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251 - 7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4/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工程查獲工地周圍有垃圾、廢棄物堆積或散落污染路面、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KU-577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U4-633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LQ-190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2T-151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PX-095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LQ-399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6年11月1日派員查獲貴公司頭份廠未申報鉅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力行1路18號)於106年8月24日轉出(殘氣退回)毒性化學物質『磷化氫』3.229公斤之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6年11月1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分公司106年9月11日向景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買入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0.25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場內禽畜廢棄物-牛糞交由附近農民載運離場至農地傾倒做肥料使用,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廢棄物清理方式處理場內產出之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車輛888-DMT未依規定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鄭○○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859-AJ)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8/03/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林○○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HB-865)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8/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W4-586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21
- 罰鍰金額
- NT$3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從事矽砂洗選作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苗縣環貯許字第00402-04號),經查廠房後方廢水沉澱池廢水溢流排放至承受水體,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廠房後方廢水沉澱池廢水溢流排放至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84.8毫克/公升(放流水標準50毫克/公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未做好防制措施致車輛輪胎附帶廢土、汙泥,嚴重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3/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FP-885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8478-B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RT-84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罰鍰金額
- NT$4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665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377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913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罰鍰金額
- NT$4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及百祥牧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係共同申請者,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665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377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913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污染物(水質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5.0、懸浮固體濃度89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568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1190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醫療社團法人苑裡院區,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查對環境保護管理資訊系統結果,張○○自106年2月20日起迄今設置於苑裡李綜合醫院(管制編號:K6900425)擔任事業廢棄物專責人員,另於106年12月15日起迄今擔任貴社團法人大甲李綜合醫院(場所編號:203-02-08-0007)之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同一時間設置於不同事業。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UP-369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0793-PM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6453-JG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污染物(水質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3.6及化學需氧量濃度875mg/L)
- 處分日期
- 2018/03/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性集塵灰(D-1099)貯存量申報為6.6噸,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料及其粉屑(E-0221)貯存量申報為90.427噸,貯存廠區內,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其產生之事業廢棄物(E-0221、D-0899、D-2601及D-0699)未依規定之格式頻率內容及項目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另其產生之資源化產品,未依規定標示用途範圍及申報其銷售流向、庫存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3/12
- 罰鍰金額
- NT$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998-X2(司機:楊明安,子車:83-S5)載運傾倒剩餘土石方於苑裡鎮泰田里泰田139之1號旁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持有之載運聯單合法處理場為寶山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貴公司未依聯單所載之處理地點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8/03/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事業廢棄物非有害集塵灰收集處進行採樣檢驗,發現銅及其化合物為108mg/L,超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5mg/L,經查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銅及其化合物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又查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集塵灰盛裝容器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8/03/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1日至貴公司所屬頭份分公司督察,經查製程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 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於廠區空地C-0301未依規定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本局於106年9月11日以環廢字第1060032716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0月05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107年1月17日現場複查貴分公司盛裝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容器,仍未依規定標示貯存日期、數量。另查B-0399廢棄空桶貯存於廠區空地未依規定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次查製程產出之廢棄物C-0301與D-1504未依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又查D-1504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1日至貴公司所屬頭份分公司督察,經查製程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 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於廠區空地C-0301未依規定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本局於106年9月11日以環廢字第1060032716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0月05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107年1月17日現場複查貴分公司盛裝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容器,仍未依規定標示貯存日期、數量。另查B-0399廢棄空桶貯存於廠區空地未依規定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次查製程產出之廢棄物C-0301與D-1504未依規定將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又查D-1504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1日至貴公司所屬頭份分公司督察,經查製程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 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於廠區空地C-0301未依規定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本局於106年9月11日以環廢字第1060032716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0月05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107年1月17日現場複查貴分公司盛裝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容器,仍未依規定標示貯存日期、數量。另查B-0399廢棄空桶貯存於廠區空地未依規定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次查製程產出之廢棄物C-0301與D-1504未依規定將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又查D-1504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8/03/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未做好防制措施致車輛輪胎附帶廢土、汙泥,嚴重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UJ-277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生化需氧量濃度65.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5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該地點受攔查時未隨車持有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司機傅○○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A-9760)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頭份市藤坪段466等地號土地,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
- 違規情節
- 事業之廢(污)水自收集、處理或排放之設施、單元、管線或溝渠溢流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頭份廠執行其廢氣燃燒塔(A003)監測設施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查核結果,貴公司106年第3季C2族總濃度監測設施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92.3%,與「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二項規定不符,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耐火磚生產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耐火磚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製程產生之廢潤滑油,經收集後輸送至重油貯存槽作為燃料使用,惟未納入操作許可登載。另核算M01製程隧道式乾燥窯(E20)天然氣使用量自105年10月至106年9月為538,958立方公尺,超過操作許可登載年使用量(324,000立方公尺)規定,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耐火磚生產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耐火磚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隧道式燒成爐(E029)重油使用量自105年10月至106年9月為885.7公秉,超過操作許可登載年使用量(650公秉)規定,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30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紡織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且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79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887mg/L(標準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6453-JG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PR-527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102-7E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BG-192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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