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801 - 4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上述場址堆置大量土方,未作好污染防制措施,經雨水沖刷大量直接流至路面、水溝污染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上址租用台糖公司空地回填土方,未作好汙染防制措施,造成大量泥土流至路面,造成道路汙染。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潤滑油)排放流入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且上方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案負責人陳彥豪先生於113年1月19日變更設籍住址,並於同年(113)年6月19日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3年8月12日前往稽查,現場發現一般生活垃圾、廢木材等廢棄物。偉達有限公司(本轄乙級清除機構),未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惟收受之廢棄物堆置於稽查地點,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除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法使用除草劑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4月8日派員至本市楠梓區高楠公路899之3號稽查,發現瞬間瓦斯異味,依據現場風向西風,往西沿線巡查,查獲貴廠廢水槽區,該址正在進行廢水油槽(外觀噴有P51字樣)抽油泥作業,發現持續瓦斯異味,現場設有抽氣設備,設備運轉中,惟未妥善完全收集致產生異味逸散至大氣中,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本洲路186、188號,從事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經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同年2月份所使用之塗料(水性丙烯酸樹脂)共計356,688公斤,另貴公司所提供111年出貨統計,出貨量共計4,957,468公斤(4,957公噸),達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3批1類顏料、漆料、染料相關產品製造程序),總實際產量為100公噸/年以上者之列管條件。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池)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人行道或路旁、安全島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清除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按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7月30日環管執字第1137121506E號函,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HBD-8270於113年6月14日行經台61縣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上述車輛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1第3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進行拆除廢棄鐵皮屋、廢棄鍋爐與貯油槽,拆除期間造成貯油槽破損,致原本內部殘留之重油噴濺至周遭地面,以及外漏至廠內側溝,因近日工廠進行清洗廠區與裝魷魚塑膠籃,清洗廢水將拆除鍋爐與貯油槽所外漏至側溝內的重油,帶流至二仁溪流域水下游添志橋,屬二仁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洩漏途徑及河水水面有明顯油味及油花,已致污染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8月6日15時44分派員前往本市燕巢區西燕里工程路100號處(閘門處)至其阿公店溪下游處巡查,發現大量魚屍及淤泥,經查因貴分署執行空庫防淤作業過程中致產生大量淤泥及死魚,未妥善清除處理,致使大量淤泥及死魚流至阿公店溪水體及沿岸造成污染情事。再查,該址執行放淤作業工作場址位於阿公店溪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來函申請C-0102廢棄物貯存展延,惟經本局於申報系統勾稽申報資料,該公司C-0102於112年1月貯存迄今,112年1月產出0.762公噸、2月0.216公噸、3月0.289公噸、4月0.23公噸、5月0.363公噸、6月0.29公噸、7月0.289公噸、8月0.2266公噸、9月0.8公噸、10月0.146公噸、11月0.63公噸、12月0.625公噸、113年1月0.388公噸、2月0.45公噸、3月0.458公噸、4月0.312公噸、5月0.402公噸,共計貯存7.129公噸,惟貴公司C-0102貯存期限已逾一年,且亦未於期限內向本局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上述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1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13年6月12日12時12分因貴委員會所屬大樓使用柴油發電機排放煙霧,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之情形,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3年6月25日至臺端所經營之陳忠賢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COD)=634 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3年6月19日至臺端所經營之黃萬來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BOD)=134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邊溝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中央分隔島除草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在黃金盾購物網站刊登「黃金盾驅蟲地板清潔劑」環境用藥廣告。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周邊泥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按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7月30日環管執字第1137121506E號函,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86-RH於113年6月24日行經台61線南下橋頭交流道;清運車輛85-RH於113年6月25日行經台61線南下口湖B交流道,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上述車輛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27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3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011130527081O、背景值2.89 ppm、檢測值37,689 ppm;元件編號:011130527167N、背景值2.17 ppm、檢測值2,394 ppm;元件編號:011130527070S、背景值4.16 ppm、檢測值3,508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27日派員至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執行稽查,貴廠前開製程廢水收集系統(011130527361O)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11,219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1,3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26號從事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6),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025-05號)。本局於113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有物料存放於E601、E606、E607攪拌機內,惟E601上方未使用集氣罩收集廢氣,E606及E607上方集氣罩未有效收集廢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26號從事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6),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025-05號)。本局於113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袋式集塵器(A023、A027)及活性碳吸附塔(A047、A063、A064)現場拔除壓降管線後讀值未立即歸零,可知未維持空氣污染物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7月3日至貴廠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離心脫油烘乾槽(E009及E013)廢氣經洗滌塔(A003及A004)處理後經排放管道(P002)排放。現場發現離心脫油烘乾槽(E009及E013)正常操作下,後端防制設備(A003及A004)壓降錶損壞,且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9條規定完成故障報備程序,未依許可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4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鋼鑄造程序(M01)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脈動式袋濾機(A004)壓降錶無指示液,未能監測A004運作情形。二、袋式集塵器(A008)壓降70mmH2O(許可核定100~250mmH2O),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三、珠擊機(E014)及袋式集塵器(A005)已拆除與許可流程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4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鋁鑄造程序(M02)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 袋式集塵器(A201)壓降為2cmH2O(許可核定5~15cmH2O),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二、 許可核定噴砂機(E214、E216)廢氣經袋式集塵器(A202)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202)排放,現場E214、E216、A202已拆除與許可流程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ARC-221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0.9 m-1,超過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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