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951 - 6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0月14日23時前往安南區國安段1521地號稽查,現場確見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灌漿),顯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現場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廠於臺南市永康區鹽行段1420、1421地號堆置廢棄物,經本局於108年6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以109年5月20日環稽字第1090055756號函限期貴公司解除證據保全後應於109年8月20日前清除現場堆置之廢棄物,逾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以上違規事實,經本局第1次按次告發並限期(109/11/20)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日執行109年11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區鹽行段1420、1421地號堆置廢棄物仍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永康廠未經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將收受之煤灰堆置於東側辦公室後方空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12月7日環事廢裁字第109125475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1月4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5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廠收受燃煤飛灰及底灰堆置於臺南市永康區鹽北段1509-2、1509-3、1509-4、1509-5、1509-6等5筆地號土地,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送處置計畫書至本局審查並清理完畢,惟經本局於109年12月1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3月10日、30日及4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產出廢塑膠混合物及廠外(環工路49號)貯存廢布與廢塑膠混合物,且廢水處理污泥月產出量逾核准最大量百分之十,惟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3月10日、30日及4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印染整理程序」(M03)每月原物料用量、產品產量、廢布產出量與貯存量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與「廢氣處理程序」之自來水用量,且未申報廢塑膠混合物清理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3月24日及5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正確申報「鋁二級冶煉程序」每月原料廢鋁與爐渣之用量、產品鋁合金錠產出量、廢棄物爐渣之產出、貯存、再利用等情形,及「廢氣處理程序」之集塵灰與廢濾袋等產出量與貯存量。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3月24日及5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廢鋁再利用,惟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等,未依規定作成紀錄,且未正確申報廢鋁收受量與使用量之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78號),自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告之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貴公司清運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科工廠廢棄物,未網路申報廢棄物,並將廢棄物載運至屏東縣高樹鄉土地棄置,經屏東地檢署以無證據證實貴公司有棄置廢棄物之事實,惟貴公司未正確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情形仍屬事實.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強本汽車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保養廠、辦公室新建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善化區胡厝寮段850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1305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14日至現場,稽查當時逕至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太陽能電廠第一期,統包工程施作廠商為貴公司,現場會同現場負責人陪同,見該場出入口有車輛帶出泥沙污染路面,造成髒污。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78號),於109年7月3日已完成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卻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9月29日環署循字第1111133388號函暨111年7月6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辦理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疑似兼任名單之查處,本局於111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郭○○於109年10月6日迄稽查當日111年8月3日擔任貴公司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另於105年8月22日至稽查當日111年8月3日擔任貴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所有車輛號牌KEF-1617自用大貨車駕駛人,於違反時間行經違反地點時,有散落一般垃圾污染道路情事,明顯違反禁制污染環境行為規定,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關廟廠稽查,經查該廠從事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稽查時營運中,巡查廠區廢棄物貯存場,發現廢棄物堆置區已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核可之範圍,其未依規定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前,即逕行收受廢棄物堆置於未核准之貯存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罰鍰,並限期111年3月15日前改善完成。 本局再於111年7月12日至貴公司關廟廠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依規定辦理,顯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為營造業,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5項所稱之事業,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應遵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111年10月5日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台江分隊六孔小隊巡邏時發現有17包廢棄物(廢塑膠及一般垃圾)棄置於國家公園土地,經六孔小隊調查,發現17包廢棄物為貴公司承攬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太陽能電廠第一期統包工程產出,惟貴公司承攬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太陽能電廠第一期統包工程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11年10月5日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台江分隊六孔小隊巡邏時發現有17包廢棄物(廢塑膠及一般垃圾)棄置於國家公園土地,經六孔小隊調查,發現17包廢棄物為貴公司承攬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太陽能電廠第一期統包工程產出。經查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太陽能電廠第一期統包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造工程,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核即動工。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6月27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廢PET塑膠膜再利用,未記錄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生之廢粉體塗料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文件倍誠實業有限公司、豐笙貿易有限公司清除處理廢粉體塗料。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8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廢樹脂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5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其製程產出之廢樹脂、廢塑膠混合物、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清除至該機構以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5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其製程產出之廢樹脂、廢塑膠混合物、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09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建材之零售、批發業,因承攬大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北門區保吉、舊埕及玉港段之大福北門太陽光電系統工程,工地內環場道路以營建剩餘土石方作為基底原料,車輛運輸時輪胎夾帶砂石掉落台17號線道之路面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本局於111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退電製程區牆壁與玻璃纖維夾縫處破裂致廢水收集溝內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及雨水溝,未妥善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捷絲旅台南館從事旅館(飯店)、民宿業,經本局於111年9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8.5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旅館(飯店)、民宿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0年12月16日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NYLON 66 WASTE YARN(0.1mm Less)1批,經開櫃檢視來貨為NYLON絲狀下腳料紗(材質為NYLON屬熱塑性廢塑膠),非屬「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之產品申報與再利用系統產品申報數量不一致,經釐清廢棄物申報系統之申報數量為全廠總生產量,經濟部申報系統為添加R類廢棄物之預伴混凝土數量,經貴公司提供報表核算大致相符,惟110年5月經濟部再利用申報系統申報預拌混凝土數量為4,526.4公噸,經核算結果應為3,325.8公噸,是貴公司未確實申報再利用廢棄物之產品產生量。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10年7月申報營運紀錄燃煤飛灰(代碼R-1106)於申報使用量992.45公噸,收受聯單數量506.88公噸、營運紀錄370.76公噸及6月貯存量520.69公噸,而7月申報貯存量僅為35.12公噸,顯有錯誤情事;另其110年7、8月燃煤飛灰(R-1106)營運紀錄之產品量均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作成申報(97,413.7公噸)屬申報錯誤;又貴公司分別於109年10月及110年3月及8月申報共產出184公噸之231699其他非金屬雜項礦物製品,現場未見貯存情形,經釐清為試車產出並已投入廠內製程再利用,惟未申報再利用聯單及使用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10月11日14時40分於本市中西區民權路一段189號旁工地,其未妥善維護管理致水泥漿掉落污染工地旁鄰房採光罩。
- 處分日期
- 2022/1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9月23日15時2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善化區善西段834地號(光復路440號對面)稽查,貴公司員工於倉庫(板模)廠房後方空地上燃燒木板,產生粒狀污染物散佈於大氣中,現場未有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2/1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9月15日夜間至貴牧場,稽查時會同貴場代表進行稽查,貴場從事養豬作業,異味性質為養豬畜牧味,於貴場下風處周界聞有與場內相同異味即於該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1袋,檢驗結果檢驗值為75(標準值為5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2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08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貴公司從事鋁擠製成型作業,現場勘查廠外連外溝渠見水溝底部有白色沉澱物自雨水溝流出之痕跡造成污染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11年10月11日貴公司傳出火警,本局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工作,現場由貴公司吳協理擔任窗口。吳員表示廠區之所有設備、原料(R-0201)、產品均燒毀,並稱貴公司另於番子寮段1260地號土地堆置廢塑膠膜(R-0201)約150公噸,未受本次火災波及,起火點為員工生活垃圾區。惟查核番子寮段1260地號土地及員工生活垃圾區均未登載於經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比對國土測繪資料,發現貴公司亦使用未經本局核准之番子寮段1261地號土地營運,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08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現場於廠內勘查時,見利用貝克桶盛裝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之貯存地點、貯存設施四周未採用抗蝕及不透水材料襯墊或構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1年1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1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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