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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01 - 14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28-UN、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0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P-280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Q-7926、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68-RW、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5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G-6963、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RP-670、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358-RT、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23-UN、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551-UA、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019-QN、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A-8321、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30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AAH-875、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Q6-828、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58-R9、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9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L-3791、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1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681-QE、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1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C-275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1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56-RB、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15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P-3368、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15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G-5820、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2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21-R9、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2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B-0677、營業貨櫃曳引車)於113年10月15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03-QE、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2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V-747、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1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85-UZ、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85-UZ、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10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桃市環排水字第H0845-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備酸化槽(T01-2)過濾膜渣之廢水另銜接一管線至未登載於許可證內之廢水桶槽(1座),與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內容登載不符 ,未依許可文件登記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1,4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民族路雙連二段118巷內稽查,見溝渠有灰白色異常廢水排放,經查該股灰白色廢水係貴公司位於平鎮區雙連里民族路雙連二段118巷51弄3號之工廠所排放,該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表面處理業,廠內製程係將金屬半成品添加金屬表面處理劑、表面活性劑經研磨機磨光、滾筒式脫水機脫水、清洗槽以鹽酸酸洗處理後產生成品,該廠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18.金屬表面處理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即逕行營運並將作業廢水經陰井收集後排放至廠區後方承受水體(溝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於該廠排放之廢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以三點校正合格pH計測得pH值:10.0,及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7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案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命全部停工,並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3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利用抽水馬達將生活污水導回染色製程使用,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運作(生活污水應導入廢水設施T01-01),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299)],於勾稽區間內(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12月)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 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299)],於勾稽區間(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 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OOO桃園市廢O清字第OOOO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甲級處理機構應指定取得同一等級以上合格證書之處理技術員代理。」;查貴事業清除機構設置之技術員O○○已於OOO年OO月OO日離職,貴事業未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9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表面處理業,查研磨材料金鋼砂112年申報用量為4.68公噸、113年1至10月申報用量為3.07公噸,且其廠房面積為1435.5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90千瓦,屬公告第2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公告條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且總設計或總實際研磨材料用量達3公噸/年以上),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工廠核准登記日期:110年10月21日,屬新設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本府委託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辦理水污染防治查證權事項,該中心於113年8月22日派員查獲貴事業於WM04生活污水槽以沉水馬達方式將原廢水抽送至採樣井,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13日派員至海王經貿廣場大樓仍排放大量泡沫,經查貴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廠辦大樓排放廢污水產生大量泡沫續流至周界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南崁圳)。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9,5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龍壽段901地號等1筆土地起造翔翊預拌混凝土廠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3005348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25日派員至該工地稽查,正進行開挖及邊坡整治作業,依據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應設有鋼筋混凝土(RC)之沉砂池(長16m×寬9m×深2.8m,有效容量403.2m³),惟查現場工區內未設有沉砂池,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限期113年11月1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4日派員前往複查,查鋼筋混凝土(RC)之沉砂池仍在施作中尚未完成,貴公司屆期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395之1號從事資源回收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據臺端表示於113年11月7日下午約14時,因搬運塑膠容器不慎,造成容器破裂部分柴油流入承受水體,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光華坑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113年11月13日前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視受污染區域(人行道下方水溝及光華坑溪)仍有油花,臺端屆期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1、案經桃園環保局於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廢棄物棄置案件管理系統 」申請解除列管場址,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4月24日派員至本市大溪區大鶯路601號複查,發現仍有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堆置,並有3名員工進行人工分類作業,經員工聯繫雇主洪志祥表示,該址為雋恩公司所使用,經查雋恩有限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行貯存廢棄物 ,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113年12月16日前清理完成。 2、本局113年12月18日前往複查,仍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399)],於勾稽區間內(勾稽區間:112年4月至113年12月)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 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前已於113年11月15日桃環海資字第1130098939號函裁處並限期貴事業於113年11月30日前改善完成,案經本局113年12月26日至現場進行複查,貴事業廠房內外空地仍貯存大量廢棄物(廢棄物代碼:R-0201),與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仍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查貴公司於111年8月至112年9月間之事業廢棄物申報內容,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委外清除處理部分均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委託清除、處理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許可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GPS無訊號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金龍段1054、1055地號土地從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廢輪胎處理作業,並領有桃園市政府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案經本局114年1月16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結果,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13年12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龍潭園區廠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環科操證字第HS301-02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11月18日起至118年11月17日止。查貴公司龍潭園區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燃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經查貴公司第一次檢測於110年7月30日(季別:七月至九月)執行定期檢測,依法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惟查貴公司未於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期間進行定期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779-JU)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114年1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10620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立保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倉儲、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0646號]已於113年12月4日先行拆除,工程拆除部分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1月17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1月17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立保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倉儲、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0646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12月4日動工後至114年1月17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18001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祭祀公業法人桃園市張德麒-辦公室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1250號]已於113年12月24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惟本局於114年1月20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1月20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祭祀公業法人桃園市張德麒-辦公室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1250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12月24日動工後至114年1月20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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