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2400800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4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大甲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大甲廠)為塑膠皮凹版印刷製程,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攪拌機區攪拌機操作使用,另於印刷機區旁亦設有攪拌機進行油墨調配作業,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甲廠從事塑膠皮凹板印刷作業,屬印刷業,有產出廢塑膠、廢油墨及廢鐵容器等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九張段31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1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6路48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106年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31-02號),依據該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原料油墨核定使用量為7.1公噸/年,惟查核貴公司原物料報表,貴公司106年度油墨使用量為8.34公噸/年,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量10%以上,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超量使用原物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6路48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發現防制設備活性碳吸附塔(A002、A005、A006)及排放管道(P005)未密合,顯見未有效收集製程之空氣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7/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於排放管道P005、防制設備A005活性碳吸附塔前端執行防制設備VOCs效率驗證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VOCs處理效率為34.3%,不符合操作許可證核定防制設備A005活性碳吸附塔之VOCs處理效率>62.2%,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1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2/07/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0/07/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