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801 - 18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1/24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小東路與勝利路口(東寧段53、54、6019地號)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善化區成功路252號內(大成段1143地號)柯氏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車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機車燈具真空鍍金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社製程主要原料碳氫溶劑、丙酮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及未經本府審查核准,即已營運;廢棄物R-0601廢紙已無產出,亦未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機車燈具真空鍍金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社製程主要原料碳氫溶劑及丙酮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本局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機車燈具真空鍍金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社放置於大門口旁廢棄物貯存區廢漆渣(D-0902)及生活垃圾(D-1801),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出入口處有明顯工地車輛進出輪胎附帶之廢土,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六甲區中華路中央分隔島262號電桿違法設置1組旗幟廣告(登載內容:旺家園.首購498萬起...)。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六甲區中華路中央分隔島263號電桿違法設置1組旗幟廣告(登載內容:旺家園.首購498萬起…)。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六甲區中華路中央分隔島266號電桿違法設置1組旗幟廣告(登載內容:旺家園.首購498萬起…)。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250號內(忠義段660地號)城邦營造有限公司工地1樓地面容器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佳里區育善街135巷42號旁(育善段337、337-1~13、337-15等地號)津田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股份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股份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股份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營造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營造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營造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本市將軍區「天乾製藥有限公司廠房、倉庫增建工程(管制編號:D105RJ2010-1)」,查該工程於105年3月14施工,惟未依規定申報及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5年12月9日併滯納金、利息始完成申報繳納,逾期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12月1日以環署廢字第1050098573號函通知本局貴公司事業廢棄物D-0102、R-0120、D-0201、D-0801、D-2403及D-1504於105年4月至9月間皆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其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福安宮寺廟金爐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新市區看西段412-3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至現場查核,發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福安宮寺廟廁所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新市區看西段412-3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興建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5年12月10日至違規地點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巷內從事臺南市第三期新營區客運轉運中心市地重劃區工程,現場施工時造成該巷內道路泥濘污染地面、道路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七街與萬年12街口(大山段437地號)貴公司營造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郡安路5段41號旁(溪東段1153、1153-2地號)貴公司工地內筏基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和平街120號(五條港段1794、179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明興路655巷17號旁(永寧段463-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7街與萬年8街口(大山段388地號)永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義路552號旁工地(裕東段831-10地號等26筆)坤晟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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