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1401 - 314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罰鍰金額
- NT$37,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黃阿禮畜牧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限期於106年3月3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復於106年5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580mg/L(限值:600mg/L)、懸浮固體為166mg/L(限值:15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屆期仍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黃阿禮畜牧場自105年9月13日起迄本次違規日止,均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情事,一年內經3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DA-2736)之駕駛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戴記商行從事豆腐製作,稽查時現場作業中,作業廢污水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豆腐製作廢污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RBL-6386)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3416-YG)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BC-1261)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GIF-893)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927-BBS)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該店從事餐飲業,稽查時作業中,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經檢驗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局主辦「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1)現場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記點合計30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北市樹林區味王段987-3地號、996地號等2筆房屋新建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施工前未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55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該自來水管線為開啟狀態,將廢汙水與無須處理即能符合標準之水混合稀釋,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昱夆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ALB-7265)載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廢磚塊),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永芳木器工藝社所有車輛(車號:AKQ-9261)載運廢棄物(廢木材),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鑫泰電器行所有車輛(車號:2731-NR)載運廢棄物(廢泡棉、一般垃圾、廢輪胎),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3378-B2)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物懸掛於指示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9號),經查設置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已於106年9月6日離職及辦理退保,惟未於清除技術員離職時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7/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址為大堡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稽查時現場正進行清洗地板作業,其清洗設備之廢水(白色廢水)由廠內之PVC管排至聯外溝渠流至地面水體,現場投置藍色色劑確定流體流向,於場外溝渠發現藍色色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依法告發,並命立即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7/11/11
- 罰鍰金額
- NT$8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8月30日11時許派員前往該公司查核,現場會同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驗項目為懸浮固體,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43.3mg/L(法定最大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64,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管理委員會所管社區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962-00號),前經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限期於106年7月9日前改善完成,本局復於106年8月30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41.7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為140 mg/L(限值:100 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屆期仍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 ,於放流口D01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54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經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金屬表面處理研磨拋光作業,該作業所產生拋光後金屬粉塵,抽排散布至廠外,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之貯存設施及容器,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號碼:6N-7089),載運廢棄物(一般裝修混合物:水泥塊、土石、沙土、鋼筋),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106店建字第101號」新建工程,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列管事業(營造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車輛(車號:3233-EW)駕駛人隨意棄置垃圾包,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GS-0759)之駕駛人雖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惟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GS-0759)之駕駛人雖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惟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GS-0759)之駕駛人雖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惟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EB-6138)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93-KUK)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RL-1575)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經通知參加環境講習,惟未於指定時間到課,亦未辦理延期。
- 處分日期
- 2017/11/1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通知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代表人未於指定時間到課。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二廠經本局現場測量後,發現一堆置場(編號:X212)堆置高度為5公尺,已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之高度(許可高度:3.2公尺);另一堆置場(編號:X213)堆置高度為5.1公尺,已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之高度(許可高度:4.6公尺)。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二廠於廠內露天處逕行堆置砂土超過250平方公尺,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適用對象之「土石方堆(棄)置廠」,現場未鋪設足已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1,836,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前經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往複查,於放流口D01採水送驗,檢驗結果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工廠現場以酸、鹼洗槽處理金屬表面油漬,再以清水洗淨,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業別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工廠現場以酸、鹼洗槽處理金屬表面油漬,再以清水洗淨,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業別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耐火材料製造業,製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製程廢水pH值為13.09)於水仙溪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7/11/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轄五堵貨場,現場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獲下列缺失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至主要道路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0點。
- 處分日期
- 2017/11/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0900-EB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7/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509-GJ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7/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678-ZB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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