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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801 - 238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8年7月16日14時42分本局派員到場上址發現由駕駛人黃○○(身分證字號○○○○○○○○○○)駕駛貴公司所有之車號679-BW砂石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欲作回填使用,○○所駕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排水凹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6月14日函申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負責人黃○○身分證影本(104年6月11日換發),地址為「高雄市鳳山區和德里和德街63巷12號」,惟未於變更(104年6月11日)後30日內(104年7月11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至108年6月14日申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廠現場提供目前執行中A、E區地下水(監測井)檢驗報告資料備註中提及「6.本樣品非本公司採樣,僅對接收後樣品負責,該報告僅供參考。7.樣品保存不符合規定。」,未委託合格地下水採樣機構執行,不符本局核定公文:「執行土壤及地下水採樣檢測作業,應依土污法第10條規定辦理」外,亦同時致使本局查核控制計畫書中工作期程第二階段查核點(略以):「A、E區8口監測井TPH及重金屬濃度去除率達50%」,無參考依據判定已達到前述查核點要求,另本局前於107年10月24日函文資料已敘明(略以):「三、另請確依核定控制計畫中第二階段查核點(即108年6月15日前)時間內,完成「重金屬污染改善開挖完成並處理,且各區驗證重金屬及TPH檢測低於管制標準」等所提事項,屆期仍未完成且因可歸咎貴廠未確實執行之事由,本局將視未依核定查核點完成,...」,顯有未依土污法第13條核定內容實施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07月16日14時48分至上址查察,發現駕駛人陳○○(身分證字號○○○○○○○○○○)駕駛21噸車號KED-8536載運瀝青塊於產業道路(經查為成功段1117地號)來回碾壓道路,經查駕駛人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瀝青塊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本案已違反廢清法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袋凹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提供佐證影片指貴公司108年6月11日上午11時37分廠房上方有白色煙霧飄出,檢舉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粉塵導致溢散,本局於108年6月11日14時30分派員稽查時請貴公司模擬影片時情形,於周界外發現貴公司從入料口大門逸散粉塵至周界外空氣中導致污染情事,經查為製程內污泥經旋窯加熱爐加熱烘乾時,入料口氣罩未將粉塵粒狀污染物收集致逸散至周界外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23日至貴公司「興達海基辦公大樓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16日至貴公司「正義段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2月2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王忠禮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92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2月12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陳明長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231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2月26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有達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84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1220mg/L(標準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168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15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宗仁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47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鴻光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318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995mg/L(標準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2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明喜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315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9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金長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91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塑膠椅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清除車輛(008-QL)於108年7月9日8時50分載運廢棄物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水泥柱(混凝土),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責請載回,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4月1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人員於周界外發現陣陣氨氣異味,現場使用檢知管測得濃度約為2PPM,業者表示清爐過程鋁渣運送至冷卻滾筒時會掉落於地面,因下雨地面潮濕遇水反應後造成氨氣逸散於周界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3款之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15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同源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266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757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5年12月20日至旨揭廠稽查時,發現旨揭廠之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污泥產生、貯存、清運情形並每月統計;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8月19日來函敘及,自辦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1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21筆),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533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8月19日來函敘及,自辦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1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21筆),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533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5月3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107年5月至108年4月,申報製程代碼(190999)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製程代碼(180039)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周邊泥沙、泥漿或廢棄物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及地面。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臉盆)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於路旁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於路旁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基座凹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盆栽)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機台抽取潤滑油未妥善收集處理,致流至廠外排水溝。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未於期限內於環境用藥管理系統申報施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台端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0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係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及爐渣之篩選作業,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廠外致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彌陀區文安里文安北路10號從事其它塑膠製品製造業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未領有操作許可證。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8月7日執行稽查,依據貴公司提供104年油墨總實際年用量已達五噸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四批第二類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本局稽查當日,貴公司正常操作中,惟未取得操作許可前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5月2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廠107年7月5日噴砂廢棄物(D-2407)清運聯單(編號:E540133910700031)申報製程代碼250999(其他金屬製品製造程序),應為製程代碼000004(廢氣處理程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高二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7年10月、廢樹脂(D-0202)107年8月,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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