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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551 - 186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5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及本局辦理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4年9月將廠內經大火焚燒後產生之棕櫚渣委託雲林縣轄內未依法取得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安昶實業有限公司處理。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行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304-1061001-01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原清除技術員陳柏榕於104年10月23日離職,惟該商號未於90日內(即105年1月23日)另聘清除技術員,且技術員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新營紙廠木片區及化工區旁發現有一廢水暫存池,其廢水係由製漿流程產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中。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造紙業及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新營紙廠木片區及化工區旁發現有一廢水暫存池,其廢水係由製漿流程產生,且該池廢水未妥善收集,溢流至作業環境內。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於違反地點因未妥善清理處所水溝且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建平17街181號旁(金華段0001-0008地號)甲頂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9日至106年2月20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9日至106年2月20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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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9日至106年2月20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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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9日至106年2月20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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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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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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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一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新化一廠排放口排放廢(污)水於廠外地面水體,現場現場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結果未符合既設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流量小於50立方公尺/日)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26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72mg/L,標準值2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72mg/L,標準值250mg/L)。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250051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原料190165脫脂劑、250138螺絲及產品250138螺絲於104年10月至105年10月廢清書未填報、另製造370001廢水處理程序原料180041氫氧化納、180079硫酸亞鐵、180175聚氯化鋁、190217活性碳於104年10月至105年10月廢清書未填報;廢棄物D-0902無機性汙泥於105年9月及105年10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250051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貯放區位置與臺南市政府104年7月21日府環事字第1040555761號函審查核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附件二」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06年2月13日0時25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於違規地點鄰近住宅確聽到唱歌噪音,現場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及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自將產生之廢(污)水排至廠房後方廢水貯存槽貯留廢水。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65,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0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1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體育路87號(公英段1111地號)吉昱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車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從事土石方堆置作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5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廠逕流雨水導入洗車平台沉砂池,廠區面積為1600坪(約5289平方公尺),經換算沉砂池總設計容量應大於132立方公尺,貴公司永康廠沉砂池設置容量不符合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從事土石方堆置作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5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廠逕流雨水導入洗車平台沉砂池,未依規定記錄沉砂池清理維護時間及方法。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強登建材有限公司稽查,發現廠區側門空地堆置紡織污泥(約600噸),與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不合,惟該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即逕行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強登建材有限公司稽查,發現廠區側門空地堆置紡織污泥(約600噸)等事業廢棄物露天貯存,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7/02/23
罰鍰金額
NT$4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善化分場從事畜牧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善化分場未依規定於限期改善日期屆滿前提出完成改善或補正等相關文件,依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9條第2項規定,本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5年1月3日前住貴公司善化分場進行現場查驗,現場清點牛隻為130頭,仍超出貯留許可登載數量且未於限期內完成貯留許可文件變更,確認貴公司善化分場未成改善或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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