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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251 - 203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除草工程草屑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車號:TDC-9658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吐痰。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吐痰。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淨油機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周邊泥沙、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紐澤西護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鐵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吐痰。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怪手移動鋼板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營建工程連續壁澆置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0/11/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17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45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3
罰鍰金額
NT$29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8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9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高雄市大寮區裕民街六號從事未分類其他紙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印刷作業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05-02號),經本局人員於109年8月18日執行稽查發現該製程108年度原料-油墨年使用量為318.4公噸,已超出許可證核定年用量249.6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二街二六號從事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業,本局於109年9月16日稽查貴公司其他顏料製造程序(M01)(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208-02號),P001前端有3個開孔,未有效收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70,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並未於109年7月31日前申報同年1至6月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文件。且經限期改善通知後仍未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集塵設備為袋式集塵器,並有廢濾袋產生,另查貴公司工廠登記證,產業類別為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資本額1500萬元,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二)12、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逕自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集塵設備為袋式集塵器,並有廢濾袋產生,另查貴公司工廠登記證,產業類別為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資本額1500萬元,核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二)12、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6月12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美山路43、45號場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貯存廢潤滑油(R-1703,50加侖鐵桶5桶、小油桶7桶),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6月12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美山路43、45號場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貯存廢潤滑油(R-1703,50加侖鐵桶5桶、小油桶7桶),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眾陳情派員於旨揭時至本市鳳山區鳳仁路222號周界會同附近居民於下風處巡查發現有海鮮腐敗惡臭異味飄散至鳳仁路230號巷內,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海鮮魷魚食品加工生產作業,並於廠房一樓操作污泥脫水機並使用電風扇將污泥吹乾所產生之惡臭異味,因現場製程區及廢水處理設施皆未裝設空污防制設備,造成惡臭異味逸散至周界外(下風處),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地下水源未納入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中,查閱7月份每日操作用水量紀錄,其數日水量記錄已超過每日許可最大量,未依許可操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按貴公司109年11月9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左營區蓮潭路67號(左營區左南段1066、1017-2地號等2筆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3月26日(109)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04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貴公司109年11月9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左營區蓮潭路67號(左營區左南段1066、1017-2地號等2筆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3月26日(109)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04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ZY-859)109年9月24日10時40分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雜水塔散熱片(直徑110公分×高25公分)2個及木樁(長177公分×高8公分),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經查貴公司水塔散熱片、木樁,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109年5月2日廠房發生火災,本局109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焚化爐底渣(D-1103)、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貯存地點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109年5月2日廠房發生火災,本局109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貯存區設施容器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吐)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美化環境修剪樹籬,樹葉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ZY-859)109年9月24日10時40分清運「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雜水塔散熱片(直徑110公分×高25公分)2個及木樁(長177公分×高8公分),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9月22日至貴廠執行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E-203B-N01(淨檢值:17,133ppm)及T-501A-O01(淨檢值:96,058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大寶街100號,領有固定污染源鹽酸回收程序(M03)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986-03號)。經本局人員於109年10月12日稽查發現,109年10月6日2時至109年10月10日14時,文氏洗滌塔(A302)壓差紀錄為10mmHg,與許可證壓差核定範圍為30至100mmHg不符,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28日9時10分派員至貴廠(本市小港區永春街2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23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13公尺)排放標準值1000。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16日至貴公司大發廠聯合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洗車回收獨立專用水表已拆卸維修,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於臉書社群網路平台刊登「好神奇房裡無蟑」並提及「殺蟑魔粒8公克...輕鬆施藥 不留痕跡...」環境用藥廣告。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2,05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12月02日派員至本市大發工業區一帶進行水污染列管事業稽查作業時,發現貴公司(位於在本市大寮區大有一街12號)門前雨水排溝正在排放廢(污)水,經人員循線查到該股廢(污)水源自貴公司製程(毛豆洗滌、殺青)所產出,惟貴公司未依照本局所核發給貴公司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經由廢水處理處理設施前處後,排放至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反而逕行將該股廢(污)水經由貴公司廠區內排水渠道繞流排放至門前雨水溝,污染下游水體,經取樣化驗結果 : 懸浮固體56.3 mg/L(標準限值: 30 mg/L)、生化需氧量157mg/L(標準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261(標準限值:100mg/L)等項目均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同法第18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執行「1026」專案,本局109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本府警察局仁武分局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樹區竹寮路184號1樓廠址聯合稽查,貴公司為食品製造業,主要從事肉乾製造,發現貴公司清洗機器、器材所產生之動物性殘渣、廢液委由○○環保有限公司清理,自109年4月至10月共清運5車次,另現場調閱109年10月19日監視影像,發現當日有○○環保有限公司車輛前來抽取廢棄物,抽取地點為截油槽(動物性殘渣)、水肥孔、截油槽後水槽、廠區側溝等四處。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水肥、動物性殘渣、廢液等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亂吐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房屋整修),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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