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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共 4,95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701 - 27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3/22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0日派員至現場(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419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水污法列管事業,已領有水污染排放許可文件)有廢(污)水排放情形,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送驗項目為SS、BOD、COD、油脂及大腸桿菌群,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超出事業別(飯店、旅館業)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0月14日於貴廠鍋爐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出灰口處,採集產出之集塵灰樣品送驗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結果為2.32ng-ITEQ/g(標準值1ng-ITEQ/g),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將該廢棄物提報送審核定。2.另貴廠將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D-1099)申報,查其110年9月份申報貯存量數量為15公噸,該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之貯存,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事業名稱、日期、貯存、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2/03/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廠鐵殼浸漬有機溶劑接著製程,產出閃火點小於攝氏60度之有害廢溶劑(C-0301),以1噸貝克桶貯存,與原料及雜物同區存放,未分類編號、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另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4款規定。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16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處分日期
2022/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18日派員至名間鄉新民段305、316、318及407地號,當時發現貴行於該址進行農地回填土石方作業,查該址已回填約400多米土石方且回填範圍涉及另外三筆土地,經貴行於110年12月22日親至本局說明,貴行稱前述土石方來源為「台中市水湳污水下水道分支管網暨用戶接管工程(3)-四平路等鄰近區域」之工程案產出之土石方,並檢附土石方買賣合約書供本局參處,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5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32678號函釋略以:「營建剩餘土石方包括: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其他民間工程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為有用資源,非屬廢棄物範圍...營建剩餘土石方如依「處理方案」及各地方政府所訂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合法處理者,均不以廢棄物認定,未依該處理方案及相關法規規定處理而「隨意棄置」,「致污染環境」者,則形成一般廢棄物,應依涉及違反廢清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查處...」查本案土石方未依處理方案辦理且隨意棄置,致污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4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一、該廠製程皮膜作業使用鹽酸、皮膜劑、促進劑、脫酯劑等,接著作業使用丁酮及接著劑(含乙酸丁酯),產出有害廢溶劑( C-0301),且現場查有以50加侖鐵桶裝計4桶,惟未列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該4桶廢溶劑有害事業廢棄物未分類編號、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等,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及第11條規定。二、經勾稽該廠僅申報丁酮使用量,並無申報製程使用接著劑使用量,督察時現場依業者所提資料查核其110年購買丁酮計約36.1公噸,已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8批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事業,且會同該廠葉經理說明每月使用以50加侖鐵桶裝丁酮約17~20桶,核年使用量已超過20公噸,該廠製程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10月21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將白濁色製程廢水排放至前方灌溉水圳內,查貴公司當時運作中,現場比對與廠區內水溝排放之污染物相符,污染事實明確,貴公司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雞隻屠宰作業,經查雞隻宰殺後產生一般事業廢棄物(羽毛、畜禽畜宰下腳料)係交由方圓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非屬再利用機構)處理,故認定未依規定委託合格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並簽訂合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11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事業所產出之廢棄物A-8801電鍍污泥現場存放位置與所核備之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一致,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另廢棄物R-1302廢銅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11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製程原物料鐵殼加工製程設置2部機臺,使用金鋼砂作表面處理,設有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D-1099),惟該製程未提列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鐵殼接著製程產出閃火點小於攝氐60度之有害廢溶劑(C-0301),以50加侖鐵桶貯存,惟未分類編號、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三、鐵殼接着製程使用丁酮、甲醇、去漬油等有機溶劑,查核勾稽業者自108年至110年10月申報資料,其中每月申報產出約0.4~0.5噸有害廢溶劑(C-0301),惟申報使用原物料有機溶劑於110年6月後每月申報量相較之前有爆增5~10倍不等之不合理情形,而其廢溶劑並無增加情形,業者說明目前每月使用上述三種有機溶劑約3~4噸,已達每年使用20噸以上,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8批應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事業,惟督察時該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3/03
罰鍰金額
NT$3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7日上午7時派員至貴公司周界稽查,發現貴公司逸散明顯腐臭異味,立即會同上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周界異味污染採樣檢測作業,並依環保機關委託採樣檢驗執行作業原則辦理,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惟100,未符合異味污染物工業區新污染源標準值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府109年11月27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273459號函通知應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2月18日辦理109年度第2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暨環境教育法」環境教育講習,貴公司是日未參加講習,亦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環教講習要點第8點規定向本府申請延期且經同意,違法事實至為明確,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3項裁罰要件,本府依法裁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2/14
罰鍰金額
NT$58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屢次陳情異味案件,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下午2時許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會同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管道異味採樣檢測,現場採樣廢水處理場排放管道,檢測結果廢水處理廠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濃度13000,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已違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理第1項。
