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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951 - 90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5/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2,1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將受託清除一般垃圾等廢棄物堆置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該場址管理不當產生自燃現象,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周界外明顯聞有塑膠燃燒所產生惡臭異味,再有濃煙上竄20餘公尺,沿下風方向逸散2公里許,大量粒狀及異味污染物排放,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1月25日於本市後壁區新營地磅站北上處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3年9月出廠(第2期車)的J*-685號營業大貨曳引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3月5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3月4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巡視廠區發現有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未依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貯存區配置圖貯存。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本市新市區永就段220地號放置一堆廢木材,經查係貴公司將受託清除之廢木材貯存於該筆土地,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巡視廠區發現有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4月13日於本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經民眾檢舉,認定貴公司所有93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7352-*E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規定通知110年5月2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5月18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6日前往稽查,於貴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1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19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01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4月10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06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09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6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09年4月10日環稽字第1090036756號函附109年4月6日環水水裁字第109040040號裁處書限期貴場109年9月28日前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之設置,貴場於109年9月22日申請展延,本局於109年9月26日環水字第1090112755號函同意展延至110年3月27日止在案。本局於110年4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場未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設置。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C-0201及廢液C-0202)貯存於車廠進貨碼頭區;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業資本額520萬,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商業未經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業。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7日派員稽查,經於仁德區德洋路248之2號對面道路(二王段359地號前道路)貴公司承攬施作三爺溪中下游治理工程車輛未妥善清洗,逕向砂、土挾帶至道路地面,造成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0年4月22日17時03分許,貴公司車號RCS-1779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夏林路1-2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13日前往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102號旁空地(建南段704-4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現場作業時,因未妥善維護、清潔,致使有泥沙污染周界路面情形,已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1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生產路267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西門路三段134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2月26日於本市善化區中正路111號旁目視判煙,認定貴商號所有96年10月出廠(第4期車)的8302-*3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4月8日前到檢,貴商號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0年5月20日在案,該車輛於110年5月18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19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場原廢水收集溝之溝壁龜裂,致廢(污)水滲漏至場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2月6日事業廢棄物 (刀模模組)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逕行交付超能企業行清理並遭棄置,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110年2月6日於本市仁德區十三甲段1045-0000地號土地,將合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案場載回之色盒隔板廢棄物棄置於上址,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15日前往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南興路7號貴公司廠區內,發現電鍍製程之前處理程序產出廢油混合物,收集後以50加侖鐵桶盛裝貯存,每月產出100公升至140公升,查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其於109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701廢木材棧板、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E-0201廢電線電纜(非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E-0217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之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一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其於109年7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D-0699廢紙混合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703廢潤滑油之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93年2月出廠(第3期車)的717-*V號自用大貨車,109年11月25日檢測排煙不符合排放標準,是本局限期於110年1月15日前完成改善,又因引擎大修申請並經本局同意第1次展延檢測期限至110年3月3日,第2次展延泵浦修理檢測期限至110年4月16日在案,該車輛於110年4月15日至屏東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煙檢測複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且檢測結果高於原據以處罰濃度為1.8m-1,按同法第82條第3項規定,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於改善期間,排放之空氣污染物種類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或排放量者,應按次處罰,本局將依同法第66條第1項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並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3月2日環署空字第1040014043號函釋(柴油車黑煙各期排放標準之新舊檢測方法污染度換算對照表),第3期車不透光率檢測結果超過標準(1.2m-1)但未超過標準1.5倍(3.1m-1)者,處新臺幣5千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7月9日派員於本市新營區復興路1069號斜對面執行目視稽查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96年11月出廠的A*B-0572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8月20日前到檢,貴公司檢測期限屆期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本局依同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109年11月18日環空字第1090135520號函處該公司新臺幣1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09年12月14日前完成改善,惟該公司檢測期限屆期未完成改善,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新營區萬林娣商場住宅新建工程 (管制編號:D840643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12月2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完成,惟貴公司辦理新營區萬林娣商場住宅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餐廳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所稱事業,惟經本局發現該餐廳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食用油)未委託領有清除、處理許可證之機構(詠源順公司)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大同路二段97巷1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德七街20巷12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38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利東街27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仁東街63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1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67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學路55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30日派員,查證貴水箱行110年3月31日於本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85巷21號巷道旁清洗水箱造成路面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5/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5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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