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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451 - 215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14日16時54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二橋上,廠區西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有明顯火光及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從事第二丁醇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2),於是(14)日15時15分電力系統電容器因品質瑕疵燒毀,導致製程跳俥,原應由鍋爐處理之製程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002)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7號22時3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林森四路與中山二路交口稽查時,於施工周界外,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兩部預拌混泥土車及一部移動式起重機等動力機械正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且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2月17日會同經發局、海洋局人員召開「本市茄萣區海鯨造船有限公司及陞豊造船工業有限公司廢油疑似污染海洋事件會勘」,發現陞豊公司廠內貯存約10餘桶廢油桶(200公升鐵桶),陞豊公司負責人黃○○表示,上開廢油桶為貴事業暫放,本局人員109年2月18日電詢貴事業負責人葉吉隆表示,上開廢油桶委託「曜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7年9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7年9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廢木材(R-0701)107年6月至7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10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木材(R-0701)107年12月,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107年10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食品加工污泥(R-0902)107年7月、107年9月至108年1月,廢食用油(R-1702)107年7月、107年9月至11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食品加工污泥(R-0902)、廢食用油(R-1702)107年6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7年6月、9月至11月、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3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露天貯存廢塑膠及廢木材混合物,無防止雨水、地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又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亦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3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廢塑膠及廢木材混合物未簽訂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6/0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一、○○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4年10月1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二、○○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5月1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三、○○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四、○○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7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五、○○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6月1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六、○○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6月1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七、○○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八、○○大廈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4年5月1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九、○○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十、○○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7年3月1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十一、○○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十二、○○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十三、○○大廈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十四、○○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9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十五、○○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十六、○○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十七、○○社區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3月1日起至109年2月28日止)。十八、○○社區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十九、○○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二十、○○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4年9月1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二十一、○○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二十二、○○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10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二十三、○○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5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二十四、○○大樓管理委員會(契約期程:自106年3月1日起至109年2月28日止)等24家集合住宅一般廢棄物,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3月25日21時10分前往高雄市彌陀區中正東路521號前省道上對面稽查時,發現上述地點有明顯豬隻糞便之異味,稽查時風向為北北東,係位於貴畜牧場之下風處。俟進場稽查,發現場內有置放豬糞及露天堆放豬糞,並將含豬糞之廢水以管線流至分場內養殖池露天置放。另貴畜牧場雖設有異味空污處理噴霧系統,惟均未正常運作,致產生明顯豬糞異味於空氣中造成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ZNA-077)經民眾檢舉逾規定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XRU-902)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656-MAL)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OVN-423)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YLK-629)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819-ECB)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CKN-969)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983-EVP)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BAQ-625)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861-HNH)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316-LSE)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G3X-371)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PLE-520)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980-HHH)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MFE-9265)經民眾檢舉逾規定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918-GQT)經民眾檢舉逾規定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機車(車號:981-JVZ)經民眾檢舉逾規定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資料所示,經查非有害性混合廢液(D-1599)108年6月、108年10月至109年1月,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108年10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燈座管路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道路公共設施上。廣告名稱:京城鳳翔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道路公共設施上。廣告名稱:京城鳳翔
處分日期
2020/06/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煙收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片,經檢視影片中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情形,本局於109年05月02日09時01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提供佐證影片供貴公司人員確認,經查係貴公司廠內堆放焚化爐底渣污泥區因管理不當致蓄熱於109年05月02日08時10分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082-RL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56%,超過排放標準1.5倍以上,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9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稽查鳥松國小北側曹公圳發現有油污污染,經循線稽查發現係由貴公司廠內所排放,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人員表示進行重油槽吊掛件業不慎造成重油儲槽破裂,造成10公噸重油儲槽內重油及油泥洩漏至廠區雨水溝排出廠外流至曹公圳,現場經本局通知派員清理油污後,已於109年3月2日複查改善完成;另查公司於前述事故發生後並未進行緊急措施防堵油污擴散,亦未進行通報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73,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業經本局109年03月31日12時25分派員到場美濃區中興路一段135號稽查,於上址前方灌排水溝發現水中含乳白泥狀污染物,經查為美成磨石地磚行正在作業,其磨石廢水雖流入沉澱收集池,未有效沉澱直接排入前方灌排水溝逕流向竹子門溝,受污染水體屬高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舉發。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戴仕有限公司萬大廠經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105年12月8日公告廢止後,未依限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有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規定,故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附表第14項之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4月17日環署督字第1080026914號函、109年3月23日環署督字第1090021738號函、本局「108年度衍生異味及逸散性空氣污染源查核輔導及流向管制計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D-1705)107年8月至12月、108年1月至5月、同年6月至7月及同年10月至12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4月17日環署督字第1080026914號函、109年3月23日環署督字第1090021738號函、本局「108年度衍生異味及逸散性空氣污染源查核輔導及流向管制計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D-1705)107年12月至108年1月及108年6月至109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出入作業場區(砂石場)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勺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月2日派員至貴處鳳山給水廠(高雄市小港區天池路1號)採取飲用水自來水水源原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總有機碳149(mg/L),不符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所定之標準限值4(mg/L),另本局分別於同年2月26日總有機碳0.7(mg/L)、3月13日0.5(mg/L)、4月2日0.6(mg/L)、4月17日1.1(mg/L)、5月6日0.3(mg/L)以上6次平均仍超出標準值4(mg/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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