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401 - 134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並檢附佐證監視畫面,經本局審視佐證影片並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工地稽查,貴公司坦承確實於112年6月22日12時14分使用挖土機進行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並檢附佐證監視畫面,經本局審視佐證影片並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工地稽查,貴公司坦承確實於112年6月22日13時37分使用抓掘機進行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並檢附佐證監視畫面,經本局審視佐證影片並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工地稽查,貴公司坦承確實於112年6月23日12時49分使用抓掘機進行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並檢附佐證監視畫面,經本局審視佐證影片並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工地稽查,貴公司坦承確實於112年6月24日12時24分使用挖土機進行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561,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6月14日16時22分派員至該址稽查,發現有明顯乳白色廢水,經巡線至該廠周圍排水溝發現亦有乳白色廢水累積,入廠查察發現貴廠從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廠內轉爐石堆置區因連續降雨沖刷,致產生廢水流入廠內廢水收集溝,再溢流至雨水溝,並由雨水放流口(RD01)排出廠外,造成污染,貴廠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向本局通報。現場於雨水放流口(RD01)排放廢水至廠外處採取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檢測報告編號:NAW23600516):氫離子濃度指數12.54(標準限值:6-9)、懸浮固體114mg/L(標準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另貴廠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向本局通報,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時,發現於美山路70巷橋有大量泡沫廢(污)水排放,現場採集水樣送驗,經沿線巡查發現貴廠廠區上游清澈幾近乾涸,惟廠區內以清潔劑進行清洗地板及麵包塑膠籃之廢(污)水未完全收集入廠內廢水處理設備逕自流出至場外雨水溝,並因放流水流沖刷及涵洞高低落差產生大量泡沫。查貴廠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本局111年7月15日於貴公司營運地址採樣結果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然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申請書未有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另查前開文件附件廢棄物進廠允收檢測標準及檢測項目頻率登載收受廢潤滑油(R-1703)須每車次廢棄物進廠採樣檢測一次(顏色、比重、含水率)為廠內自行檢測及九大重金屬、採委外檢測,惟現場未有任何相關檢測紀錄,顯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辦理,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111年2月申報非有害油泥(D-0903)產出量0.20372公噸+1月貯存量4.348公噸,則111年2月之貯存量應為4.55172公噸,惟申報為4.621公噸,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D-0903、D-0999及經檢測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區,未依廢棄物主要特性分類貯存,及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應對於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作成紀錄,惟現場無法提供相關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AZN-0868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2 m-1,超過排放標準2倍以上。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ZY-9268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5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PB-8968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2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X5-102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1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LB-7657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0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港心洗衣坊)正使用1台洗衣機,其運轉產生之噪音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5989200號公告事項第1項第6款之規定(略)以:「在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六)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台端(即港心洗衣坊)正使用1台洗衣機,其運轉產生之噪音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5989200號公告事項第1項第6款之規定(略)以:「在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六)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美山路70巷橋上游有涵洞排放大量紅褐廢(污)水排入鳳山溪,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正排放紅褐廢(污)水,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屬製革業(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廠區設有多道廢水處理過濾設備,且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許可文件,惟當日所排放之廢水仍為紅褐色而致民眾陳情有污染情事。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執行鳳山溪巡檢專案,發現貴公司廠區有數管排放口正排放有廢(污)水,其中一管排放有大量白色泡沫進入鳳山溪,經會同貴公司人員查察,貴公司係從事雞肉分切之食品製造業,該股泡沫廢水為進入生產廠區前消毒池內之消毒廢(污)水,惟未再經處理後即排放入鳳山溪,產生明顯泡沫,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8月1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廢水處理程序(370001)設備廠區內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貯存位置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惟未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8月1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違規情形,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9001(電鍍廢棄之氰化物電鍍液)、C-0299(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173(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貯存地點,未完整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核准之操作許可證內容,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之清灰頻率應為1次/週,惟比對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E11103100004)內容與集塵灰實際貯存情形(5袋太空包裝),卻未將其登載至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5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廠區運作中。現場查核發現,本局曾於111年10月24日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39929200號函,判定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請取得工廠登記後,於營運前檢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貴公司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即逕行運作,並有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5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廠區運作中。現場查核發現,本局曾於111年10月24日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39929200號函,判定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請取得工廠登記後,於營運前檢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貴公司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即逕行運作,並有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出入作業場區(砂石場)輪胎未妥善清理,夾帶泥砂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霞飛邑)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霞飛邑)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霞飛邑)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8/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6月29日會同貴公司人員於廠內熱媒加熱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007)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02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3,09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如有異議請於文到2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逾期未提出或陳述意見無理由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3月11日0時31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369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營業場所之冷卻水塔及排風扇產生噪音污染,人員於周界適當地點測量整體均能音量為60分貝,業者配合關閉噪音源後,背景音量為51.1分貝,兩者相差小於10分貝,依法修正後實際音量為59.4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4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09872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2月23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4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09872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2月23日至本局A棟8樓大禮堂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2年1月6日至貴公司二廠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一、熱焚化爐(A004):(一)爐內燃燒溫度293℃(許可範圍:750~950℃)。(二)設備壓降191mmH2O(許可範圍:200~600mmH2O)。(三)天然氣用量0.2m3/hr(許可範圍:7.16~25 m3/hr)。二、洗滌塔(A204)洗滌液pH9.8(許可範圍:6~9)。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23日11時35分派員至臺端所有畜牧場查察,經查放流口有排放放流水至地面水體情形,本局隨即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檢測報告編號:NAW23500825):懸浮固體156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於旨揭場址排放廠區廢(污)水,並涉及違反同法第36條刑責部份,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1年6月6日偵查終結核認不起訴處分,惟此行為難辭過失之責任,按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本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行政罰鍰部分仍需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氣泡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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