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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501 - 205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07月22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65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179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412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欄杆孔洞)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廢棄馬桶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6日函所示,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事業廢棄物,惟查永成公司截止至109年7月1日收受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共71家,與原核定之事業不符,另查貴公司自109年3月2日至109年3月9日共3筆聯單,廢棄物為污泥混合物(D-0999),交由該公司處理,惟永成公司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且貴公司亦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貴公司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33.7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三裕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車輛(KLB-6627)108年7月18日10時15分清運貴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E49A026610800460)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74ppm超標(超過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廠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9年8月27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原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林○○勞保投保明細,發○○已於108年10月24日離職,惟貴事業未○○離職(108年10月24日)後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108年11月8日前)報請核發機關備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KLB-6627)108年7月18日10時15分清運「日月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E49A026610800460)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74ppm超標(超過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09月0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至陳情地點鳳山溪,經沿線巡查發現係由富邦大無彊建案因下雨收集沉澱池後排放所致,經會同該建案承建商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場稽查發現該工區大樓因下雨逕流廢水收集至沉澱池處理後再往場外排水溝排放,另於場區後方發現有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後排放至廠區外排水溝流入鳳山溪,查該工區生活污水未依規定委由抽水肥業者 抽取運回處理涉及違反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8年8、10~12月及109年2~3月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5公噸/月)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9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查,發現產出之死廢畜禽(R-0112)108年7月、10月及109年1月網路申報產出量,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3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燃煤鍋爐產出灰渣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表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又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3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109年1月進行濾袋更換作業,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濾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旅人蕉洞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煙收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排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儲水桶凹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9年7月21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09年8月17日函復,發現貴事業清除車輛(811-T7)已過戶至他行名下,非屬貴事業所有之清除車輛,顯與原清除許可文件(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23號)內容不符,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9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陳○○提供電線皮破碎物(PVC、雜塑)售予芳誠公司及趙小姐(據貴公司表示趙小姐即芳誠)108年8月至12月之過磅單,計20車次,數量為305.72公噸,車輛由自翔公司派車載運至大寮區江山區加油站附近廠房,販售價金0.5元/公斤,車資與販售價金相抵,無開立發票等相關證明,販售品質為較低等級的雜塑,查資源化產品銷售未申報趙小姐及芳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土簡排字第01007-00號;有效期間:105年7月25日至110年7月24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之資料;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7月31日前,申報109年1月至6月資料。惟貴公司遲於109年8月19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2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08月25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漁港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土簡排字第00383-02號;有效期間:108年9月24日至113年9月23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之資料;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7月31日前,申報109年1月至6月資料。惟貴漁港遲於109年9月16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機車維修,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車號:RCN-5136﹞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督察檢測發現1個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淨檢值(淨檢值:2,529.9ppm)已逾「高雄市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訂不得逾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07月22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4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7月27日派員至場址稽查,依核定控制計畫內容貴公司應於核定後第4個月內完成土壤清除計畫書(於109年7月4日前),第3個月內完成廢水處理設備設置及第4個月內完成試車工作(於109年7月4日前),另於第4個月開始需進行土壤開挖工作,經查前述工作均未完成且未有施工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預留管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道路割草),割草後散落雜草及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仁林路232號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原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29-02號),經查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之情形,業經本局於109年6月1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0936821200號函撤銷在案。惟本局於109年9月8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正進行操作中,因貴公司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撤銷後失其效力卻仍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仁林路232號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3),原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62-02號),經查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之情形,業經本局於109年6月1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0936821200號函撤銷在案。惟本局於109年9月8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3)正進行操作中,因貴公司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撤銷後失其效力卻仍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2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08月1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7月22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劉清江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540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230mg/L(標準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為106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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