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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751 - 5800 筆)

處分日期
2022/1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1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新宅二街與新宅路口(總安段1045、1046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1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總安街1段362巷28弄32號旁(總安段992、992-1~992-3地號)貴公司發包施作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1樓樓梯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龍埔街482-9號對面(埔園段250、250-1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地下3樓塑膠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龍埔街301號對面(埔北段142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新建工程工地內地下1樓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科工廠(管制編號D32A0195)係從事平板印刷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平板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1466-00號),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1月6日執行督察時、貴公司廠內M01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查發現:拆除固定污染源平版印刷操作程序(下稱M01)M01之表面處理機(下稱E002)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吸附設備(下稱A001)廢氣出口管路與出口溫度監測儀錶,未維持正常運作(A001出口無管路,出口端管路及出口溫度監測儀表拆除放置於樓頂),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325,97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科工廠(管制編號D32A0195)係從事平板印刷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平板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1466-00號),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1月6日執行督察時、貴公司廠內M01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查發現:一、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操作A001與更換吸附劑活性碳,經查貴公司於106年8月30日核准之M01規定,E002每進料0.303公噸塑膠板,A001需更換1次活性碳3.85kg,經統計貴廠所提供E002於106年9月至110年12月期間塑膠材印刷品進料量共計493.957公噸,計算同期間A001應更換活性碳數量約6,276kg,然105年9月至111年1月6日期間貴廠僅購入活性碳250kg,未依規定更換之活性碳數量約6,026kg,應追繳未正常使用活性碳之不法利益,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86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二、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6條第1項,違反本法義務行為而有所得利益者,除應依本法規定裁處依定金額之罰鍰外,並得所得利益之範圍內,予以追繳。經評估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操作A001與更換吸附劑活性碳,經統計廠商未依規定更換之活性碳數量約6,026kg,應追繳未正常使用活性碳之不法利得。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01*-PMM重型機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MF*-5305重型機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NN*-1851重型機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100年5月出廠的1*5-M9號營業大貨車,於111年7月4日行經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146號旁,經本局人員於該路段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貴公司於111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惟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219-LVC重型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檢測結果一氧化碳(CO)值5.1%(CO標準值3.5%)已超過排放標準,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1年9月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06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1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11月4日完成改善,貴場於111年11月4日函報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1月8日複查放流口無廢水排放,另於111年11月10日再前往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6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5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6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41,3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1年11月5日派員稽查,巡視廢水場溝渠發現有廢水排放行為,經查廢水集水溝破損,以致廢水疏漏至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94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10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65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1年9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4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752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56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11月7日完成改善,貴場於111年11月4日函報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1月8日複查放流口無廢水排放,另於111年11月10日再前往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23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527,28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飼養,本局111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場旁雨水道排放畜牧廢水,經查為貴場於廢水進流口以沙包擋住,以致廢水無法流入廢水處理設備,故廢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4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6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4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中心為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經本局於111年8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0.782 mg/L,(標準值0.7 mg/L),未符合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34,5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34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830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12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4第3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所屬列管醫院醫事機構之事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管理計畫,本局於111年10月6日派員查核,發現貴所111年10月份(10/3-10/4),9月份(9/12-9/16、9/19-9/24、9/26-9/29)及8月份(8/23-8/27)操作紀錄表,其放流水錶紀錄值均超過本局廢(污)水管理計畫核准排放量12.8立方公尺/日。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8月26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18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承攬「劉維仁拆除工程」 (工程地號: 臺南市仁德區德南段417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273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商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貴商號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經本局於110年6月6日會同本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六甲分駐所前往本市六甲區六甲段35-33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商號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與兩名外籍員工將袋裝石棉瓦碎片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棄置於前揭土地,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及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1年8月2日偵查終結,處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書內容略以:「四、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後3個月內,參加本署舉辦之法治教育1場次。」二、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三項次二規定,應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命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1日派員督察,經勾稽貴社110年1月至111年8月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月申報資料,發現廢棄物處理程序之產品(砂石混合物、碎石)及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廢木材及廢鐵)加總量於110年1月、4月、9月及111年1月、4月、6月申報產出量皆大於原料(營建混合物)使用量,顯未確實申報。另勾稽再利用廢棄物(營建混合物)收受量(再利用聯單及營運紀錄)、再利用量(原料使用量)及貯存量(收受貯存)申報數量之平衡關係,自110年11月份至111年8月份均未平衡。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洗選槽篩選過濾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廠場產生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天辰環保有限公司清運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岡山垃圾資源焚化廠處理,惟未與清除機構簽訂合約。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09月22日派員至本市北門區錦湖里渡子頭段284-9、305-27地號稽查,發現貴場從事水濂式蛋雞之飼養,因羽毛未妥善攔阻,致掉落農地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58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M01)磨粉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0年10月13日派員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環保署公告之採樣方法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貴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其檢測對象為M01製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A014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稽查,本次檢測由貴公司代表張書榮全程陪同,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400,排放標準值為2000。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9月16日在本市官田區工業路52號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83年7月出廠(第2期車)的8*5-HB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1年10月28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1年10月12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11月8日在本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399號對面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9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8J-98*5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5.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新市區富林路5*9號旁(新北段2*5地號等2筆)貴公司承包施作邰欣地堡65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地下2樓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新市區富安路7*號旁(新*段6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煌聖建設新*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地下1樓塑膠水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西門路3段**號旁(立人段2*8、2*9地號)貴公司新建工程工地內地下1樓車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布袋一街5*號對面(布袋段1**4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新建工程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忠孝南路2*號旁(歸仁北段1**5、1**1-3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1樓工務所冷氣機接水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路與工明二路口(布袋段13*8、13*9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善群長照機構新建工程-地下1樓車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1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於本市北區仁愛里東豐路275號1樓經營連鎖飲料品牌「魚羊鮮豆咖啡茶品專賣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中之連鎖飲料店範疇;然經本局111年11月10日至該店查核,該店未於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ˍ元」,且以「集點」方式提供自備杯優惠(集滿20點折抵65元消費金額),而非為當次消費之價差優惠。
處分日期
2022/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2日派員執行環保署現地查核稽查,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七股區「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開發暨統包工程契約」(管制編號:D111RI9001-1)缺失如下:1.本案係屬區域開發工程未設自動洗車設施,扣10點;2.裸露地植生綠化面積達90%,扣除前述防制設施之剩餘部分未配合灑水,扣10點;3.周界圍籬申請替代,但未落實執行(出入口至工區需鋪設PC、AC或鋼板至少20公尺,且工地出入口需設置加壓沖洗設施),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0點。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強本汽車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保養廠、辦公室、儲藏室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善化區胡厝寮段850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178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0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0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12月0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2月0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資源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回收,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08月25日14時00分前往至學甲區興業段14-2地號巡查,現場見出入口貴公司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砂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09月07日10時20分前往,至將軍區西湖段485地號巡查,現場於道路見有碎木材、木屑散落路上,經查為貴公司於載運時散落於道路上。
處分日期
2022/12/09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行所有車輛號牌0611-QK藍色自用小貨車駕駛人,於違反時間、違反地點,有棄置營建剩餘一般廢棄物情事,明顯一般垃圾未依本局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垃圾車清除,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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