,現場發現石磨凹槽積水未妥善清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號牌KCL-8258營業大貨曳引車駕乘人排出一般廢棄物(一般垃圾)未依本市施行垃圾不落地政策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一樓樓地板積水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0日前往本市柳營區外環段485地號稽查,現場見有堆置混凝土塊、砂土、瀝青污染地面之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堆置。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758-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未紀錄氫氧化鈉添加值(貴公司提供紀錄表佐證),已違反上述操作許可證應每週應紀錄乙次之規定,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7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6262-**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5月17日行經本市仁德區義林南路1016號對面,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10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8月9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7月15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107年1月~6月定檢申報廢水量為11,418m³,超過許可核准量11,222m³。(許可核准每日排放62m³×申報天數181日=11,222m³)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1日派員稽查,於貴場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64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10mg/L,標準值600mg/L ,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30mg/L ,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於108年5月30日前往稽察,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8CMD、每月排放30日,每日8小時排放(8m³/日*30日=240 m³/月),核對該公司107年1月~3月定期申報排放量838m³,107年4月~6月定期申報排放量1071m³,107年7月~9月定期申報排放量1096m³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臺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R-0701(廢木材)於107年8月至108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21號(原臺南陸軍偕行社)內2樓帆布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8/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局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容器(餐桌),並已採集得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5月21日前往貴公司執行跨科室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位於本市關廟區,從事金屬電鍍程序,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製程區鹽酸槽未裝設污染防制處理設備,逸散出明顯白色煙霧直接逸散至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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