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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151 - 72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ALQ-173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目視判煙有污染之虞,嗣經通知限期檢驗,惟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ACR-513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目視判煙有污染之虞,嗣經通知限期檢驗,惟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7/06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違規情節
水表未滿管造成排放量明顯高估且登載水量小數點位數與實際水表不符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6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所排放之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為化學需氧量為656mg/L(標準值為100mg/L)。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7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氟』106年度廠(場)內未依規定辦理2場次毒化災無預警測試及1場次整體演練,稽查現場亦無法提供廠內演練照片、腳本及參加人員簽名單等相關資料,不符貴公司所提送並經本府(環保局)核定之廠(場)「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污染物(滲漏柴油)致污染水體。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查獲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即逕行營運,另現場發現廢濾袋露天貯存(約400-500條),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本局於107年1月29日以環廢字第1070004329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7年02月22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107年3月6日現場複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仍未依規於107年2月22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另原堆置於廠區之廢濾袋,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自行清除至廠內電弧爐製程自行處理完畢;又查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濾袋)廠內自行處理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106年12月至107年3月產出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申報之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106年7月至107年1月產出之廢木材棧板(D-0701)申報之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0日、26日及30日至貴公司所屬造橋廠督察時,貴廠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另查製程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灰渣,經採樣結果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惟其貯存地點、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滲出污染地面,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再利用製程使用設備及產品為塑膠製品,未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39條第1項等規定;本局於106年9月13日以環廢字第1060036096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0月5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07年5月7日現場複查,貴廠製程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灰渣,其貯存地點、容器仍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滲出污染地面,且仍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查105年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及106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1月皆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清除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於107年1月8日以環廢字第1060053489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7年01月20日前改善完成;經本局107年3月27日現場複查,貴公司清除營運紀錄,仍未依規於107年1月20日前完成清除營運紀錄申報,且106年12月及107年1月、2月亦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清除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原處理廠處理後所衍生之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未依規定於107年1月13日清除處理完畢,且廢棄物貯存地點有飛揚逸散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6/2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貯存盛裝容器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及數量,另查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廢液貯存日期為106年1月17日及1月24日已逾貯存期限一年為限規定,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貯存。
處分日期
2018/06/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007-W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車輛MXZ-699未依規定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6/20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受攔查時未隨車攜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証明文件以供備查
處分日期
2018/06/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污泥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所屬銅鑼工廠製程產出之廢酒糟、酒粕委託全順畜牧場回收再利用,經查廢酒糟、酒粕(R-0105)再利用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另查廢水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R-0902)及製程產出之廢酒糟、酒粕(R-0105)貯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325-MQ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切削液加水稀釋溢流至廠房外溝渠致污染水圳,導致水體污染(水質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75mg/L、化學需氧量4930mg/L)。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2499-RZ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污穢物(汁)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PN-391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051-PM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82-ZL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01-6E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791-HB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PR-363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8086-QN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LQ-526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PN-109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8465-YV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8412-YV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SLN-29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MAN-376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20日派員查察結果,貴公司木屑鍋爐排放管道(P401)最近一次戴奧辛檢測日期為104年3月12至13日,未於復工(107年9月12日)後一個內辦理106年度戴奧辛定期檢測作業,已違反空污法第22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7日派員至貴校查察,稽查時貴校柴燒陶瓷窯因燃燒木材,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污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未確實申報污泥(D-0902)暫存數量,且污泥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6/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510mg/L(標準值為150mg/L);化學需氧量1000mg/L(標準值為600mg/L))。
處分日期
2018/06/01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再查廢氣處理程序(00004)產出之D-1099(106年8月至107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8/05/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4793-HB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區、廢紙混合物貯存區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5/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後龍分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鋼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後龍分公司稽查,發現現場使用之原料酯類硬化劑、甲醇、矽鐵、錳鐵、鉻鐵及鎳等,皆未納入許可證登載,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於107年1月10日前提報改善完成證明文件,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後龍分公司複查結果,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8/05/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公告應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機關核准,另現場貯存廢水處理單元產出之污泥小太空包計4個,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且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5/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方堆置作業,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惟M02營建混合物篩選程序之廢水貯留設施T02-03貯留池未設置回收水表,與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18/05/18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承包寶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為一級營建工地,未依規定於開工前申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處分日期
2018/05/18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所排放之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為氨氮濃度63.5 mg/L(標準值為30mg/L)。
處分日期
2018/05/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不織布作業,設有熱媒鍋爐1座,該燃煤鍋爐總設計熱值200萬仟卡/小時,屬環保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原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5年9月8日止已逾期失效,經環保署中區大隊於107年1月31日執行督察時,其熱媒鍋爐操作中,貴公司未取得熱媒加熱程序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無故規避、拒絕提供有關資料
處分日期
2018/05/16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場區上方設置回收池供廢水回收使用,核對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許可登記事項,該股廢水為T01-16回收廢水,廢水流向與許可事項不符。
處分日期
2018/05/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彭○○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207-GD)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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