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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7501 - 275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商)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建案名稱:松露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767-U2)於107年5月4日14時40分載運樹幹樹枝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由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現場量測長度超過80公分,經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該廠進廠相關規定;查本局104年8月25日核發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437422500號)已登載,清除廢棄物應符合資源回收廠進廠管理相關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4月24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雖設有污水收集桶,惟車體後方無廢污水收集溝,無收集功能,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3月29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本市大寮區新厝路891號)作業區內有油漆、鋼珠、調薄劑等原物料及鋼構(金屬品),然稽查當時貴公司會同人員無法提供106年1月至107年3月之噴砂用量、鋼珠使用量及有機溶劑(含油漆)使用紀錄、購買單據、進貨證明、送貨證明及油漆安全資料表(SDS)供本局審查,故限期請貴公司於107年5月15日函送前開資料至本局辦理後續事宜(貴公司於同年4月24日收執),惟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1號從事熱可塑性橡膠製造程序(M04),於本年4月26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3個設備元件(詳如下述)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一)編號:PD-8621A-03,流體組成:環己烷,背景值:1.0ppm,檢測值:3,786ppm(二)編號:S09-N01,流體組成:環己烷,背景值:3.42ppm,檢測值:3,139ppm(三)編號:S15-N01,流體組成:環己烷,背景值:15.66ppm,檢測值:6,468ppm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環氧乙烷製造程序(M01)中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M01T1PP302SXX010LF02,淨檢值為3516.2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4月11日稽查發現「高雄市第80期市地重劃工程」(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5月25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25日稽查發現「前鎮區特貿7E周邊道路開闢工程」(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16日稽查發現「鳥松區水管路及大樹瓦厝街5座橋梁拓寬工程(橋1、橋2)」(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8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經現場稽查確認該加油站未依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顯已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校正維護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時,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未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顯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4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2日前往燕巢區安北段755等9筆地號稽查時,發現現場營建工地已開工進行拆除,查施工期程為107年6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貴公司於本局核備削減計畫前已逕為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6月至107年1月申報廢鑄砂(代碼:R-1201)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數量:6公噸/月)逾10%以上,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7月至106年11月廢鑄砂(代碼:R-12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3日派員督察,據貴公司現場人員說明較濃稠之廢油申報為非有害油泥(D-0903),較清澈部份申報為廢潤滑油(D-1703),惟貴公司之廢油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有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函轉民眾陳情案件,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6月1日及107年6月11日派員至本市美濃區美濃段3483、3484、3485、3486、3487地號土地稽查,發現遭堆置營建混合物、磚塊、石塊、水泥塊、瀝青等,且夾雜太空袋、塑膠袋及寶特瓶,貴公司張○○107年6月28日至局表示,係貴公司工程產出堆置於該處,惟該批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入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三中隊通知,本局107年4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該隊人員至「喬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綠洲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聯合稽查,發現現場近路口處堆置廢紅泥(代碼:D-2499),該堆後端則為黃褐色之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據貴事業羅瑜翔表示,堆置物來源係「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9號」,惟查貴事業再利用登記檢核項目中,並無上開廢紅泥(代碼:D-2499),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或釘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圍牆定著物上。(美術森林)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5月31日11時15分(清除車輛車號:KEB-8300)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落地檢查發現載運廢輪胎、混凝土及超過尺寸之廢塑膠管(150公分),未符合本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8款暨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及五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5月9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6532)未設置污水收集管,無收集滲出水及污水能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5月9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6532)未依規定標示最新清除許可證字號(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05823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470巷127號旁空地(大寮段2968地號)廠區內堆置區堆置廢棄車輛、廢棄輪胎等混合物,因管理不慎致堆置區蓄熱遺留火種造成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業路5號從事電容器製造,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5月25日稽查時發現,貴廠M01製程中(E004)燒除區之廢氣收集管線破損,致廢氣未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4)處理,直接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前開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QM-957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69%,超過排放標準1.5倍以上,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15-KQ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6.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車輛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5%,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069-8A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5%,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現場稽查經與站長確認放流水錶已超過一年以上未經校正,顯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2月27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陳福春畜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陳福春畜牧場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7月至107年1月非有害油泥廢棄物(代碼:D-0903),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廠內廢潤滑油抽出,並回到製程做廠內再利用,與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惟未辦理變更,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106年6月至106年11月、107年1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業106年8月至107年1月廢潤滑油(代碼:R-1703),漏報產出情形,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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