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01 - 12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事業○○年○○月○○日○○字第○○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事業前已於○○年○○月○○日及○○年○○月○○日分別變更負責人地址及機構地址在案,惟遲於○○年○○月○○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廠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查獲貴廠於回收槽(T01-11)增設2座10公噸鐵桶貯槽,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1,771,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113年11月20日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220mg/L(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現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加藥設備故障,未添加許可登載藥劑(硫化鈉及活性碳),一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113年11月20日至貴事業稽查,貴事業放流水計測設施於許可證登載為電磁式流量計測設施,惟現場放流水計測設施為輪子式流量計測設施,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2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保局113年11月20日至貴事業稽查,貴事業放流口D01放流水排放中,惟放流水計測設施讀值仍為零,另查閱113年9月至11月每日操作日報表,最近一次操作報表填寫日期停留於113年11月4日,且前開期間未每日或每次確實填表抄寫,以上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4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作業廢水經地下沉水馬達抽取至沉澱槽沉澱處理後排放,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廢水經由PVC管排放至道路側溝,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月3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376049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創景建設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826號]已於113年9月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2%,惟本局於114年1月16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1月1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創景建設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826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9月1日動工後至114年1月16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2月4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23744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郭瓊英-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367號建]已於113年6月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2月5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2月5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郭瓊英-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367號建]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6月1日動工後至114年2月5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3年8月1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書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3年10月1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11月21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 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前因113年10月23日桃環海資字第1130094579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3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4年1月1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新興街273巷65號稽查,查貴機構內廚房產生之廢水皆經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放,稽查時廢水排放口僅有少量廢水滴流,惟排放口下方溝渠殘留貴機構廚房產生之食物殘渣及油脂,導致溝渠散發異味並滋生蚊蠅,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9日派員至新街溪稽查,發現水色呈混濁微黃,經循水路往上游巡視,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環中東路二段170號旁承造本市中壢運動公園區段徵收工程-滯洪池工程,查獲貴公司進行地下箱涵頂板拆除作業過程中泥土與溪水混合,導致黃泥廢水直接流出工區至下游水體,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新街溪)。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1,6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放流水水質銅為12.9mg/L及化學需氧量為203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1.5mg/L及化學需氧量120mg/L)。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3年11月12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後興路一段121號稽查,經查貴公司將該址屋頂拆除產生之石棉瓦、磚瓦、塑膠等堆放於現地,致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21
罰鍰金額
NT$1,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7日18時4分接獲通報貴公司有排放黃棕色煙情形,遂於同日19時15分派員到場稽查,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廢棄物化學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529-03號),現場稽查時雖已無黃棕色煙排放情形,惟據貴公司人員說明,係因污染源反應槽(E102)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pH值出現異常,導致排放管道(P001)排出黃棕色煙,並於同日18時22分及18時26分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11月28日派員後續追蹤,經調閱本市觀音區環保科技園區架設之監視錄影器,發現貴公司排放管道(P001)於113年11月27日17時6分開始排放大量黃棕色煙,且據貴公司表示於113年11月27日17時16分發現異常;另查核每日操作紀錄表內容,洗滌塔(A001、A002)確有加藥量較高情形,尚與113年11月27日所述事實相符。綜上所述,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於113年11月27日17時6分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並於同日17時16分發現異常,惟遲於同日18時22分及18時26分始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未於1小時內通報。
處分日期
2025/02/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592-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調勻槽二(T01-03)連接至批次處理槽(T01-04)之管線增設一條三通管連接至未經核准之黑色暫存桶槽,再連接至收集陰井(T01-01),惟上述廢水管線及流向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中,貴公司未依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5/02/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二廠之關注化學物質「硝酸鈉」運作紀錄表,10月份運作紀錄購買3公斤,當月結餘量為6.455公斤,另查11月11日使用1.5公斤,稽查當日現場結餘量為4.955公斤,惟該公司未於113年12月10日前申報前一月份(113年11月份)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情事,核已違反本法第26條第2項訂定,予以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30-UW、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K-64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30-QE、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D-267、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I-27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1287、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32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4-487、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S-5680、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H-5336、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Q-6308、自用曳引車)於113年11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P-263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1、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2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3856、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2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90-GR、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0月2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56-X3、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0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L-926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6-516、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73-HZ、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M-59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S-5732、自用曳引車)於113年11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H-695、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19-Q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P-3809、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35-GK、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D-017、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E-0357、自用曳引車)於113年11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皇興土木包工業所有車輛(車號:019-QN、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493-UY、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2V-323、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76-BX、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第 25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