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251 - 21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大河慕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大河慕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大河慕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大河慕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大河慕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大河慕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沐光森朵)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沐光森朵)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沐光森朵)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沐光森朵)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白鐵管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2月1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969-XY)108年9月10日清運「統清股份有限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至新竹縣「立州油脂有限公司湖口廠」處理(聯單編號:R140385710800214),惟前開聯單申報之清運機具車號為969-XY(頭車),未填寫實際附掛於頭車後之尾車(90-D2),申報資料與實際清運情形不符,亦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1、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6月1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貴公司變更登記表,發現貴公司機構地址已於109年3月12日變更為本市鳥松區華美里華榮一街26號一樓,惟未於變更(109年3月12日)後30日(109年4月11日前)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於109年6月1日申請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6月5日5時39分派員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三路17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貴公司大門口前廠區北側;風向:東南風),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15ppm,嗣進入廠查察,發現係冷凍設備因操作管線壓力過高,人員進行洩壓,因操作不慎,致氨氣外洩,產生異味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肉品加工作業,其解凍及清洗肉品機具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後方排水溝,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公司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時,於本市鳥松區美庄路橋箱涵下發現有含白色泡沫廢水排放,經沿線巡查發現係由貴公司所有工廠所排放,現場採集水樣送驗;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團膳)加工作業,其清洗餐桶產生的廢水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前排水溝流入鳳山圳,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廢鑄沙(R-1201)108年9月至109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109年2月及3月銅及其化合物(總銅)(C-0110,廢水污泥),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143公噸/月)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電鍍製程之廢水污泥(A-8801)及銅及其化合物(總銅)(C-0110),109年2月及3月申報再利用(使用)情形錯誤(應申報240999其他基本金屬製造程序,誤申報於380004);廢耐火材(D-0501)109年2月及3月申報產出錯誤(應申報為240999其他基本金屬製造程序,誤申報於000999),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3月26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450-UV)未設置污水收集槽,致清運車輛無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KEB-9019)109年6月7日9時14分載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檢查發現載運之廢棄物內有含金屬之廢電纜、廢石膏、廢噴燈瓦斯,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予以部份遺返,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5月26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資料負責人林○○身分證影本(發證日期:108年3月21日),惟貴公司108年10月16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新設,案附負責人林○○身分證影本(發證日期:103年5月15日),顯於申請核發清除許可證(新設)時,未檢具正確且最新之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絲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空操證字第E1737-00號)。當日督察M01製程有一產線運作中,查其污染防制設施填充式洗滌塔(A101)雖有抽氣至洗滌塔,惟洗滌液未開啟噴灑,且酸洗區(E102)現場運作中,產生之明顯粒狀污染物未有效由上方集塵罩收集,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101)未維持正常運作及酸洗區(E102)未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31日13時5分前往本市林園區東林西路298巷85弄(王公國小後方)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校內進行浴廁整修工程,有使用電鑽破碎機具妨礙安寧之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罰鍰金額
- NT$1,604,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至陳情地點稽查時,於鳥松區東山路9號工廠後方排水溝發現有廢水排放,現場採集水樣送驗,俟檢測報告辦理;嗣經本局沿線巡查發現上述廢水排放來源係貴公司所有廠房,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發現,係由廠區內印染製程染色後產生之廢水,經收集以液位控制後,利用馬達抽送至廠後方廢水儲槽溢流至下方排水溝排出廠外,造成環境污染。另查貴公司從事拉鍊印染製程,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染整理業;惟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計可文件,且無工廠登記證,屬違章工廠,現場已請貴公司立即停止排放,並經本局複查貴公司已於109年2月14日15時50分停止排放;貴公司當日所排廢水經檢測結果,其中水溫40.3℃、生化需氧量(BOD)為243mg/L(最大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COD)為450mg/L(最大限值16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6月20日至貴公司(大寮區會結二路296巷11號)之工廠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廠內貯存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3-丙烯礦內酯」約1600公斤(99%W/W以上),另查貴公司未於運作前向本局申報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3-丙烯礦內酯之毒理相關資料,業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4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廠內貯存109年3月6日產出爐渣2包、3月26日產出爐渣1包及焚化飛灰3包、3月30日產出焚化飛灰1包、4月14日產出爐渣3包及焚化飛灰2包、4月28日產出焚化飛灰1包,查貴廠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期限至108年7月15日止,惟於未取得事業自行處理許可期間,從事自行焚化處理以鄰二甲苯製造二甲酐之蒸餾輕餾分(A-3201)、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殘留物(A-330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31日11時25分派員至本市鳳山區鳳頂路612號稽查時,於施工區周界外(判定位置:鳳頂路上,施工區西側)發現有明顯塵土飛揚情事,嗣進入施工區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於空地內正使用破碎機具及怪手進行整地工程,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塵土飛揚,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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