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9651 - 29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新建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進出工地輪胎夾帶泥砂,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前於106年11月30日領有106林使字第00551號使用執照及於107年1月26日領有107林使字第00031號使用執照,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規定:「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本局係於107年8月1日受理本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審查結論暨申請展延綠建築標章取得期限),且尚未核准前仍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切實執行,惟貴公司未於規定時間內取得綠建築標章。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進行道路工程作業時,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泥沙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進行營建工程作業時,未注意環境維護,致鐵屑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雜草叢生(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鏟土機、刨路機)進行營建工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鏟土機、刨路機)進行營建工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堆土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鋪路作業),惟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照相沖洗業及製版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並經於排放口量測氫離子濃度指數11.9(限值:6.0至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照相沖洗業及製版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陽明山水會館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業(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稽查當時現場營業中,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陽明山水會館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業(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稽查當時現場營業中,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運作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列管編號:074-01)及二氯甲烷(列管編號:079-01)其輸送管路設施,未依規定於明顯處加標其毒性化學物質流向、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或縮寫。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ZR-581)之駕駛人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TAS-212)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鵲邈醫材行所有車輛(車號:AUK-5699)之駕駛人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小吃店,經本局進行周界異味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6,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造成出料區煙霧瀰漫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製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耐火物製造程序中,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耐火物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耐火物製造程序中,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三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耐火物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壓路機)進行路面鋪設作業,現場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xxx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G1006-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1.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工區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4點。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主辦「尚志土城員和段住宅新建一期工程(管制編號:F104FD2008-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程區域,記缺失4點。(二)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41,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臺端所屬畜牧場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510mg/L(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816mg/L(限值:80mg/L)、懸浮固體315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汐止區社后地區聯外道路暨周邊綠地新闢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道路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溫泉井鑽探作業,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酸性廢液於員潭溪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採集處理後自來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鋁0.35mg/L(限值0.3mg/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CA-7858)駕駛人隨地拋棄垃圾,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29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從事廢棄物(廢磚瓦石塊、廢塑膠、廢木材等)貯存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從事廢棄物貯存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款,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經查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一)廢容器回收物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且與其它回收物混雜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二)廢照明光源未存放於足以防止非意外破損之堅固貯存容器內,未具有分區、分類之貯存設施及標示,且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三)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物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且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井式基礎工程-B標」進行支撐柱連續壁作業,產出之土黃色鹼性淤泥,未經妥善處理且未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106板建字第00424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基隆關報運進口塑膠廢料乙批(進口報單:AW/07/394/J0875號),經查驗發現,來貨第4、7項(PC GF COLORED REGRIND及PPS+GF COLORED REGRIND)為廢熱塑型塑膠及玻璃纖維混合物,復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5日傳真回覆,非屬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而認屬廢塑膠混合物,惟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於107年7月18日派員至中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前述開發案現場執行監督作業,據開發單位代表提供綠建築部分資料,商業A區、公益設施棟、商業C區及住宅B區(共計4區)之綠建築標章取得時間未依新北市政府103年1月17日北府環規字第10300943581號審查結論公告事項三(二)「應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則應於取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取得…」辦理,顯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浪漫居酒屋」於本市禁止時段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惟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違規情節
- 查新北市政府於105年4月18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55159119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伯思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伯思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有油品貯存設施,其容積為1.98立方公尺,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已設置之防溢堤圈圍容量為1.29立方公尺,未達油品貯存設施容量之110%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和廠經營印刷業,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106年6月至107年6月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000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月至107年6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7年3月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北環廢乙清字第0***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6年7月至107年6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逾期申報107年3月營運紀錄(申報日期:107年4月11日)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和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查獲於7樓及8樓各設有1座不同排放口之熱媒加熱鍋爐,且總設計輸入熱值分別達200萬仟卡/小時及250萬仟卡/小時,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和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查獲於7樓及8樓各設有1座不同排放口之熱媒加熱鍋爐,且總設計輸入熱值分別達200萬仟卡/小時及250萬仟卡/小時,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701-02號),經查所設之6座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2、A003、A004、A005、A006及A007)未每日紀錄壓降,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使用燃油設備進行烹煮廚餘作業,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於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98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有一油品貯存設施(容積約為12公噸)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未於四周設置防溢堤。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980萬元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現場已產生廢PCB板、廢電線等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現場已產生廢紙、廢布等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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