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101 - 15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正在燃燒木棧板,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押出成型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994-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獲洗滌塔(A002)之壓降值為100mmH2O(許可範圍為20-80mmH2O),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園區菓林里019鄰三民路二段90、92號經營餐飲業(玖肆美台越自助餐),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臺端於烹飪作業區設置集排氣系統,惟未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經依同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通知限期於108年11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臺端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297,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因108年6月5日放流水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以府環稽字第1080230204號函(送達日期108年9月16日)限期貴廠於同年9月30日改善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10月2日派員複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5.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進行打樁作業,作業產生之含淤泥之廢水排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水利溝渠(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1月15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87729號函說明七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10月12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至107年11月1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產出廢塑膠桶(水性壓克力樹脂,內含殘液)於廠內自行清洗,惟該洗淨程序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產出苯乙烯廢鐵桶(閃火點小於60°C,C-0301),惟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將產出之苯乙烯廢鐵桶(內含殘液,C-0301)委託上大鐵桶有限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甲級清除許可文件)清除,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產出之苯乙烯廢鐵桶(內含殘液,C-0301)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現址回收貯存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廢紙、廢鐵及廢不銹鋼等項目,經查該公司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058-1號)已逾有效日期且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辦理展延。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吉安街147號對面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3日(星期日)13時09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22號附近承造之朋程科技南崁三期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6日(星期三)22時5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9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116,1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之燃油鍋爐因油料膨脹閥收集陰井控制設備異常故障,導致油料洩漏至廠區內水溝,油料經雨水沖刷由廠內水溝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承受水體(樹林溪),貴廠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5年10月開始申報貯存產出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有害廢液(前次清除時間為105年9月29日),有害廢棄物C-0201貯存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09年3月6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查網路申報資料結果,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201未於限期前改善完成,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規定按次處分,本局執行108年12月6日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益森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10月開始申報貯存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遲於108年1月清運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係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09年5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中山路330巷興仁里庄頭1號旁(本市八德區豐德段616地號土地上)稽查,發現該址使用蒸氣燃木鍋爐進行作業,該鍋爐燃料係收受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產生之廢木材(板),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從事廢木材(板)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回收物料批發業,收受事業產生之廢塑膠,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區間:108年8月~109年1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12月及109年1月份申報廢木材(R-0701)產出量分別為7.87公噸及11.11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6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45-W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6/04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8.2mg/L、化學需氧量:18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09年5月19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895-UW)過戶予華冠環保企業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165-C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573-NKG)109年3月2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龜山區長壽路479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2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吳文錦住宅增建工程(合約金額:880,000元,工程面積:33.63平方公尺,拆建合併,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23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71186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1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4月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廠房等新建工程(合約金額:24,730,129元,工程面積:504.48平方公尺,拆建合併,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0063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69763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1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6月3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9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與旺昱公司108年8月30日合併,依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2.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旺昱欣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06年11月申報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A-7501),遲於108年10月清運完成,有害事業廢棄物A-7501貯存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一、三、六區整體開發單元市地重劃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該營建工地稽查,查獲施工區及工地出入口未有效灑水,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MT-536)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6%,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3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平段124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派員稽查,發現現場雖設有6座簡易沉澱池,惟因沉澱處理效率不佳,導致黃泥色廢水排出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限期應於108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日前往複查,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時發現貴公司拌合桶(M01)產生之廢水流入S01回收池,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核時發現貴公司S01回收水池與T01-01收集池、ST01沉砂池互相連通,未有分隔,貴事業廢(污)水與雨水未分流收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登記資本額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且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產出之廢鐵桶(C-0301)(名稱:清洗劑,閃火點14℃)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產出之廢鐵桶(C-0301)(名稱:清洗劑,閃火點14℃)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桃園市楊梅區大同國民小學-108年度新建廚房及周邊工程(合約金額:9,904,529元,工程面積:510.8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174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69217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9年3月1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5月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3月1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警衛室增建工程(合約金額:2,900,000元,工程面積:21.2平方公尺,拆建合併,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004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68110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3月2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9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燃木鍋爐末端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無機酸製造程序-氫氟酸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226-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101)之壓降值17mmH2O(許可範圍為5-15cmH2O)。(二)洗滌塔(A103)之壓降值3mmH2O(許可範圍為5-10cmH2O)。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46-T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4月22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4.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證逕行於廠區內設立簡易廢水設備處理含銅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桃園市政府於106年8月31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206339號函核定「全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控制計畫書(定稿本)」,且核定之控制計畫第8.2章中針對改善系統執行期間,進行活性碳吸附桶之進氣口與排放尾氣PID及FID監測(1次/月),本次現場查核,請該廠提供核定之控制計畫改善期間(106年8月8日~108年8月7日)相關防制設備尾氣(PID及FID)篩測資料或相關紀錄文件,惟業者表示未執行相關防制設備尾氣(PID及FID)篩測資料,僅進行活性碳更換,未依核定之控制計畫執行。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及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合成樹脂、塑膠及橡膠」及「光電材料及元件」,依規定所使用之土地移轉前,讓與人應提供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及依法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應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貴公司未提送上開資料核已分別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原桃園廠)運作土地(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後壁厝小段500、501地號)經本府辦理「105年度桃園市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土壤污染定期監測(啟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其土壤污染定期監測查證結果,顯示貴公司所在土地土壤重金屬銅項目檢出濃度645毫克/公斤,已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本府遂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同法第16條規定於109年2月3日府環水字第1090000188號公告及府環水字第10900001881號公告「蘆竹區坑子口段後壁厝小段501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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