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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151 - 42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 一期即將完銷 二期大砌完工 玉田庄園 里港唯一、全區地下化電纜 775-1688」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 友井建設 和嘉院 甜蜜3房、幸福4房 興東四街 中正路7-11對面 8337767」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於放流口裝設累計型流量計,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 品佑悅見2-3車位|雙套房 一樓孝親房 里港過江路119-7號 737-1166」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安佑晴靜II ↑ 地33~57坪|建57~65坪、、08-7652959」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鳳鑫畜牧場,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0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及生化需氧量217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1,66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於放流口裝設累計型流量計,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貴場水量計測設施故障且未記錄獨立電錶用電情形及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3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建蒼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群興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0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良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29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麒忠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與陳海放畜牧場申請共同處理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6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26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3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與李秀英畜牧場申請共同處理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6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26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混凝土拌合程序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22日派員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原料堆置區新增骨材堆置料,惟貴公司所申領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並未含前述原料,核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準則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2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和陞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68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莊曜瑋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坤陽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09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36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97.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祺翔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逕將厭氣池2座變更為曝氣池使用),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清泉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欣達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李淑玲畜牧場從事養豬飼育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1日稽查時現場檢查水電錶紀錄,發現未依規定填寫水電錶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記錄獨立電錶用電情形及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威昇貨運有限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由傅國泰駕駛威昇貨運有限公司車號KLB-7106 廢棄物清運機具將廢棄載運至臺南市東山區棄置處理,威昇貨運有限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第1項規定,傅國泰涉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已由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移請司法機關偵辦中,傅國泰為該公司之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將請司法機關對該公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7條規定科以罰金。威昇貨運有限公司未依規定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且未依規定製作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保利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3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9年8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有以下違規情事:(一)查台灣有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廠內事業廢水處理設備異常故障無法處理廢水,於109年8月8日至13日臨時委託旨揭公司以車輛(尾車YA-08)清除廠內未完成廢水處理程序之事業廢水,但雙方未簽訂清除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二)再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自109年7月4日到109年8月13日期間,YA-08車輛所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無回傳即時追蹤之全球定位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9年8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有以下違規情事:(一)查台灣有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廠內事業廢水處理設備異常故障無法處理廢水,於109年7月25日及28日臨時委託旨揭公司以車輛(車頭KEH-7238,尾車HAA-8602)載運廠內未完成廢水處理程序之事業廢水,前往保億公司屏東廠廢水處理設備處理,但雙方未簽訂清除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二)再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自109年4月2日到109年8月6日期間,HAA-8602車輛所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無回傳即時追蹤之全球定位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大順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4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污染源操作中,排放管道P002管道破損致污染物直接由破損處逸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2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蓮森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0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55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52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15,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現場稽查時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送驗,檢測項目為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70 mg/L,標準值600 mg/L),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28,0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疏漏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29,33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疏漏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禾順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興達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逕將厭氣池1座變更為曝氣池使用),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冠得群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委請高塘環境事業有限公司載運廢水至保億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屏東廠代為處理,貴公司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操作,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於廢棄物貯存區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磐京璽福2臻璽建築、五福臨門併排雙車別墅潮州、五福路151號788-7888 磐京建設」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從事動物飼品製造(羽毛粉),現場稽查時廠外有貯存5包太空包,袋內裝廢棄羽毛有散發惡臭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潮州 御璽 ↑ 雙併車位 空中花園 賞區專線|屏東縣潮州鎮天文街 08-7891781」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6日派員稽查時放流口有水排出,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測項目: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750毫克/升(放流水標準為450毫克/升)、懸浮固體為665毫克/升(放流水標準為150毫克/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將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承租楊郭美雪畜牧場於本縣長治鄉竹葉林段437地號土地號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9日派員查核,發現該牧場屬應申領廢(污)水管理計畫之事業,惟其未申領廢(污)水管理計畫逕從事豬隻飼育,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蔡烏葉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查貴牧場所申領水污染排放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7年2月12日止,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1日派員稽查時,貴牧場仍有作業並排放廢水情形,貴牧場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萬順利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逕將厭氣池2座變更為曝氣池使用及曝氣池單元未操作亦未見曝氣管線),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3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在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所產生之原廢水有未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二禾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場外水溝,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二氯甲烷、聯胺、吡啶之毒化物核可文件,109年6月份之運作量未於法規規定期限內(7月10日前)至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業者端)進行毒化物運作紀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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