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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851 - 89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110年2月2日派員分別於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抽水井1、T01-3抽水井3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經處理前所含物質銅、鎳、總鉻超過放流水標準T01-1抽水井1(銅檢驗值11.8mg/L,標準值1.2mg/ L)、(鎳檢驗值69.8 mg/L,標準值1.0 mg/L)、(總鉻檢驗值148 mg/L,標準值2.0 mg/L) 、T01-3抽水井3(銅檢驗值44.0mg/L,標準值1.2 mg/L)、(鎳檢驗值1.63 mg/L,標準值1.0 mg/L)、(總鉻檢驗值2.96mg/L,標準值2.0 mg/L),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屬需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之事業,未依規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9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10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二廠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1mg/L,標準值100mg/L ;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4 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藥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遊戲場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污染水溝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4月08日16時20分許派員前往稽查,貴場領有屠宰場登記證書(編號:0151-01),現場於貴場生活污水孔見有清理場內環境之殘渣污染水溝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04月15日15時20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為貴公司於本市玉井區玉南段703地號土地暫置南化水庫清淤之砂土礫石,稽查時於現場(玉井區玉南段703地號)出入口見有車輛車輪所夾帶出之砂土污染路面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110年4月30日至5月3日在本市安南區、七股區及佳里區等地舉辦「辛丑科鹿耳門媽出巡」遶境活動時,分別於安南區安中路六段、城安路、城安一街、城安東街及青砂街一段路面施放煙火鞭炮之炮屑及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除完畢,本局於同年5月3日15時30分許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拍照錄影存證,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1/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本日(110年6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343-01號),經本局於110年04月15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人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惟現場發現廠內設有3台天然氣鍋爐(小於2噸)、1台燃油鍋爐及1台燃材鍋爐,其中燃材鍋爐操作運作中,經查現場燃油鍋爐E001為M01製程,惟燃材鍋爐(蒸氣產生量達10頓/小時)為備用鍋爐,於柴油鍋爐或天然氣鍋爐蒸氣量不足時啟用,惟該鍋爐未列於M01製程中,現場污染源設備明顯與許可證規定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有稽查紀錄(稽查編號:14-W481519)及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4日10時30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前揭地號土地堆置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碎磚塊、石塊、混凝土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25日稽查,發現貴公司官田廠還原碴貯存區旁之氧化碴貯存區毗鄰農地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且堆置高度超過工廠廠區周圍結構體圍牆或其他阻隔設施。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9年12月9日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三大三中隊至貴公司南科一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雖有分類標示廢棄物名稱,惟於標示為噴砂廢棄物(D-2407)及非有害有機廢液(D-1504)貯存區亦貯存廢偏光板,部分廢偏光板亦露天貯存於貯存區周邊且於貯存區周邊道路發現飛揚散佈之廢偏光板飄落地面。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9年12月9日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三大三中隊至貴公司南科一廠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雖有於清運前後依規定上網進行申報,惟其實際產出並清運出廠之廢棄物(108年9月18日當天清運出廠共17550公斤)大於其網路申報(網路申報量為6900公斤)之數值,廢棄物產出量明顯低報。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新建路與中華西路一段交叉口,發現貴公司所負責鹽埕段3100之0000地號進行結構作業,車輛進出未妥善維護致使砂土路面污染,已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前往本市永康區頂西段376地號(小北路1巷內)稽查,發現貴公司將分類後之廢棄物(數量約26噸車輛6車次,來自營建工地)以大車載運至合法處理場(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即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12日派員執行「109年二仁溪流域重金屬高污染潛勢事業專案督察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含鋇廢銲藥(C-0111)與廢水污泥(代碼:D-0902)之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6/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0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7號)之清除機構,亦未核准貯存場或轉運站,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且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以致由貯存區產生之廢液,未收集而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06/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7號)之清除機構,未核准貯存場或轉運站,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非許可證登載之車輛(車號:KEN-2788)清運廢棄物(車上載有太空包、廢塑膠)。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07 mg/L(標準值1.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R-0201、R-0601、D-0902、R-0402、R-1107於109年6月至11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2月22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20538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4月3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5月6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3月15日15時40分許前往稽查,貴場從事羊隻飼養作業,於貴場廢水處理設施前見有露天曝曬羊隻排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4月19日14時00分許前往稽查,於本市佳里區六安段939地號(乙種工業用地)見有堆置木屑、木材等木材混合物預作破碎做成燃料原料,貴公司於上揭地號未領有廢木材再利用檢核相關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03月17日10時10分許前往貴場稽查,貴場從事鴨隻飼養作業,稽查時於貴場旁排水溝內見有鴨隻體毛挾雜飼料污染水溝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領有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431-00號),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3),本局110年4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現場發現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3),其噴砂機E314~E316、E323~E325、E329、E330前端各新增一台入料機,且入料機上方設有集氣氣罩,並收集至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3及A304,另洗滌塔A301及A302前端共用管道設有連結之閥門,惟現行許可證登載內容未有上述入料機及閥門,是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12日00時50分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南華街101號2樓,發現貴餐廳於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間有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情事,業經攝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南紡購物中心從事零售式量販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66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1.7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稽查,稽查貴場廢水場時發現,貴場終沉池回流污泥至原水池未依許可迴流至活性污泥曝氣池及堆肥舍,又查貴場厭氧池無阻隔氧氣設備(共3池,一池沼氣袋破裂、一池只剩骨架、一池全無),亦未依規定向本局報備故障,顯未依許可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81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再利用廢塑膠(R-0201)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已取得本局核可之再利用身分,109年10月15日本局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後方廢棄物貯存區有以貝克桶盛裝貯存於該處之廢液(D-1799),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141,966,59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二廠109年1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902無機性污泥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經本局110年2月23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20543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4月6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公司第二廠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取得再利用相關資格,逕行將廢鐵堆置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西路1196巷內(大甲段1099、1100地號)進行篩土整理再轉售情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案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於109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109年10月28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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