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151 - 13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9/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分公司已取得毒性化學物質***(列管編號序號:****,含量1~100%W/W)製造許可證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置及操作計畫備查文件,惟經本局於107年8月28日派員稽查測試磷化氫偵測警報設備,發現廠內控制室監控系統之功能,未能辨別發出信號之地點(***鋼瓶貯存區偵測設備),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條第*款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條第*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攬「L10101計畫台中廠至烏溪隔離站26吋路上輸氣管線工程」,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30日派員前往前述工程暫置土石方地點(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地號)稽查,發現土石方粉粒狀物散落於車行運輸路徑,且未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導致運輸營建剩餘土石方車輛行經時引起塵土飛揚情形,核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材料切割)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14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58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80-08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7年7月26日前往督察結果,查獲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7mg/L(限值:100mg/L)及鎳檢測值:1.44mg/L(限值:1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位於本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58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80-08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7年7月26日前往督察結果,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一)查獲有不明管線插入放流水管,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二)有數日之廢水量超過許可每日最大廢水量150立方公尺。2.貴公司已於107年9月21日檢具107年7月至9月水電記錄表(每日產生廢水量均小於150立方公尺),另並檢具不明管線插入放流水管之移除照片,本案已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前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系統,發現該公司有申報異常情事,以限期該公司應於107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提出改善完成文件報本局查驗,惟該公司迄未提送。再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系統查詢該公司申報資料,發現仍未改善,故再度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租並使用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續經本局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清除,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車輛進出夾帶砂土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6月27日9時51分至貴公司廠內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中廠)係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15-01號),其製程為供料系統經貯料桶及成型作業區即為成品塑膠瓶蓋,環保署於107年3月22日派員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成型作業區(E021)現場發現1台印刷機(BK08)未登載於許可文件,正印製圖樣於瓶蓋上,顯與成型作業區成品(瓶蓋)有上、下游對應關係,非屬獨立製程,且106年M01製程油墨使用量為3.304公噸,有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環保署復於107年5月29日進廠查核確認其聚乙烯106年使用量為4666.64公噸,超出許可核定量10%(核定量4200公噸/年)。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355巷14號設廠從事鋁金屬鑄造作業,本局於107年8月14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清洗冷卻水循環貯水槽之廢污泥,排放棄置於廠後方水溝,致污染水體屬實。貴公司當日已清除廢污泥,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反水污染防治法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排放廢菇包塑膠袋清洗作業產生之洗滌廢水於河道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位於本市西屯區永安段971-1地號等兩筆施作「僑馥建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該工程已於104年9月17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施工作業過程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出入口及周遭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施工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沙)污染周界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於廠內燃油鍋爐(E002)排放管道(P001)採樣進行粒狀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28日13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工程,使用動力機械(吊車)從事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位於本市南區樹子腳段1297-9地號等10筆施作「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9月15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黃林美碧等4人拆除工程(管制編號:B0508772,工程地址:本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1段2巷27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7年8月28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並完工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黃林美碧等4人拆除工程(管制編號:B0508772,工程地址:本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1段2巷27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7年8月28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配合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攬「L10101計畫台中廠至烏溪隔離站26吋路上輸氣管線工程」,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30日派員前往前述工程暫置土石方地點(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委託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之車輛,自前述工程龍井區段載運產出之營建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暨第49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潭子區福貴路108巷28號設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07年8月7日10時48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鋅鋁屑)貯存不當,露天堆置且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本局於107年8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防制設備未妥善操作處理,致使含油廢水溢出污染土地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9/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市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3中市廢清字第231-03號),查貴公司未經許可於本市南屯區新富路90號設立貯存場,經本局107年6月28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67039號函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07年8月2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7年8月2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甲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45-00、1046-00號),核對106年度原物料報表,M02製程之原料(熱媒)年使用量為10,350公升及M03製程之原料(滑劑)年使用量為0.7665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熱媒年核定用3,000公升及滑劑年核定用量為0.24公噸)。
- 處分日期
- 2018/09/1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中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E-5095車輛於107年7月26日11時1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西碼頭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位於本市西屯區(龍富段0290之0000地號)施作「日興建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9月15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8/09/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導致廢棄物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7月26日10時45分經本局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67,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稽查後續動作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7月14日於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43號碼頭因從事水泥熟料裝卸作業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8月7日10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廢紙類,並經107年8月9日15時15分會同貴公司員工確認前開土地確有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事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28日至「國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田心段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並限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權管臺中市梧棲區南簡段0297-0004地號土地堆置大量雜物致影響環境衛生,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4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70000604號函文限期改善,惟經本局續於107年5月16日13時39分前往複查,現場雜物尚未清理改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林淑惠(即均昌工業社)您所有車號Q9-6597車輛於107年7月23日9時49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加速達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493-C5車輛於107年07月23日13時59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8%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成富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82-Y9車輛於107年7月13日13時56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翔順興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30-ZV車輛於107年7月20日15時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太明路成豐巷14弄20號從事自行車零件加工(酸洗及烤漆)作業(工廠登記地址;本市霧峰區新埔路41之6號1樓),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7年6月6日前往查核結果,廠內廢水調整池廢水正排入廠內水溝,會同事業代表於廠內水溝投放紅色色素,其最終排放至廠區前方溝渠(阿罩霧二幹線南勢支線第一分線小給屬灌溉渠道)貴公司未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製程廢水未經處理逕行排入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於廢水調整槽流至入廠內水溝處之管線出口端採集廢水樣品送驗,檢測結果pH值2.7(限值:6~9)、懸浮固體濃度72.3mg/L(限值:30mg/L)及重金屬鋅21.6mg/L(限值: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6,000萬元,工廠登記證登載產業類別有化學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6,000萬元,工廠登記證登載產業類別有化學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租並使用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續經本局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清除,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小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373-SG車輛於107年7月19日14時43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盈弘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635-VM車輛於107年7月20日11時11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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