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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051 - 41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3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屠宰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9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4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3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李錦峰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3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6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鼎麗牧場,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422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及生化需氧量207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24日22時05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結果55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順昕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9月23日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55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33,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王春玉畜牧場,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1030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及生化需氧量900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57,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豐泰畜牧場,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450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及化學需氧量10300mg/L(放流水標準45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記錄獨立電錶用電情形及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經現場稽查時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送驗,檢測項目為懸浮固體(檢測值890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20 mg/L,標準值450 mg/L) ,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双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69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新輝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89.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天海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曝氣機)故障,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且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宥昇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曝氣機)故障,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且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盛明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0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54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24,9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國鳳牧場,經本局109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場外廢水溝渠龜裂,致廢水滲出流至承受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109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將所收受之營建混合物(磚、瓦及土石)及一般廢棄物(麻布袋、廢木材及塑膠空桶)堆置於本縣屏東市歸義段1397地號土地,未依所申領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55條第1款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嘉隆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新園鄉新利段1625地號土地,堆置事業廢棄物(廢鐵皮、廢泡棉、廢輪胎、廢紙桶、廢編織袋、廢太空包及廢木板等),其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劉國興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4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25,67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隆昌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吳介文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4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2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順成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9年8月10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有以下違規情事:(一)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於109年1月申報貯存2.54公噸,109年2月申報產出12.46公噸、聯單清除無申報及貯存15公噸,109年3月申報產出24.62公噸、聯單清除為18.62公噸及貯存9公噸,其申報數量明顯未能平衡,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貯存數量不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於廢水處理設備旁,發現經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盛裝且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部分散落於未舖設水泥的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里港鄉三張廍段506地號土地從事回填土方作業,發現土方溢出至公共道路致污染地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邱水英畜牧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3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政昆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31,5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杜華瑜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宏盛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現場稽查,未取得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核准,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廣建源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0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3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張國成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83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0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現場稽查,未取得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核准,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48,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乳牛飼育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4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且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凱悅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9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4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6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慶瑜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振望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藍啟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5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24,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林明志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58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31,5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義發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檢視佐證資料確實有違規亂丟廢棄物,依規定裁處.〔車號:AZN-0251〕
處分日期
2020/10/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行從事飼料製造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該行製程污染源操作中,排放管道P101管道破損造成污染物直接由破損處逸散,另飼料製造程序現場製程新增熱交換器及排放管道,稽查時皆使用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30
罰鍰金額
NT$35,0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開龍殿畜牧場從事牛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場外水溝下方有裂縫,致廢水滲出流至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30
罰鍰金額
NT$62,9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109年8月12日採樣檢驗(懸浮固體檢測值475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0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8mg/L,標準值80mg/L)及109年9月2日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0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70mg/L,標準值6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 萬吉 願景墅 835-6288」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鐵鑄水管製造作業,領有M05灰鐵鑄造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09年7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E501低週波爐區污染源廢氣收集方式為氣罩收集,惟現場污染源廢氣係直接逸散,未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另現場製程E501操作時,廢氣應由A501洗滌塔處理後排放,惟現場A501防制設備並未開啟,據該公司人員表示已損壞1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24,5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佳大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場外水溝,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18,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宥昇畜牧場一分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6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興祥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場外水溝,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乳膠製造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23日派員至廠區周界採集異味樣品1組,經檢測異味值為45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30),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8月5日督察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熱氧化器(A005、A006)每日操作紀錄用電量介於1.0至1.2KW/hr、1.0至12.9KW/hr,不符操作許可範圍(4~10KW/hr及15~60KW/hr),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該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飼料製造程序採樣許可,目前飼料製成辦理許可異動,已提送檢測報告至局本審查109年5月22日通知試車,試車期間不得超過100日,109.7.7完成操檢。2.複查時該公司製成操作中,防制設備正常操作,採集排放管道(編號P107)(管道高度24.05m,排放標準2000)之異味污染物(現場嗅聞氣味為飼料味)3.本日委由建利進行採樣及後續檢測工作4. 採樣時測得大氣壓力759mmHg,溫度(排氣溫度)51.3℃,測漏時間14:48,採樣時間14:53~14:55。5. 以上官能測定採樣工作全程錄影拍照存證,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本案於109.8.20 14:30至該公司佳冬廠進行排放管道P107異味檢測,其異味值為3090,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2000),依屏環查字第10934351300號函通知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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