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051 - 221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黃阿成畜牧場(登記飼養規模豬隻800頭),經查現場飼養豬隻約313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該場清洗豬舍之廢水,由渠道處排放於地面水體,惟排放許可證已過期失效,視為未取得本局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三九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73號),經查逾期申報109年6月份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要從事資源垃圾(金屬類)回收,未於適當位置標示資源垃圾回收貯存場名稱及資源回收標誌。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鼎尚企業社)駕駛車輛(車號:AXL-3000)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紙盒),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車號:KLD-2125,半拖車車號:03-AW)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土城區承天路71巷2號廠址,現場從事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作業,領有本局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063-00號),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1、A002)監測儀錶電流計操作電流數值為0,未依核發許可證項目(操作條件0.5~2A)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03號),現場作業中,其監測儀錶電流計操作許可條件電流數值應為0.5~1.6A,經查靜電集塵器A003、A004數值皆為0並未運作,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國平畜牧場,從事畜牧業,經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為生化需氧量168mg/L(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2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法定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檢驗值為11.9(限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為51mg/L(限值30m/L)、鋅檢測值為8.95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95,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管理委員會所屬社區放流口(D01)稽查時排水中,現場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1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幸運加油站經本局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惟開挖區域之積水未妥善處理,逕以泵浦直接抽排至側溝排放於地面水體,未依核定之控制計畫書執行。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2199)載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昶泰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721-BZ)載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駕駛人資料及清運車輛車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9年2月11日向基隆關報運出口貨物一批(出口報單號碼:AW/09/222/E0277),原申報第1項貨名PLASTIC SCRAP,重量3,066KGM,第2項貨名COPPER WASTE,重量18,468KGM。經基隆關於109年2月15日會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開櫃會驗,發現櫃內夾藏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及廢電線等事業廢棄物,認定分別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復依查驗結果更正輸出貨品重量並增列第3項貨名D-2527,重量3,103KGM;第4項貨名D-2601,重量7,508KGM;第5項貨名E-0217,重量1,154KGM;第6項貨名E-0221,重量539KGM;第7項貨名E-0222,重量479KGM。該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部分未依規定先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向本局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且一般事業廢棄物部分未依規定向本局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逕行輸出前述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通知陳述意見。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XTDD-2131)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BEN-1573)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3317-VL)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丙清字第1070號),經查發現貴公司負責人及地址已於104年12月16日變更,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辦理許可證變更事宜。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倍速特機車店之廢潤滑油,應交由取得許可項目含廢潤滑油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交由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惟未提出相關合法流向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非鐵金屬零件生產,作業中,原物料為鋅合金錠,經熔融後壓鑄成型,現場熔解爐5台、壓鑄機9台及噴砂機5台,總處理量為1,700公斤/批,並領有工廠登記證(廠房面積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非鐵金屬零件生產,作業中,原物料為鋅合金錠,經熔融後壓鑄成型,現場熔解爐5台、壓住機9台及噴砂機5台,總處理量為1,700公斤/批,並領有工廠登記證(廠房面積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防水處理作業,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現場逕行加熱瀝青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量測貴公司堆置砂石面積345平方公尺,係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序號六之適用對象,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一.二五倍,記4點。(二)、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三)、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10點。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量測貴公司堆置砂石面積468平方公尺,係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序號六之適用對象,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防塵網或阻隔牆未完全圍封堆置區(出入口不在此限),記4點。(二)、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三)、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10點。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量測臺端堆置砂石面積110平方公尺,係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序號六之適用對象,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一.二五倍,記4點。(二)、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三)、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10點。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6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六標之滯洪池維護排水、柯厝坑溪防洪工程及邊坡整治作業,使用機械清淤及澆繞水泥邊坡,因無設置水污染防治之措施及作業(如設置抽水坑、泥水分離設施、沉澱池、濁水預防框架等),致使工程作業之泥漿及水泥等污染河川,經於施工處上游端10公尺及下游端處分別採集水樣檢驗,檢驗結果:上游河段懸浮固體29.0mg/L;下游河段懸浮固體700.0mg/L,其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60%,屬公告之足使水污染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祥毅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18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LKM-425)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月1日至3月底,109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MFB-489)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5月1日至7月底,109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灌漿車)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惟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且未採取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打樁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惟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且未採取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吊車)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吊掛鋼筋作業),惟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且未採取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營業場所(家禾小吃店)營業項目登記為餐館業,但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於本市公告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 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三類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預拌混凝車)進行混凝土灌漿作業之營建工程行為,惟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文件,且未採取適當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三類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掘機)進行連續壁挖掘作業之營建工程行為,惟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文件,且未採取適當噪音防制措施(現場並無隔音布、消音屋、防振襯墊、隔音罩等設施或其他具有減音功能之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二類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從事營建工程行為,惟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文件,且未採取適當噪音防制措施(現場並無隔音布、消音屋、防振襯墊、隔音罩等設施或其他具有減音功能之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汐止區水源段1206地號等12筆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空氣污染管制編號:F109FB1007-1),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汐止區水源段1206地號等12筆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空氣污染管制編號:F109FB1007-1),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PG-6675)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RCC-7690)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BBE-2561)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DF-1503)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TDS-3787)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E-0880)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菸盒),致污染環境。

第 442 頁,共 108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