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151 - 20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1/2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泥沙、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11/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變更原核准「中東亞萘丸(環署衛製字第2127號)」環境用藥產品之標示內容。
- 處分日期
- 2020/11/2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時間參加環境講習
- 處分日期
- 2020/11/2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時間參加環境講習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裝有廢塑膠之太空包,次按貴公司暨芳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趙○○109年10月15日至局表示,由貴公司向各產源收受塑膠粒,並交由芳誠公司進行代工,再出口至大陸,經查貴公司核屬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行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裝有廢塑膠之太空包,次按貴公司暨芳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109年10月15日至局表示,由貴公司向各產源收受塑膠粒,並交由芳誠公司進行代工,再出口至大陸,經查貴公司核屬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逕行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4月24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本局108年10月31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田單一街19號稽查,發現該址貯存廢塑膠不符規定,復因民眾陳情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堆置廢塑膠,貴公司趙小瓊109年3月31日至局表示,係因前開申請再利用檢核現場貯存區尚不符規定,爰移至義堂段637地號暫置,另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所示,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231公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車號:MFU-1087﹞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至高雄港第55號碼頭裝卸水泥熟料作業區周界外,發現該裝卸公司人員正從事將貨輪內水泥熟料裝卸至大貨車作業,計有3座卸料作業區,設有防塵網及水霧砲等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現場並有水車灑水路面。現場3座作業區正進行裝卸作業,惟督察時查有至少2次裝卸之抓斗未完全移吊至大貨車內,即提早鬆開抓斗柄卸料,或鬆開抓斗後提早收爪,造成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揚塵逸散至空氣中,污染空氣情形有攝影及拍照存證,並立即聯繫高鋒裝卸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現場,確認該公司於裝卸水泥熟料作業,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情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5,0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20日6時2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沿海路一段,廠區大門前)發現廢氣燃燒塔操作中,有明顯火光及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驟冷塔(編號:V-1104)至鹼洗/水洗塔(編號:V-1203)輸料壓縮機(編號:C-1201)安全油壓裝置故障,造成系統壓差情況發生跳俥,將製程氣體導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10月22日07時30分派員前往楠梓區援中段一小段185地號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施工人員於管制時段使用挖土機等動力機械進行工程作業,本局人員立刻現場錄影拍照存證,爰本案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茲依法舉發。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BOD超標 (檢測值51.1 > 標準50)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BOD超標 (檢測值69.1 > 標準值50)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4,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釘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土地定著物上。(雄信房屋、雄信法拍屋)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6月29日11時01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90.6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10日10時25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87.5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17日10時01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85.4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6月24日9時49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88.3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6月23日10時19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79.1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13日10時15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87.7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15日14時35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82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16日10時56分於違規地點量測均能音量,量測值為85.7分貝,已逾本市日間時段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22日至貴公司「二廠新建工程(地號:高雄市路竹區路科段110、104-2、115地號/永安區永科段4、5、6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10月31日、108年11月1日、109年4月28日、109年6月24日及109年10月15日買入各200、200、400、200、200kg聯胺,且貴公司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或商業區、違反毒管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所示,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2,142公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向本局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自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9年6月至9月電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A-7101)、108年10、11月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R-1209)、108年10月至109年9月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D-1801),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現場貯存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D-1201),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R-1210)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措施或設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0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總額21,000,000元,未依規定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0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廢切削油、廢潤滑油(D-1703)均委託處理,惟未與處理者簽訂處理合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4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廢樹脂(D-0202)實際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填報不符,另廢溶劑(D-1504)自行處理程序及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清洗程序,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4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廠108年8月廢樹脂(D-02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及108年12月至109年6月廢樹脂(D-02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另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現場貯存量(2噸)與貯存申報量(5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4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廠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貯存區,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上址承攬路邊紅磚人行道割草作業,棄置雜草未妥善清除有礙環境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從事飼料製造,廠區製程作業中貨車進行裝載飼料出貨,該作業區未設置防制設備收集污染物,造成異味逸散至周界外。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營建工程連續壁灌漿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0月23日及貴段109年11月11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鹽埕區大安街2、4-1號(鹽埕區興福段805等21筆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0月19日(109)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30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物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0月23日及貴段109年11月11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鹽埕區大安街2、4-1號(鹽埕區興福段805等21筆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0月19日(109)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30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物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8日9時15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元一建材鋪」清運車輛(車號216-UK),清運貴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發現夾雜太空包未拆線四大袋(121x120x100公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五點規定,已部分遣返,上開太空包未拆線四大袋(121x120x100公分),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8日9時15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元一建材鋪」清運車輛(車號216-UK),清運貴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發現夾雜太空包未拆線四大袋(121x120x100公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五點規定,已部分遣返,上開太空包未拆線四大袋(121x120x100公分)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貴公司109年11月20日函所敘,貴公司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核發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1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8年10月、12月及109年1月、2月、4月、5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6月29日來函資料所示,貴事業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8年11月至108年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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