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801 - 3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新園鄉新洋段239、389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工程(一~四期),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9年12月1日,申報日期110年1月11日,逾期天數為41日,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5,629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7,5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0727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明顯異味3.稽查時發現該場廢水池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情事,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本局前以109年10月23日屏環廢字第10934647200號行政裁處書告發處分在案,並限期於109年12月30日前改善完成,合先敘明。本局110年1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複查,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核已再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辦公室後門外有堆置大量垃圾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及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於109年5月14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55,000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五街11巷31號二、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新埤鄉新力段828-3、枋寮鄉靶場段663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9年10月2日,申報日期110年1月5日,逾期天數為95日,空污費為新臺幣6萬6,92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4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黃永明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37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1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罰鍰金額
- NT$32,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陳金崑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1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00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5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散置垃圾、塑膠桶、廢輪胎等廢棄物及積水容器,影響公共環境衛生,經本局通知限期清理改善而仍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杜華瑜畜牧場(核准)飼養豬隻650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187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及生化需氧量90.6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車號:AZZ-8656於109年10月24日15時2分14秒,駕駛人於本縣枋山鄉中山路三段61之3號前停車場,有亂丟菸蒂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造之化粧品禮盒,包裝應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包裝體積比值一以下、包裝層數二層以下之規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遠時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riday購物網)網路購物購買【ALTAIS優森泰】沙棘天然精油植皂禮盒,經檢驗量測結果包裝體積比值為1.66、包裝層數二層,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經營統固優脂蛋白企業社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經本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企業社產出之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未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貴企業社經營統固優脂蛋白企業社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經本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企業社產出之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未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09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25日及9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應納入廢水處理場之輸水管線破損致疏漏至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0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辦理「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至草埔段C4建築標(0k+000~11k+006)新建工程-戶外消防蓄水池擴充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8年12月24日,申報日期為109年12月29日,逾期日期為371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7,41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1/0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石材製品製造業,經本局109年10月15日及12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石材廢料及石材礦泥,貯存於本縣東海段1地號土地與貴公司所申領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三易畜牧場第二分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臺端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33,0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家昌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31,5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錦章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且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和陞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薛瑞清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0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蔡汶樺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双木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46,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三雄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0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4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7,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罰鍰金額
- NT$15,58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運助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堆肥舍阻隔設施未設置完全,致廢水滲出流至農田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5
- 罰鍰金額
- NT$7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土石洗選作業,所產生之廢水經場內水溝有疏漏致污染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堆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人員於貴公司堆肥場周界外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結果為67,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27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5條:未設置工地標示牌,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工地內土方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3.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設之鋼板間未密合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雖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5.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3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屏東縣新園鄉港墘村7鄰港庄路37號之16三、違法事實:臺端經營黃樹根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每日紀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30,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興安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6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7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秋輝畜牧場核准飼養豬隻265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78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3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金鐘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6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5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林隆輝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養豬飼育業核准飼養豬隻1050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送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64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35,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徐煥英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5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3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1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勇志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新源興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18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30,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柳良章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449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1,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明峯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1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六興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0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67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有信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泉發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7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鴻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逕於終沉池增設管線進行曝氣),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卿鳳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新興隆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0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陳重友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1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9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位於屏東市歸義段100地號土地置放有燃燒後之灰燼及一般垃圾,其置放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施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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