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751 - 23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冷卻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燈殼)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執行「107年度事業廢棄物許可審查暨現場查核計畫」勾稽,發現貴事業106年12月「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7月18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已設置張○○為清除技術人員(清除許可證字號:106年12月22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5007300號),○○同時擔任高承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貴公司所設置清除技術員未專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6日清運「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有機性污泥,網路申報聯單(聯單編號:S190063010700141號)登載之清運機具(車號:091-N6)屬未裝置GPS之車輛,經貴公司108年3月27日提供留存聯單影本,實際清運車輛為091-N6聯結TY-81,惟貴公司在清除出廠後4日內,未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實際清運機具」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盛裝鋇及其化合物(總鋇)(代碼:C-0111)之1噸貝克桶上堆疊鹼片,惟未將有害事業廢棄物設置專門貯存場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6日12時45分至貴公司所轄廠區周界外,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情事(判定地點:大社區文化路6巷250號周界大門),嗣進廠會同負責人查察,發現貴廠正進露天燃燒廢樹葉、木材混合廢棄物,因未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8月2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燕巢區湖仔內段216-11地號(本市燕巢區大成路30號)景揚冷凍設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5月4日(107)高市工建築字第01050號建照執照,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8月2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燕巢區湖仔內段216-11地號(本市燕巢區大成路30號)景揚冷凍設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5月4日(107)高市工建築字第01050號建照執照,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20日派員至本市大社區嘉誠里和平五巷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至108年4月間進口廢塑膠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5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會於106年7月至9月未執行環境監測;106年4月至6月共1季,未執行部分監測項目。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發酵惡臭異味逸散於廠外致污染空氣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4日12時40分前往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180號前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吊車作業之防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福春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117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大來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75mg/L(標準限值為15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125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25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當時發現製程洗槽廢水儲槽閥門未鎖緊致廢水從集溢溝流至廠外排溝造成污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固定污染源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01、A002及A003)濾袋更換時間之紀錄顯示107年4月25日迄今未有更換紀錄,與領有之M01操作許可證所要求之操作記錄規定(每年乙次/更換時記錄)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7年4月16日派員至貴廠(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50號)許可符合度查核,經查貴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107年4月12日鍋爐運轉日誌,其14-15時之靜電集塵器第二段電流值為250~252 mA,已超過許可證核定值10~220 mA,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7年4月16日派員至貴廠(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50號)許可符合度查核,稽查當日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36)停爐,另查貴廠所提供書面文件資料,其107年2月21日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36)產品-酸水值為9.125(噸/日),已超過許可證核定值3.6(噸/日),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包鐵樹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為89.2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2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益成大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84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聯興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96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07月22日16時26分前往稽查,現場會同廠方人員至該廠後方發現經民眾提供之影片處有管線洩漏事業廢水,其該廢水係因下雨於大理石堆置場內經管線抽除至工業區下水道系統排放,現場以PH試紙檢測該廢水略為中性(7-8),惟因管線閥件脫落導致事業廢水噴濺至廠外農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3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進祥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111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8,1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3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慶富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448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627mg/L(標準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達美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75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16日至貴公司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經查貴公司受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於108年7月至8月期間運送毒性化學物質壬基酚(液體),單次運送重量由15200公斤至19480公斤不等,未向本局申請設置丙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業已違反修正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凹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以怪手進行挖掘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以吊掛機、怪手進行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13日12時15分前往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與民族二路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仍有現場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以怪手進行挖掘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4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事業房間數77間,屬於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餐飲業、觀光飯店(旅館),惟貴事業營運中且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始得排放廢(污)水。...」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於資源回收區從事燃燒廢樹葉之情事,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30日派員至貴廠對二乙苯化學製造程序(M03)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臚列如下:(M03)元件編號:400-10460-E-050-L;洩漏淨檢值:11,343ppm。(M03)元件編號:400-10810-N-040-H;洩漏淨檢值:4,612ppm。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大有三街一三號從事未分類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熱浸鋅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81-01號),本局於108年7月16日稽查貴公司熱浸鋅程序(M02),於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A202填充式洗滌塔pH值為11.59,超出許可核定pH值範圍7~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17號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液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532-05號),本局於108年7月16日稽查貴公司廢液焚化處理程序(M02),該製程操作紀錄應為每小時記錄,於現場稽查時發現操作紀錄報表已記錄至當日24時,惟稽查當時為19時28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未依規定記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五號從事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電容器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013-03號),經本局人員於108年7月15日執行稽查發現該製程107年度原料(環己酮)年使用量為20.197公噸已超出許可證核定年用量4.32公噸,原料(丁二酮)年使用量為49.27公噸已超出許可證核定年用量6.912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09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石文己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212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19日至貴公司水污費查核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239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為255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48,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9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源發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6320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5210mg/L(標準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143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8年7月16日14時42分本局派員於本市美濃區成功段1037地號土地附近產業道路發現由駕駛人孫○○(身分證字號○○○○○○○○○○)駕駛貴公司所有之車號331-T7砂石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欲作回填使用,○○所駕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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