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301 - 133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良星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46-KU車輛於107年07月13日10時35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南泊渠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8%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中午12時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吹葉機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位於本市西屯區龍富段315-1地號等6筆施作「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8月25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位於本市西屯區中正段295地號等3筆施作「中華置地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8月25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本市列管之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從事廢棄物(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業務,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106年12月期間,該項廢棄物之收受數量明顯高於銷售數量,且未申報貯存量,屬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之「環港南路西側舊海堤拆除工程」,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南堤路旁上述工地周界外稽巡查,現場查獲工區挖土機施工作業時因無有效之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情形,核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明德貨櫃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50-KN車輛於107年07月06日10時06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棨專工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405-ZF車輛於107年07月12日14時44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商業廣告行為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2項第3款:「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三)使用擴音設施從事攤販及其他各類商業廣告(含各類移動式宣傳車)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位於本市西屯區福和段218-1地號等8筆施作「慶生建設店鋪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8月24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於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107巷49之22號從事養豬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47-03號),案經本局於107年5月12日10時整派員稽查,當場查獲廢水處理設施單元(集中池)因機械故障(跳電)未能有效防溢致廢水疏漏至場區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貴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使用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施工作業過程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租並使用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續經本局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清除,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本案違規部分,當場限貴公司立即改善並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7年6月7日10時30分於廠區內露天燃燒木材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進行紅磚切割作業時,因沉澱不及功能不足,致切割廢水由排水管逕流棄置廠旁溝渠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排放含污染物略濁多泡沫之廢水,經查係因貴商號以自來水清洗使用完之洗潔劑桶,未有效收集處理作業產出之廢水,致廢水排放棄置於排水溝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管理方式(編號4、廢木材)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租並使用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續經本局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清除,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6月15日15時場內廢紙及廢棧板堆置區因不明原因發生火勢,引起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前揭情節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號設立**廠從事農藥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18日7時10分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於廠區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一澤貿易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455-KC車輛於107年06月15日14時13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459之一號附近(蓋強羽球館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另查旨揭車輛於107年7月17日辦理停用,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具輸送車)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於清除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垃圾污水溢漏污染周遭道路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未依法備有營業登記(批發零售業)及工廠登記,從事廢塑膠裁剪、破碎等再利用作業,且廠房外露天堆置廢塑膠地點,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租並使用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續經本局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清除,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8/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廠內進行機具清洗作業,因未有效防制措施,致帶有浮油及麵粉渣之清洗廢水,由排水管道流出廠外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社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於107年3月30日13時50分整派員前往前述地點稽查,經查核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逕行作業,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1條及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德成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X3-0191車輛於107年07月06日10時4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排放含污染物之紅褐色廢水,致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租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地號土地堆置木屑,並作為肥料再利用程序使用,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露天堆置木屑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許竣評(即碰碰胡農產品行)您所有車號2651-UF車輛於107年07月06日15時55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6月15日9時6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場於屋外放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致有孳生蒼蠅蟲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製程作業中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切削油)未妥善收集貯存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保麗龍屑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保麗龍屑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18/08/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雅區自強段2332地號等5筆施作「雅威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9月24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第 267 頁,共 5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