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301 - 14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7,99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8 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污)水處理設施疏漏廢(污)水致污染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該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8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2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74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3日至107年12月2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3日至107年12月2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3日至107年12月2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23日至107年12月2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預拌混凝土場於違反地點入口處未妥善維護清理造成泥沙污染路面情事,現場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11日派員前往貴畜牧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場內、外有雞隻羽毛未妥善清理污染地面,致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貴店於本市鹽水區月港里中正路61號經營綠軒茶坊(營業登記為綠竹軒),經本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至貴店稽查,發現貴店屬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之飲料店業,惟貴店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供消費者使用,且屬第2次違反規定(第1次本局業於107年7月12日至貴店稽查發現有同樣情形,業開立違規勸導單在案,並於107年7月19日複查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八廠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設置明顯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原於106年12月26日至安南區海環街28巷86-3號(安南區海西段80-6地號)稽查,發現貴機構有土石、磚、廢塑膠、木材、廢布等雜物堆置於廠區內,惟查貴機構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者核可,即逕行營建混合物再利用,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七、營建混合物規定,並經本局告發處分在案,且限期於107年7月3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7年7月31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機構未依規定於限期改善期限內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業已告發處分在案,並限期至107年10月31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7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上述違規情形仍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仁德區中山路246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11/16-19、工會主辦專業指標…)違規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仁德區中山路387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11/16-19、工會主辦專業指標…)違規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仁德區中山路429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11/16-19、工會主辦專業指標…)違規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仁德區中山路440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11/16-19、工會主辦專業指標…)違規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仁德區中山路456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11/16-19、工會主辦專業指標…)違規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貴畜牧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於聯外道路地面上有雞隻羽毛掉落污染地面,影響該地區之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107年11月23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樹脂(D-0202)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台南椅業股份有限公司倉庫、雨遮自辦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林子段662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7年10月16日上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台南椅業股份有限公司倉庫、雨遮自辦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拆除完成,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工程行油品,不慎翻倒溢流至路面,造成路面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南市廢乙清字第0065號),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原為臺南市柳營區東昇里,104年2月2日變更為臺南市柳營區重溪里。貴公司107年11月6日以(107)欣字第107011001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62,17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處理同意設置文件核准公文(府環事字第1060413888號),貴公司於同意設置文件變更申請書(定稿本)中敘明建廠期間環境監測計畫於施工期間依所訂之項目定期監測,監測項目包含周界空氣品質、噪音及振動、放流水等,惟貴公司107年10月30日函文及提送處理許可文件申請書(修訂一版)補正,回覆說明:「本公司未能執行環境監測,故無數據結果及照片。」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建廠期間定期監測。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7日前往稽查旨揭公司,稽查時貴公司火災現場有大量濃煙,經洽現場負責人,本次火災起火地點在廠內倉庫(貯存天然橡膠進口原膠),並表示不清楚是否於1小時內通報本府(環保局),且查本府環保局於當日並無接獲相關負責人員通報紀錄,是貴公司違反公私場所之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負責人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藥品等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6日派員稽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污染源燃油鍋爐(E001)之排放管道P001執行排放管道PSN採樣,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335 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麻豆區從事飼料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6日執行飼料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5)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稽查檢測,採樣時貴公司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17mg/Nm^3 ,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 。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經濟部工業局於107年11月19日工永字第10700912450號函說明貴公司六甲廠提報107年第三季再利用產品品質檢測報告,未併同檢附CLSM相關工程採購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經濟部工業局於107年11月19日工永字第10700912450號函說明貴公司六甲廠提報107年第三季再利用產品品質檢測報告,其中瀝青混凝土粒料之檢測項目未包含粒料中軋碎顆粒及CLSM28天抗壓強度之試驗方法未採行國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坤進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絲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有廢潤滑油及廢油混合物產生,惟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絲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及廢油混合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絲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及廢油混合物委託清除、處理,未與清除、處理機構簽訂書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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