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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651 - 5700 筆)

處分日期
2023/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本市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4點。第7條: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且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
處分日期
2023/1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11日派員稽查,於貴廠廢棄物貯存區見有約73桶容積200公升之塑膠桶(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約2.3公噸之廢棄太空袋(廢塑膠,R-0201),經本局勾稽貴廠上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自112年1月至9月期間均未上網申報。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承造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6日23時2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灌漿機具作業中,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運轉聲響,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承造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6日23時2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灌漿機具作業中,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運轉聲響,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7日1時17分前往該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皆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告發。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96-5地號等6筆-「TPE03龜山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5日(星期日)2時前往稽查,稽查時於周界聽得明顯動力機具作業聲響(切割聲),經會同現場人員進入工區查視,據工作人員表示確有使用動力機具作業,經後續追蹤,前述噪音源係源自高空作業車(自走車)、升降梯平台及人員使用切割機產生之聲響。綜上,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96-5地號等6筆-「TPE03龜山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22時48分前往稽查,稽查時於周界聽得明顯動力機具作業聲響;嗣後本局於23時14分會同貴公司進入工區查視,見有木板切割、百葉窗切割及釘槍作業情形,另高空作業之自走車已停止作業。綜上,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4日22時02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水泥車2台及壓送車1台)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4日23時12分再派員稽查,貴公司未立即改善,現場仍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8年8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市觀音區金橋路育仁段372巷122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址收受資源回收場之廢五金等廢棄物,於廠內經分選機及破碎機處理後產出銅、鐵及一般廢棄物等,再販賣其產出之鐵、銅等,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自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福佑木業有限公司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再利用檢核之廢棄物來源為經濟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依經濟部工業局112年9月14日工永字第11201093470號函說明一,查福佑木業有限公司於112年4月至5月期間,尚收受磬◯◯◯公司-磬◯◯◯◯◯◯◯◯◯◯處理場、鼎◯◯◯◯◯◯◯◯◯公司、總◯◯◯◯◯◯◯公司產生之廢木材,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環境部而非經濟部,爰不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核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1月9日派員至現場(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福祥路259巷9號1樓)勘查發現,貴公司廠外堆置所收受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與核准之廢清書貯存位置不一致,貴公司未依核准之廢清書內容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另本局於112年11月8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系統勾稽貴公司網路申報情形(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2年10月),查貴公司於112年1月起至今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貴公司未依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嗣查現場貴公司產生之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及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貴公司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另經貴公○○表示廠內外堆置所收受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放置時間約2個月未處理,惟貴公司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於清除前應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並應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CY-544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47地號等3筆土地-「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4.9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之規定,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12年9月16日前完成改善;復於10月26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6.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全頻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2分貝。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96-5地號等6筆-「TPE03龜山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22時28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切割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394-09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重金屬鎳:1.16mg/L(放流水標準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29日派員至勤弘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民隆路33號)現場勘查,稽查當時現場營運中,現場有產出及貯存事業廢棄物,查勤弘有限公司原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申請展延,已逾期失效,查勤弘有限公司於112年8月17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查資料仍有不全,112年8月28日通知勤弘有限公司應於112年9月11日前完成補正,惟勤弘有限公司屆期未補正完成,本局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駁回勤弘有限公司申請。經本局於112年11月8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暑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勤弘有限公司廢清書已屆期失效,勤弘有限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前以112年6月26日桃環事字第1120054543號函裁處勤弘有限公司並限期於112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勤弘有限公司迄今仍未取得經審查核准之廢清書,爰依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2年11月8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3日派員至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查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303巷18號)稽查,發現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廢鋁(廢棄物代碼:R-1304)、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499)、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等貯存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不一致,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程有產生廢鋁(廢棄物代碼:R-1304),惟未登載於廢清書,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辦理廢清書變更,核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11月至112年4月),另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再次勾稽發現貴事業於112年3月申報廢鑄砂(R-1201)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420公噸)百分之十,本局於112年10月30日通知貴事業陳述意見,合先敘明。2.貴事業112年11月6日陳述意見表示,係將112年2月產出之廢鑄砂(R-1201)申報至112年3月產出,導致112年3月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惟貴事業申報資料誤植,未依規定確實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LM-255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608、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NG-64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0月2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2129、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2551、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0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V-79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0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95-RT、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U-653、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0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1983、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0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51-AN、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10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0130、自用曳引車)於112年10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J-12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15-R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J-532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J-5837、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10-ZB、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0月1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5-997、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H-58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AAG-772、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398-RD、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A-972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G-1568、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2年6月13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工五路附近溝渠勘查,見得一地下管道正排放黃褐色廢水,目視水質有大量懸浮物並有明顯食品發酵異味,沿上游巡視至臺端所經營之薪峰豆干店龍潭廠,稽查時製程作業中,另查現場污水處理系統未運作,未能妥善處理廢水即經地下管線排放至溝渠,造成明顯色差及明顯異味,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並限期臺端應於112年6月20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2年6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該溝渠仍有豆干廢水殘留情形,臺端未於期限內將受污染區域清理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11日環署循字第1121080916號,專案編號:EP11205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9月至112年3月),並經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再次勾稽發現貴事業龍潭廠(管制編號:H5001776)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8年12月至112年8月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龍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或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13日環廢字第1120056400號函,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收受之廢塑膠約279公噸(廢棄物代碼:R-0201)堆置於苗栗縣〇〇鎮〇〇里〇〇號廠房內,惟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收受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係貯存於廠內,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1/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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