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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801 - 13850 筆)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隨地便溺。隨地便溺。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隨地便溺。隨地便溺。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三發首席大院)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隨地便溺。隨地便溺。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隨地便溺。隨地便溺。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3/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2月7日來函敘及,機構地址由「高雄市鼓山區龍水里美術東四路00號00樓」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一路00號00樓」,並領有高雄市政府109年8月7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953109600號變更登記核准函,惟貴公司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本局辦理變更,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4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111年07月08日下午17時陸續接獲民眾陳情後勁溪德民橋及德惠橋間之河面有油污污染河面,經查貴中心無廢(污)水排放,惟屬於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64.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4)「貯存系統:作業環境內設置地上、地下儲槽系統或貯存容器,貯存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物質,其容積達200公升以上之事業(不含密閉、未拆封或倒置後不會洩漏之罐、槽、桶)。」,本局於111年7月9日13時30分稽查貴中心時,廢油水卻經由雨水排放系統排放至後勁溪支流楠梓溪(青埔溝),造成大量油污污染後勁溪流域,該排放之廢油水經採樣化驗COD部分高達166,000~496,000mg/L及油脂部分395000~639000mg/L,造成後勁溪水質及沿岸生態之嚴重污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及第28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列管案件查核,於112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收受廢木材,再以破碎機進行加工,惟貴公司未取得再利用資格,逕自收受廢木材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列管案件查核,於112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木材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及露天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規定。案係本局列管案件查核,於112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木材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及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措施或設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三發首席大院)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於MOMO購物網站登載「【captain kick 滅霸隊長】萬用皇家護衛隊除菌驅蟲防蚊萬用清潔劑500ml(2入組/清潔 防蟲 除菌 防蚊 安全)」,並提及涉及產品效能等環境用藥廣告詞。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E3-043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5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8665-UN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3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油混合物貯存區及污泥貯存區並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另109年9月至110年10月廢潤滑油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5條、第4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非有害礦渣(D-1202)111年3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S320450611100040,重量0.43公噸),按大寧公司111年4月28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110138D11),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12.9,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復於111年3月24日退運,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惟未填報於廢清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非有害礦渣(D-1202)111年3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S320450611100040,重量0.43公噸),按大寧公司111年4月28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110138D11),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12.9,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復於111年3月24日退運,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未依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貴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250022)產出之廢酸洗液(R-2502),未於貯存設施內,標示貯存日期、數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廠非有害礦渣(D-1202)111年3月9日委託「岡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大寧股份有限公司」掩埋處理(聯單編號:S320450611100040,重量0.43公噸),按大寧公司111年4月28日函附「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110138D11),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12.9,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復於111年3月24日退運,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與無機性污泥(D-0902)未依主要成分特性混合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貴廠堆高機及機台使用後產生廢油混合物(D-1799),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5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次:貴廠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車號:BRN-0582〕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1年1月14日會同陳情人及貴公司人員至鳥松區松埔段407地號及埔嶺段225之2地號稽查,鳥松區松埔段407地號地主表示貴公司係承包該土地之自來水工程,需進行開挖整地,另貴公司表示回填之土方因使用道路土方而有些許參雜瀝青混凝塊,故本局於111年1月21日會同相關人員,進行鳥松區埔嶺段225之2地號土地開挖確認,開挖時確時有少量土石混雜瀝青混凝塊,惟查現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規定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1年12月30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3245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1月18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1年12月30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3245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1月18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5月25日上午10時派員稽查,在貴公司高雄廠大門前道路轉角(芋林路22.764620/120.281349)及周界明顯聞到陣陣有機肥料逸散臭味,後進廠稽查,當時製程未操作,次氯酸鈉噴霧防制設施未即時啓動,製程中活性碳吸附塔內活性碳及洗滌塔洗滌液未定期更換,成品堆放區部份空氣置換洗滌塔2台未操作,致肥料臭味由堆放區逸散至廠外。上述未妥善處理有機肥料置放、貯存,管理不當產生異味逸散至廠區外造成空氣污染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05月07日01時09分派員至本市新興區民生一路與中山一路交叉口新建工程(大統段一小段994地號等5筆土地)查察,稽查當時該處正施作混凝土灌漿及壓送清洗作業,現場工作人員無法出示夜間施工證明,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暨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之規定,現場錄影存證,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生之廢潤滑油(D-1703)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桓尤企業行龔兆民清除處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前、後處理洗淨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前、後處理洗淨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4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潤滑油(D-1703)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桓尤企業行龔兆民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未登載前處理洗凈程序前輸送帶有廢潤滑油產生及後處理洗凈程序產生廢潤滑油回收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龔兆民至貴公司抽取之廢油無法再使用,為製程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潤滑油產生、貯存、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8號從事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2年04月27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3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分別為:1、元件編號:021120427023F;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6,146.87ppm。2、元件編號:021120427084F;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45,696.01ppm。3、元件編號:021120427171A;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2,980.84ppm。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9號從事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2年04月27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2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分別為:1、元件編號:011120427118F;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22,907.68ppm。2、元件編號:011120427267F;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5,247.88ppm。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9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並設有廢氣燃燒塔(A501),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燃燒塔於112年5月25日下午約4時20分至隔日凌晨約0時40分左右,母火監測值降至約攝氏60度,顯見母火已熄滅,且該段期間監測結果亦顯示持續有廢氣排放(25日排放量約960.9立方公尺);貴廠於廢氣燃燒塔母火熄滅期間經由燃燒塔排放廢氣,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及第5條規定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施工中使用動力機具怪手進行清運作業,造成明顯機具運轉噪音妨害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檢舉影片,本局於112年5月24日派員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確認貴公司於旨揭時段確實有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提供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1,251,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112年4月12日9時30分派員至該址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廠內連接至廠外之管道正有廢水排放至廠外排水溝。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廠房內查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其製程略以:食品(魷魚)→解凍→分解→成品,另查貴公司自112年1月12日至112年3月16日自來水用水量為2152度,以工作日44日計算每日用水量約48.9度,且無大量使用自來水作為成品之製程,貴公司每日廢水產生量大於20公噸,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之事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並將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現場立即於廢水排放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檢測報告編號:E12B1509E):化學需氧量790mg/L(標準限值:100mg/L)、生化需氧量199mg/L(標準限值:30mg/L)、懸浮固體547mg/L(標準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貴公司未申請廢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將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亦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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