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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351 - 14400 筆)

處分日期
2019/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廢潤滑油(D-1703)申報暫存量為0.5公噸,惟勘查時現場暫存量為0.9公噸,而11月份尚未產出廢潤滑油,其未正確申報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一貫作業廠督察,發現該廠於107年起新增廢氣處理程序之C-0104;軋延程序之C-0104、D-1703;廢水處理程序之D-0903、D-1799等5項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一貫作業廠督察,發現該廠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氣處理程序之C-0104;軋延程序之C-0104、D-1703;廢水處理程序之D-0903、D-1799等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且集塵灰、廢水污泥於107年1月~6月申報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一貫作業廠督察,發現該廠於原天然氣減壓站貯存區發現堆置污泥,且盛裝之大空包部分破損致廢棄物散落地面。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8日至107年1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8日至107年1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8日至107年1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5日至107年12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5日至107年12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5日至107年12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8日至107年1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8日至107年1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8日至107年1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5日至107年12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5日至107年12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5日至107年12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房前方空地堆有D-0599及R-0404,另廠內D-0899、D-0299貯存區位置堆置R-0404,與核准之貯存設施不符,且均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房前方空地堆置D-0599及R-0404,未有中文標示且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二廠督察,發現該廠廢潤滑油貯存區位置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且廢切削油(廢棄物代碼:D-1704)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登載。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二廠督察,發現該廠自106年10月起即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潤滑油之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二廠督察,發現該廠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及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耀麟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新市區大營段587地號等99筆、大營段2496之1地號等12筆)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7年5月1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拆除作業。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2,9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麻豆廠領有固定污染源「M01金屬軋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違反事實如下:一、查107年1月11日現場記錄表單未記錄A103袋式集塵器壓降値,再查107年1月3日晚班紀錄表未記錄原物料使用量,均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及記錄,明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二、防制設備A103袋式集塵器濾袋更換頻率為6個月更換一次,查核最近一次濾袋購買紀錄為102年3月6日購買60支,該防制設備規格總濾袋數60支,現場尚有30支濾袋庫存,未依許可登載頻率更換,應支出而未支出或減少支出的消極利益計算不法所得。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本府警察局新營分局至貴公司東山廠稽查,勾稽貴公司東山廠於107年5月、6月網路申報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廢棄物代碼:R-1209)之收受貯存量、再利用聯單、原物料使用量、營運紀錄量,發現有未正確連線申報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社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社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社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社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化學材料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79年2月出廠(第1期車)的649-**號營業大貨車,於107年10月25日行經本市安定區安吉路三段往東方向(國8往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12月10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11月29日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台南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為80CMD、每月排放30日及每日24小時連續排放量80m3/日×30日=2,400m3/月,核對貴公司台南廠106年1月至106年12月及107年1月至6月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發現其申報資料1月(5,612 m3/月)、2月(4,678 m3/月)、3月(6,695 m3/月)、4月(5,146 m3/月)、5月(5,771 m3/)、6月(6,667 m3/月)、7月(6,321 m3/月)、8月(7,116 m3/月)、9月(6,657 m3/月)、10月(6,445 m3/月)、11月(5,264 m3/月)、12月(6,395m3/月)及107年1月(6,567m3/月)、2月(6,246m3/月)、3月(6,983m3/月)、4月(6,502m3/月)、5月(5,421m3/)、6月(4,428m3/月),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7年8月9日至貴公司麻豆廠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其事業廢棄物R-1703廢潤滑油於106年9月至107年6月期間未依規定確實申報,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7年8月9日至貴公司麻豆廠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該廠之廢酸洗液貯存區及廢潤滑油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社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17日派員至貴社督察,發現貴社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其事業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之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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