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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201 - 202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7日派員查獲該市新屋區「萬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於109年6月起所產出之廢鋁(R-1304) 皆委託貴公司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108年7月11日送件)未經審查核准,即從事收受廢鋁(R-1304)之再利用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磚(R-0402)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9日派員至貴場執行專案督察,發現產出之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109年1月至6月網路申報產出量,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環境稽查科及岡山區清潔隊109年6月17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嘉興東路2-6號稽查,發現貴廠從事寵物飼料製作,產出廢食品浮渣(泥),未妥善清除、處理,致溢流至廠外水溝,造成污染,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執行「1026」專案,本局109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本府警察局仁武分局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樹區竹寮路184號1樓廠址聯合稽查,貴公司為食品製造業,主要從事肉乾製造,發現貴公司清洗機器、器材所產生之動物性殘渣、廢液委由○○環保有限公司清理,自109年4月至10月共清運5車次,另現場調閱109年10月19日監視影像,發現當日有○○環保有限公司車輛前來抽取廢棄物,抽取地點為截油槽(動物性殘渣)、水肥孔、截油槽後水槽、廠區側溝等四處。貴公司未與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寶特瓶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於路旁、屋外堆置廢棄物(消防器材)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6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夢裡段1014、1015地號土地稽查,發現台端(即上琳企業行)領有本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高市府廢管字第10633551100號),現場貯存營建混合物及廢木材等廢棄物,惟許可內容並未設貯存場,顯與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土簡排字第00502-03號;有效期間:107年5月4日至112年5月3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略以):「四、免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一月至十二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1月至12月資料。惟貴社區遲於109年10月3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規定。貴社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土簡排字第00502-03號;有效期間:107年5月4日至112年5月3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略以):「四、免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一月至十二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1月至12月資料。惟貴社區遲於109年10月3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07日前往台端「林錦濱畜牧設施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造景流水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預留管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預留管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5日至貴社稽查,惟發現營運資料未存放於許可登記存放地點「本市大寮區自強街53號1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受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清除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73號),惟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將廢棄物清運至指定合法地點妥適處理處置,顯未依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未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將廢棄物清運至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108等地號予以非法棄置,從事上開廢棄物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本局108年10月3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社於108年5月至108年6月期間申報營運紀錄皆為0,顯非法棄置廢棄物情況不符(108年5月17日1次車、108年6月19日1車次、108年6月21日1車次),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4月2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9年2、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滯洪池開發規模與環評書件內容不一致(滯洪容量縮減)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左營區翠華路與翠峰路交叉口處從事「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園區道開闢工程—左營計畫」—華榮路(含)至明誠四路(含陸橋拆除)之配管與側溝工程作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28日14時18分前往上述作業場區周界稽查,稽查當時發現作業場區內有1台怪手正進行作業,因場區為裸露泥沙地面,現場未設有效防制塵土飛揚之設備或措施,現場僅配有1台水車灑水,惟水車灑水量明顯不足供使用致作業場區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本局現場拍照錄影存證,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廠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090923-T25-264;洩漏淨檢值:18453.89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9日派員至貴廠異丙苯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前述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臚列如下:1.元件編號:1090929-T21-309;檢測值:12508ppm;背景值:0.62ppm;淨檢值:12507.38ppm。2.元件編號:142C-01;檢測值:53753ppm;背景值:1.8ppm;淨檢值:53751.2ppm。3.元件編號:LV1155A-01;檢測值:16353ppm;背景值:1.8ppm;淨檢值:16351.2ppm。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1,5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12時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中鋼路1號稽查,經檢視民眾提供佐證照片及本局架設於沿海三路26號CCTV,發現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黃褐色)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焦碳製造/副產品程序(MC7)於是(27)日10時21分於靜電除霧區(EC7R)與氨/硫吸收區(EC7M)間排氣機(4X204)因溫度感應器故障造成排氣機跳機,製程氣體由緊急排燒塔(AC83~AC8A,共8支)排放,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依核定控制計畫內容「抽出處理設備放流前應執行1次放流水監測,…放流前2個月應每2週進行一次監測,待系統穩定後改為每月執行1次…」。經查自108年6月13日放流前未依計畫執行每2週進行一次監測,另在系統穩定後108年12月份也未安排檢測。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違規貴公司露天曝曬無機性污泥(D-0902),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9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43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HP USED CARTRIDGES」一批(報單號碼:BD//09/111/09019),現場貨物已堆放於集中查驗區地面,計有3袋,該貨物係輸入之廢印表機墨水匣(廠牌:HP),經檢視皆已使用過,且有部分殘留墨水洩漏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貨物屬廢棄物,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廢棄遊戲器材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9月23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車輛異動登記書,清除車輛(○○○-○○)於109年2月4日辦理報廢;另按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09年8月21日函復:「查旨揭案內清除車輛中○○○-○○已辦理報廢,○○○-○○已過戶至他行名下…」,前開車輛已非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經核准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土簡排字第01256-00號,有效期間自109年4月22日至114年4月21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7月31日前申報109年1月至6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惟貴公司遲於109年8月24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底盤)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垃圾。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底盤)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般廢棄物(油漆)清除、排出不符合規定,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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