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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751 - 158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鄒○○於108年4月30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9年2月21日大愛(函)字第1090201號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9年1月16日另聘李○○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管制編號:H5205514)108年12月18日申報委託清理之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至109年1月22日止仍未顯示已處理完成(聯單編號:H520551410801003),貴事業未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在35日內向桃園市政府報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106年底至107年12月期間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代碼:D-1801)」,據貴公司人員表示,前項廢棄物來源係收受事業端廢棄物時,經事業端要求收受清除之廢包裝材(含包裝用廢尿素板),連同貴公司產出之員工生活垃圾,一併委託偉誠環保有限公司清除,惟未報經核發機關同意。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6年底至107年12月期間委託偉誠環保有限公司清除經事業端要求收受清除之廢包裝材(含包裝用廢尿素板),連同貴公司產出之員工生活垃圾,未依規定簽定契約書並保存3年。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清洗印刷機滾輪廢水流出廠外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廠內空壓機油污流至廠外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證號:H5749-02號,受測污染源為蒸氣鍋爐E201,排放管道編號:P201,污染物項目為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三、排放管道編號P201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81mg/Nm3,超過排放標準之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50mg/Nm3。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鋼鐵鑄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灰鐵鑄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655-05號) ,屬應符合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貴公私場所於108年4月2日執行排放管道P001之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作業,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28mg/Nm3,超過「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附表之規定,既存污染源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排放標準不得大於15mg/Nm3之標準(自106年1月1日施行)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8F-52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7-3940 )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文昌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1月21日(星期二)22時30分前往稽查,現場水泥車正進行灌漿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本府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千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廠之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中以水浴冷卻接著劑成型,產生之製程廢水由管線收集經冷卻過濾後返送回製程中使用,經巡視廠區發現,廢污水管道除收集生活廢水外另有收集製程廢水,收集後納入觀音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惟貴廠未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6段360號)稽查,查貴公司毒化物貯存場所貯有商品名「Solvent A114D FLUID」(計1桶,含桶重83.3公斤),惟該商品安全資料表之成分辨識資料含「環己烷(082-01)」濃度為1至5%W/W;後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9月11日派員採樣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8年10月9日(108)環檢一字第5952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環己烷」濃度達2.7%W/W,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修正前名稱: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流程圖未登載製程產出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1月至108年2月間申報「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之數量與實際現況不符。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委託「環塑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製程產生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惟未於清除前與該公司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未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內製程產生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桃廢處字第0075-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清除、處理技術員亦得自行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張○○於108年12月2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向核發機關報備代理人,並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前開規定。2.前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於109年2月10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屆期仍未改善完成,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自109年2月11日起按次處分,本次執行貴公司109年3月9日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20/03/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由該公司人員陪同至現場稽查,並請該公司人員提供運作紀錄表及化學品清單進行查閱,查該公司於場內塗料加工區二樓運作場所儲有一桶淨重16公斤商品名「橡膠與金屬之接著劑CHEMLOK 603」成分含量含甲基異丁酮20-25%W/W,屬行政院環保署列管第四類毒化物,惟該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有效之「甲基異丁酮」核可文件,惟無證運作情形(儲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4,5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周界外不明管線有廢水排放,現場於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6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另本府環境保護局同年9月19日再至貴公司稽查,使用管中攝影機至不明管線末端回溯管線查證,發現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備活性污泥池(T01-6)設置揚程馬達連接專用PVC管線將廢水繞流至該不明管線排放。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8鄰6號對面土地堆置廢鐵桶、貝克桶及廢化學塑膠桶等,惟領有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於該址進行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砂石場每日廢棄物(污泥及木屑混合物)產量一噸以上,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廠含有玻璃纖維之底泥流至下游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廠內碳化矽粉末因雨滲入污染廠外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661-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獲洗滌塔(A221)之流率值為26.3Ton/hr(許可範圍為10-15Ton/hr),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設有熔解爐2座,其設計量為1,000公斤/批(已逾總設計容量500公斤/批),另查貴公司108年12月份總實際處理量約為670公斤/小時(已逾總實際用量500公斤/小時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查貴公司於108年1月至108年12月塑膠押出總生產量約為2,561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07-HG)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7%,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400-A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T-85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TJ-76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保局109年2月26日於本市觀音區忠愛路二段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25-A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4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國豐十街239巷1號對面之工地「協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該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所訂定之第一級營建工程),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28,0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臺端所屬畜牧場圍牆旁有廢水持續滲出情形,入場稽查發現廢水收集溝溢流場區地面,造成廢水疏漏至場外排水溝續流至茄苳溪,臺端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惟臺端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3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所營畜牧場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且經廢水續流至承受水體灌溉溝渠,並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2390mg/L,化學需氧量:7950mg/L,懸浮固體:44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80mg/L,化學需氧量:600mg/L,懸浮固體:150mg/L),取得貯留許可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其排放水質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經營畜牧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場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經限期於107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惟於同年12月14日派員複查,該場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仍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臺端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再利用機構,應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略以):「取得通案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前,應與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送本部備查,並副知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惟貴事業與實創得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之通案再利用契約書簽訂日期為108年7月1日,而經濟部工業局收文日為108年12月27日,其時間已逾30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973-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公司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9月28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KEA-7080)過戶予展曳交通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行為。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正在燃燒營業用木炭,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ZA-238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947-VH)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保局109年2月25日於本市桃園區莊敬路二段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大豐四街交叉口(桃園流行音樂露天劇場)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2月15日6時39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5台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興豐路1890號附近承造美超微科技園區美超微電腦第二期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2月10日22時38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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