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01 - 1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橡膠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橡膠製品製造程序-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25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2)壓降為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許可核定操作範圍:80~150mmH2O)。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3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車號:ANU-3173)不透光污染度為1.9m¯1(適用出廠日期2006.10.1~2011.12.31不透光排放標準1.0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3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三民路二段256號從事餐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2日凌晨2時54分前往稽查,查臺端未領有「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登記,逕於店內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區水汴頭段45地號等3筆土地」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5日14時50分派員稽查,於周界聽得打樁噪音聲響,後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9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3年12月18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9日10時27分派員複查,現場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0.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8.3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桃園區國強段418地號等1筆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備MBR槽(T01-09)有一管線將部份回收水打入自來水暫存槽,暫存後再回收至製程使用,惟該管線未登載於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內,與許可證內容不相符。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國強段418地號等1筆土地從事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工地進行出土作業中,查該場出入口處因砂石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泥沙、泥土明顯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查貴公司○○年○○月○○日○○字第○○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及○○之車輛,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尚未變更完成前即於○○年○○月○○日逕自過戶予大眾通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即時追蹤系統無訊號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年○○月○○日○○環廢字第○○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變更後車號:○○)之車輛,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尚未變更完成前即於○○年○○月○○日逕自過戶予○○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7月26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外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後會同貴公司人員至現場查核,污染源乾燥爐(E002)、後方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2)操作中,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廠區周界外空氣中,且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N77-720)113年度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113年12月份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運作紀錄表,於113年12月20日有運作(使用)上述毒性化學物質計1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次月10日(114年1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廠房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楊梅區富岡段899、901地號等2筆土地;空污管編:H113H52028-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即逕行施工(工程進度為主建物已完成),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2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46610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柏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龍00101號]已於113年9月15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2月27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4年1月2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2月27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柏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龍00101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9月15日動工後至114年1月21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經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12月),貴廠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112年11月申報貯存、(B-0399)113年1月申報產出貯存至今皆已逾1年,並經本局114年2月10日桃環海資字第11400099671號函通知貴廠陳述意見。(二)貴廠來函陳述因誤於112年11月申報B-0299、113年1月申報B-0399,現有之B-0299、B-0399應為113年4月產出,故已修正申報112年11月至113年12月之產出及貯存,雖依法申報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3月17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承攬祭祀公業法人桃園市張德麒-辦公室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1250號]迄今仍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2項次9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5/03/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號:H7233-00號」,並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一次(項目:氮氧化物、氧氣及排放流率)。惟查桃園市CEMS 管理系統每日校正值資料,發現上開製程排放管道(P001)113年6月14日未執行不透光率測項之零點及全幅偏移測試,另經貴廠方人員表示,當日未執行校正係因故障簡訊通知時,已逾每日測試時間,故未依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5/03/1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營運暨研發中心現場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甲醚」成份含量30至50,結餘量計2259.34公克,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4年2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乙二醇甲醚」之運作紀錄(114年1月份),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5/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2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46604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眾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龍00132號]已於113年9月15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2月27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4年2月1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2月27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眾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龍00132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9月15日動工後至114年1月24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後方周界見有明顯粒狀污染物自廠內逸散至廠外。