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551 - 96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6382-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8日派員稽查,現場污染源蒸氣鍋爐(E201)運作中;查核時發現該製程排放管道P201因鏽蝕倒塌,然現場製程仍在運作,排放管道高度與許可核定高度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28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前於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0年11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稽查,發現現場污染源擅自擴大廠區至平鎮區鎮東段1247、1250、1372、1370及1381地號等5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前揭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相符,再於111年7月4日前往複查,複查結果缺失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1890、營業大貨車)於111年6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52-H9、營業大貨車)於111年5月3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G-5131、自用大貨車)於111年6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70-UA、自用大貨車)於111年6月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本府環保局)於111年5月30日派員至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檢測送驗結果,重金屬銅項目檢出濃度為1.8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1.5mg/L)。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廠區右側柴油貯槽後方有一沉砂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以上行為未依核准之貯留許可文件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局111年4月29日14時58分接獲通報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樹人路167之1號廠房發生火警事故,於15時13分派員抵達現場時仍有殘火,經調查係貴公司管理不當導致發生火災,並於事故點上下風處檢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數據有明顯變化,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995-Y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防塵網未覆蓋完全,記缺失4點。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2,3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2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註:懸浮固體符合放流水標準),限期貴中心於110年2月17日前完成改善(限期改善通知書送達日:110年1月13日),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20日(改善期間)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5.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25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貴中心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懸浮固體)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1條規定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12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懸浮固體36.8mg/L及化學需氧量142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承攬之工地鄰近道路因車輛出入未確實清洗輪胎,挾帶泥沙造成道路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7/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15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獅路140號對面之廠房稽查,現場從事電線電纜中心軸維修及噴漆塗裝,於廠區噴漆房排風口後端勘查,查獲於排風口有明顯漆料殘留,並有飄散(附著)至隔壁池塘及雜草堆,致污染池塘,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之餐飲業以油炸方式烹飪,雖設有集排氣系統,惟未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依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經依同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通知限期於​107年1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24日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作業中,仍未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WB-289、營業大貨車)於111年2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17-HQ、營業大貨車)於111年5月1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110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申報用水量 (300,878立方公尺/141營運天數)2,133.89(立方公尺/日),已超過核准量1,197.56(立方公尺/日)以上,貴公司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建造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9地號等2筆土地之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辦公室新建工程,該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0026082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從事拔樁作業,作業期間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道路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本府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1,3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780 mg/L(限值:50 mg/L)、生化需氧量:​116 mg/L(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2370 mg/L(限值:​1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5月10日派員至本市復興區羅浮橋下之大漢溪稽查,查溪水表面有明顯粉色碎屑漂浮物,沿該水路巡視至上游之桃園市復興橋除鏽塗裝改善工程,係貴公司承攬施工工程,因近期施工時風大不慎將復興橋刮除之原粉色原漆碎屑掉落至下方大漢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大漢溪)。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申報之污泥量(110年1月、110年2月、110年4月、110年5月及110年6月),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與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申報不符。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貯存廢油泥(含廢油)之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油桶傾倒破損洩漏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載運之廢潤滑油產生之廢油泥貯存於該址,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未依核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1年3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10年10月~111年1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10年10月~111年1月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通報貴公司發生火警事故,經查本次火警事故係因貴公司廠區戶外堆放大批輪胎成品,輪胎閒置堆放疏於管理維護疑似遭人縱火,另於事故現場周界下風處嗅得明顯焚燒橡膠惡臭之異味污染物,判定該異味污染物源自貴公司火警事故未有收集及處理設備致逸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MC9-203)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JL6-188)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628-F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2159-HE)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G-652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以動力機具進行施工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中壢區北園路32號工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其廢水納入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處理,再查貴公司廢水產生量已逾20公噸/日,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附表、項次51其他工業-塑膠製品製造業),惟貴公司未向本府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逕將廢水納入污水廠處理。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新屋區東福路591號經營進財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1466-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4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清點豬隻頭數為875頭,已超過許可文件核准之飼養量(843頭/日),臺端未依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作業中,查臺端係將購買之廢塑膠(R-0201)投入塑膠射出成型機,經熱熔射出成塑膠墊片,查該行為係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及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四、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持有之車輛(車號:BGQ-3921)正傾倒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於本市龍潭區中興路355巷底涵洞附近土地,並見得另一車輛(ALP-0732)亦裝載該類廢棄物,經詢問2車輛駕駛皆表示臺端所營利之利眾工程行係從事裝潢拆除工程,近期受託承攬新竹縣竹北市鳳岡路二段16號之裝潢拆除工程,當日將該拆除工程產生之前揭廢棄物傾倒於該址,查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12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三、其他審查通過之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查貴公司以111年5月25日台宇字第1110525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申請刪除車號KEJ-5110之車輛,惟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貴公司未待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完成,逕自將車號KEJ-5110之車輛過戶,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107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三、其他審查通過之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查貴公司111年6月6日台宇字第1110606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KEJ-5103之車輛,惟本局通知貴公司陳述意見時,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尚未變更完成,卻已於111年6月10日逕自將車輛過戶予冠昇建材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訂定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2條第4項第1款:「清除、處理、再利用及輸出情形申報:1.清除其產生之廢棄物至事業以外,應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若前開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8號),應依上開規定辦理。本局前於111年6月17日以桃環事字第1110050508號函通知貴公司陳述意見,貴公司以111年6月22日精漬字第11106220004號函陳述意見說明,營運紀錄中顯示貴公司使用未領有新竹縣政府核發廢食用油工作證之車輛清運新竹縣內廢食用油係因營運紀錄申報中輸入產源代碼錯誤導致,惟貴公司未補正申報資料,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逕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1,7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服務中心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63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24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305,1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6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檢測送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97mg/L、化學需氧量:32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109年5月22日府環水字第1090126351號函核定貴公司所提之土壤污染控制計畫(修正稿2版)執行期程至111年5月25日前,並經本府109年6月9日府環水字第1090141273號函備查在案,經查其控制計畫書內容P12-2,表12.1-1污染改善作業預定期程表之查核點2(第19個月,意即至110年12月21日),須開始執行污染改善工程,並執行環境監測作業。惟查貴公司111年5月27日檢送「聖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改善完成報告(初稿三版)」之施工日誌,於111年1月21日開始執行污染改善工程(地坪破碎及移除),與污染控制計畫期程規定不符且未執行環境監測作業,核已違反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未依核定之控制計畫執行之違法事實明確。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蒸氣鍋爐(E601)作業中,查其蒸氣鍋爐( E601)係使用購買之木屑作為燃料,惟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三、原、物料及產品資料」未有登載木屑或木材、木條、木塊等產品資料。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3B1105)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7月19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650,0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D-0902:480.259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遲於111年6月2日完成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3A6495)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7月18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10,0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D-0901/R-0906:227.42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遲於111年4月6日完成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18日受理陳情檢舉案件,查獲貴公司健康購物網站刊登販賣「曼秀雷敦強效防蚊噴霧120ml(含派卡瑞丁Picaridin)」之產品,涉非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行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員工露天燃燒(廢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7/1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上午5時5分接獲消防局通報本市楊梅區高上路一段155巷內發生火警事故,經派員調查係貴公司管理不當導致發生火災,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異味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第 192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