處分日期
2022/01/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14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光明派出所員警於本縣南投市內興段792-2、793-2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車號198-Q9)由陳銘凱先生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2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集集派出所員警於本縣集集鎮中集路(139縣道61K附近)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6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8日進行專案查核時,廠內製成正常運作中並產生作業廢水,廢水處理設施鼓風機未正常開機且化學混擬程序單元、終沉池未定時清理致大量污泥累積,現場明顯未維持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搓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日會同專家學者及政風處辦理翰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現場稽查。二、現場稽查時,針對廢棄物請該公司提出委託處理合約書,然該公司廢棄物代碼D-1504委託清除處理合約書無法提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處以新台幣72,000元罰緩。另現場的污泥貯存區與該公司核備之廢清書不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現場予以告發處新台幣12,000元罰緩,共計裁罰新台幣84,000元。三、以上所述,經該公司代表人吳順玄確認無誤,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日會同委員政風處稽查單位執行現場查核作業。2.本局於0913/1400至該廠稽查,稽查當時現場運作中,查該場網路申報資料中有關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產出量,其2021/1、3、4、5、7月均超過廢清書核可量1034公噸/月,另動物性廢渣(R-0119)自2121/1、2、3、4、5、6、7月均超過廢清書核可量325公噸/月,已違反廢清書第31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2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爽文派出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內城村月桃橋上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15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中寮分駐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永平路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經調閱附近民宅監視。。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28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鳳鳴派出所員警於本縣南投市永鳴路160巷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車號KLG-0356)由王崇貴先生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經調閱附近民宅監視。。
處分日期
2022/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47條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食品製造/處理(屠宰)程序(M03)】,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4日上午10時許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現場查核貴公司屠宰作業程序(M03),發現110年10月29日毛雞入場紀錄單入場量為315.8公噸,其單日屠宰運作時數為17.5小時,平均每小時屠宰量為20.102公噸,大於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9月9日投環空字第1100017143號同意核准試車許可量每小時16.667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2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集集派出所員警於本縣集集鎮中集路(139縣道61K附近)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10月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爽文派出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龍南路346-1號前稽查,查獲貴公司曳引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10月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爽文派出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龍南路346-1號前稽查,查獲貴公司曳引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8月23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中寮分駐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中寮段749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土方、磚塊),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
違規情節
一、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二、依法規定有申報業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三、有事業廢棄物產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
處分日期
2022/0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14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光明派出所員警於本縣南投市內興段792-2、793-2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8月23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中寮分駐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中寮段749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土方、磚塊),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8月23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中寮分駐所員警於本縣中寮鄉中寮段749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土方、磚塊),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其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壓降實際操作值為170mmH2O,與核準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50~150mmH2O),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5
罰鍰金額
NT$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7日派員執行稽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55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2/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裁罰
處分日期
2021/12/21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裁罰
處分日期
2021/12/2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裁罰
處分日期
2021/12/2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裁罰
處分日期
2021/12/20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裁罰
處分日期
2021/12/20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裁罰
處分日期
2021/1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日會同委員政風處稽查單位執行現場查核作業。2.本局於0913/1400至該廠稽查,稽查當時現場運作中,查該場網路申報資料中有關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產出量,其2021/1、3、4、5、7月均超過廢清書核可量1034公噸/月,另動物性廢渣(R-0119)自2121/1、2、3、4、5、6、7月均超過廢清書核可量325公噸/月,已違反廢清書第31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1/12/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處分日期
2021/11/1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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