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廠內稽查,經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觸媒陶瓷纖維過濾器(A004)之陶瓷濾管逆吹空壓機因跳機,造成濾管壓差上升,污染源乾燥爐(E002)及一次爐(E003)產生之廢氣(含粒狀污染物)因而無法有效收集並處理,致使粒狀污染物自廠房窗戶及屋頂排風扇逸散至廠外並散布於空氣中,經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情形,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大新段685地號等4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現場查獲未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限期貴公司113年12月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10日派員至該址複查,查獲現場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仍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78-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D01)採樣檢測,檢測結果:懸浮固體90mg/L(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194mg/L(標準:1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土壤氣體監測監測頻率及監測項目,委託監測:為每4個月監測以光離子偵測器及火焰離子偵測器檢測之油氣濃度值1次;另依據同法第16條規定,地下儲槽系統應以網路傳輸方式於每年1月、5月、9月之月底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前4個月依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之紀錄,其內容如下:(一)、總量進出管制紀錄。(二)、監測日期及監測紀錄。(三)、發生洩漏時之洩漏量及處理情形。(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二、經查貴公司未於114年1月31日前於貯存系統申報中心完成2024年第3次申報作業,核已違反水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10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稽查當日放流口D01未有排水情事,惟稽查當日天氣晴天、無雨,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有一股黑灰色廢水排出,於廠內雨水溝排放至承受水體前之點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另會同事業至廠內查看時製程操作中,沿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往回溯源,經查為製程區(鑄造)冷卻廢水未全部妥善收集至廢(污)水處理設備,部分廢水經廠內收集溝渠排放至廠內雨水溝後再流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富林溪),以上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前往貴廠督察,查核貴廠於111年7月至112年3月間之事業廢棄物申報內容,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委外清除處理部分均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委託清除、處理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4年1月1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將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於貯存區A,並未貯存於許可證核准登載之貯存區B;另貴公司又將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於迴車道,未依規定貯存,以上皆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貯存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大園區埔心81-70號之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C1分標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2日3時56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周界聽得明顯動力機具施工噪音,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9日派員至貴分公司稽查,現場廢水專用電錶顯示數值為46,110kWh,查每日操作紀錄表填寫電錶內容為45,435kWh,相差度數675kWh,貴分公司平均用電量未超過20kWh,未如實填寫每日用電量。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9日至本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後方圳溝勘查,稽查時見有一PVC管線正排放微白色廢水,現場取水檢測水質pH10.4,查該管線為貴公司之作業廢水排放管線,廠內使用氫氧化鈉清洗容器,作業廢水雖經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放,惟處理效果不佳,導致含油脂微白色鹼性廢水,排放至廠區後方圳溝,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西溪路529巷2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回收物批發業,於該址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鐵(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一),惟貴公司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應於113年7月16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113年12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仍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鐵(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一),仍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11日派員前往本市大園區中正東路一段418巷巷口稽查,查貴公司因承造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BOT計畫輸水管線設施工程,於陳情地點進行地下推進作業時產生之廢水含有大量淤泥,該股廢水排放至灌溉溝渠導致淤泥沉積,且後續施工完畢亦未進行清淤作業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基礎設施計畫第一階段工程,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8日派員前往本市大園區桃24線及大園區國際路二段,現場稽查時該道路確實有明顯輪胎痕(皆明顯挾帶泥土)及泥濘情形,本局即延該污染痕跡向上追查,其該污染源主要係來自營建工程,稽查時工程施工作業中,惟發現該工區進出口處因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泥沙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6日派員至貴廠稽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污染源作業中,查袋式集塵器(A004)經濾袋之壓降未有操作數值(許可證操作範圍為30~120mmH2O)與許可操作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EK-280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22、122-1地號等2筆土地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1日(週六)下午1時41分前往稽查,現場人員使用手持工具作業中(綁紥作業),於周界可聽得明顯敲擊及金屬撞擊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發現廢水處理單元浮除池(T01-04)廢水排至中和池(T01-05)間接有一不明地下管線,及污泥帶濾式脫水機接有一地下管線,與許可證內容流向不符,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2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38307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家瑞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050號]已於114年2月10日先行動工,其拆除進度已達100%(住宅增建工程進度0%),惟本局於114年2月17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2月17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家瑞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050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4年2月10日動工後至114年2月17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2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39379號函說明十三表示,貴公司承攬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0946號]已於113年5月29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2月19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2月19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5月29日動工後至114年2月19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領有新北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45號),案經本局114年1月9日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本市觀音區台66線與台61線交叉口橋下(大潭發電廠橋下)執行監警聯合路檢專案,經查臺端駕駛清除車輛載運「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拆除衍生之事業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代碼:D-0599),然經本局查核隨車證明文件發現廢棄物種類記載為一般廢棄物(裝潢修繕廢棄物,代碼:H-1009),且實際清運地址(大園區工五路5-2號)亦與隨車證明文件(大園區工五路6號)不符,視同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5/03/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二小段751-2及751-3地號-工業社區社區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8日13時18分到場稽查,稽查時見有工人施工並有明顯作業聲響,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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