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351 - 20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XYS-756)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ONA-616)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XFI-228)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TXJ-589)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09月16日01時34分至上址查察,現場以壓路機施工,仁勝營造有限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夜間施工證明許可即行施工,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車輛(388-X6)正於廟會活動使用擴音設施播放音樂,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1項:「一、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二)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8日至貴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地號:高雄市岡山區岡工段271地號等4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進行地基基礎工程);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確實未申報8月份鉻酸鋇運作紀錄。二、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M01混凝土製造程序設備設址於本市仁武區烏林段682、683地號上,M03混凝土製造程序設備設址於本市仁武區烏林段669、670、671地號上,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地號(本市仁武區烏林段685地號)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已於109年4月17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933371200號函裁處書處分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09年9月9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0日12時8分查核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宏鑫廢棄物回收有限公司」清運車輛(558-T7)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E200155110900054),夾雜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上開粉狀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規定,未如期出席環境講習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保麗龍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上址砂石場車輛進出作業,車輛輪胎未清洗整潔、污泥污染路面,有礙市容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碗)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空污-違規行為屬實,逕行告發)1.案經民眾通報路竹區大仁路上有明顯肥料臭味空污,本局人員於109年10月06日10時35分,於該路段巡查發現有明顯肥料發酵異味,且於大仁路857號前異味較明顯。2.隨後進入堆肥廠稽查,該廠作業中且未設有異味污染防制設施,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3款之規定,將依法告發(現場全程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6月2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及109年3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0.375公噸/月)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磚(R-0402)與無機性污泥(D-0902)未分類貯存,且廢磚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7月2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109年2-4月廢耐火材(D-05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花台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洗手台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灑)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2月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108年10月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或廢木材棧板(D-0701),惟前開清運機具未於1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109年6月20日派員至蘇澳港6號碼頭後方空地查驗,發現貴公司109年6月15日報運進口貨物舊橋式起重機「USED GANTRY CRANE」乙批(報單號碼:AS/09/912/A0028),經拆解後非屬廢鐵部分(廢馬達、廢電纜、其他混合廢五金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鐵範疇,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9月29日函申請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解除列管,案附車輛異動登記書,清除車輛於109年9月21日辦理報廢,該車輛已非該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2月4日及109年5月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分別於108年12月7日及109年3月2日載運廢木材棧板(D-0701),惟前開清運機具未於1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9月24日至貴公司進行許可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熱處理(M01)109年1~7月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洗滌塔(A103、A104)未依規定每日紀錄洗滌液循環流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岡山北路加油站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加油站業」,於109年7月31日經本府經發局核准變更營業主體,後於109年8月18日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下稱土調資料)至局,而未於行為前檢具土調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前揭情事業已違反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土污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貴廟109年10月19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鳳山區五甲一路213巷35號(鳳山區道爺廍段下菜園小段61-10地號等9筆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3年7月14日(103)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22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貴廟109年10月19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鳳山區五甲一路213巷35號(鳳山區道爺廍段下菜園小段61-10地號等9筆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3年7月14日(103)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22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6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大仁路881號稽查,現場無人,貴公司潘○○108年8月9日至局說明,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至108年4月間進口廢塑膠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10日12時10分查核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宏鑫廢棄物回收有限公司」清運車輛(008-T8)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S290631410900015),夾雜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上開粉狀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位於貴廠北側有煙囪排放廢氣及油耗異味,本局派員於當日109年9月29日9時30分到達貴廠查證,在廠房後方(北側)確實有發現明顯廢氣排放及異味,隨後進廠稽查,該製程係為螺絲製造程序,過程中使用機具及潤滑油,因此產生油煙及油耗異味,現場雖設有收集防制設備,惟二層鋁製過瀘網及拉西環收集處理效果不佳,導致廢氣及異味逸散於廠區外,污染空氣。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17日23時00分至晶晶畜牧場進行空氣中異味污染物樣品採樣時,確實於該畜牧場周界外發現場內所逸散出之雞糞味,經於該畜牧場下風處採集現場空氣樣品所測得之異味污染物數值為55,已超過該處農業區於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既設污染源異味污染物管制標準50之限值,亦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13日9時8分派員至貴廠(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42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23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15公尺;管道高度h=<18公尺者)排放標準值1000。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湖內區大湖里民族街七六號從事皮革整製程序(M01),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9月2日至貴廠進行許可查核作業,發現貴廠旨揭製程燃料天然氣核定值為13仟立方公尺/年,108年總使用量為15.942仟立方公尺/年逾許可核定值22.6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09日11時32分查察稽查當時,人員於上址周界外量測均能音量為72.4分貝,背景音量為60.2分貝,兩者相差超過10分貝,依法不予修正。已超過本市營建工程日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廠辦理深度查核,查核貴公司高雄廠原廢水水質資料,比對本局109年6月15日至貴廠T01-5廢水調整池(原廢水)採樣分析,經檢測分析結果與許可登載值比對,原廢水T01-5廢水調整池之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3,許可文件登載為4~7;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860mg/L,許可文件登載為10~1252mg/L;銅濃度為3.18mg/L,許可文件登載為ND~3mg/L;鋅濃度為309mg/L,許可文件登載為ND~238mg/L;總鉻濃度為22.2mg/L,許可文件登載為ND~2mg/L,其原廢水T01-5廢水調整池之氫離子濃度指數、化學需氧量、銅、鋅及總鉻均超過許可原廢水登載量,上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5,0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109)年6月29日上午3時45分至4時之間即已發生苯之洩漏事故,惟遲至同日上午6時10分始向本府消防局進行事故通報,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再查貴公司未依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實施事故應變,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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