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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301 - 173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29),證號:H2639-09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4月2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該製程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9A),壓降現場值34.4mmH2O,與操作許可證核定範圍120~150mmH2O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8),洗滌廢氣後之洗滌循環液,經循環動力馬達本體流出洩漏至地面,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第十項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檢查及保養規定,檢查系統動力是否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903-E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226-HF)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5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41-X5)黑煙不透光率3.0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3930-HE)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5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90-UD)黑煙不透光率1.8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6月3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15-GE)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9%,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氯乙烯」登記文件(證號:064-03-10012;064-03-20012,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限至108年10月15日止),並於過嶺第一廠(管制編號:H4304689)設置1名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廖○○(104年府環空字第1040272368號函同意設置),經本府環保局派員前往貴公司過嶺第一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嶺路399號)稽查,依貴公司108年1月7日功學社字第108004號函附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中,已將該廖○○另列為過嶺第一廠之專職職業衛生管理師,貴公司因設置兼任環境保護相關法令以外其他法令所定專責(任)人員,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福泰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技術人員鍾○○於108年5月8日遭撤證,未於十五日內(即108年5月23日前)指定取得同一等級以上合格證書之處理技術員代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中壢區龍岡路112縣道道路拓寬工程(龍岡路三段61巷附近),案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開挖施工產生之泥沙流入道路水溝,致水溝泥沙淤積,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因清洗車輛髒污污泥未妥善收集,導致污泥流出至場區外污染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737-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葉○○於108年2月1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8年3月22日吉翔(函)字第1080301號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2月1日另聘王○○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前報請桃園市政府(核發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全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製造程序-膠帶業製造」(H6423-00)(M01)操作許可證。查核公司揮發性有機物應依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六條檢測作業規定,應每半年檢測1次。(操作許可證年許可排放量0.2418公噸/年)。惟該公司未繳交107年上半年度檢測報告,依規定每半年應進行檢測1次,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槽型反應器(含冷凝器)(E001)於作業中未採用密閉收集方式(許可登載內容為密閉收集)。(二)連接槽型反應器(含冷凝器)(E001)下方之秤重設備(E005)未採用氣罩收集方式(許可登載內容為氣罩收集)。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P7-190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183-VM)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GT-307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5月2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30-RG)黑煙不透光率2.6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022-Y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5月2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21-HU)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6%,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相同地點、時段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44.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相同地點、時段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42.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8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金屬表面處理業,位於南崁溪第二級總量管制區(座落位置)、新街溪及埔心溪第二級總量管制區(承受水體),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151-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鋅:68.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鋅:2.5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廠內產生之廢陶瓷(廢棄物代碼:R-0403)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7年4月至7月間申報之廢鑄砂產出量,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以及107年8月至10月,未每月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及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鑄造製程集塵設備產生之粉末,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非有害集塵灰(D-1099),惟實際運作未交由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清理,係併入廢鑄砂中交由銘宏億公司再利用,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
處分日期
2019/06/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今日為例行性查核。2.查全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製造程序-膠帶業製造」(H6423-00)(M01)操作許可證。3.本日稽查時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01、上膠機E003及烘箱E005操作中,其他後燃燒器A001後端排放管道P001廢氣出口溫度面板溫度為579度,經實際量測廢氣,出口溫度為64度,前述兩種溫度皆與許可不符,(許可證廢氣出口溫度核定為:650度~850度);綜上許可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06/1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5月2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中壢區中正路二段642號),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79-UD)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6%,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7年4月至10月間委託銘宏億公司再利用,實際清運共130車次,有123車次未依規定申報聯單,且該段期間每月申報之廢鑄砂產出量亦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未申報重量約896.67公噸。
處分日期
2019/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溶劑回收機產生之廢溶劑渣及含有溶劑之廢布等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9/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溶劑回收機產生之廢溶劑渣及含有溶劑之廢布等廢棄物最近之清運時間為105年3月3日以廢紙混合物(D-0699)申報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19/06/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場內廚餘貯存區未妥善管理,導致廚餘流出致污染場外地面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19/06/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清洗地板作業導致黑色廢水流出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9/06/0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煙道(編號:P001)採樣檢測,檢測值17,40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
處分日期
2019/06/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YG-550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將廢塑膠(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編號四種類)破碎後再製成塑膠粒,惟未取得再利用檢核資格,逕行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吸附設備(A006)之壓差計指針顯示為0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30-100mmH2O)。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堆置場(X401)之堆置地號(本市中壢區中工段0082地號),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堆置地號(中壢區中工段0088地號)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街溪河段進行疏浚工程,現場因施工造成溪水水質呈現混濁顏色,工程致該河段其上、下游水質變化(懸浮固體)已大於60%,造成河川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街溪河段進行107年桃園市(南區)區域排水構造物維護工程,現場因施工造成溪水水質呈現混濁顏色,工程致該河段其上、下游水質變化(懸浮固體)已大於60%,造成河川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龍潭工廠(H50A8604、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90巷16號、以下稱:貴公司)從事洗選蛋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7年5月19日至6月25日作業過程中產出之報廢蛋,委託宜立牧場從事再利用,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述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9月至107年8月間將製程產生之廢墊板交由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理。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9月至107年8月間將製程產生之廢墊板,交由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理之廢墊板共12趟次,未依規定上網申報清運遞送聯單;另於107年8月後之廢墊板均暫存於場內未再外運,惟未申報108年2月份之廢墊板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墊板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未清楚標示廢棄物名稱,有白色廢液滲漏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不良品及客戶退貨之成品,送回製程摻配再製作為原料再利用,並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5年產出2批之廢鑽孔墊板交予未領有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廢鑽孔墊板(木漿板、電木板等)之種類、數量、物理性質、有害特性、主要有害成分及清理方式等未載明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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