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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1001 - 310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139-DN)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92-7C)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HM-5299)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C-9897)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03-KAE)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收受並貯存之廢塑膠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再利用廢棄物,並於現場破碎產生塑膠粒製品,惟未依管理方式於露天貯存場設置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3F-218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6D-1235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T4-5967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1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F18定檢站)查核,檢驗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車號有不符情形(3月9日將車號:936-CNH誤植為963-CNH、7月11日將車號:678-BMB誤植為678-BMR、8月16日將車號:J8M-993誤植為J8W-993、9月9日將車號:UW3-159誤植為CW3-159、10月16日將車號:N2L-066誤植為N2J-066),年度內累計缺失筆數合計達5筆,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S5-320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CT-3739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1月17日派員至新店區玫瑰路旁稽(複)查,「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規定,記缺失4點。(2) 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至出入口未採行防制措施,嚴重髒污泥濘,記缺失10點。(3) 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4) 工地出入口: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明顯車痕,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辦「新店行政生活園區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5F52009-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洗製程設備產出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及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白色廢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屬「宏臨建設永和保生段一般事務所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列管事業,稽查時攪拌作業中,現場查獲製程廢水未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列管事業,稽查時攪拌作業中,現場查獲製程廢水未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8/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輸入之環境衛生用藥「威滅空間噴霧劑」有效成分「拜富寧」含量檢驗值為5.395%(W/W),與標示含量(7.57%(w/w))之容許誤差範圍(±12%)不符,屬於劣質環境用藥。
處分日期
2018/01/02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景品建設有限公司-鶯歌區尖山腳段630-2號等9筆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18/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8/01/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01/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進出工地輪胎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8/01/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路旁堆置一般廢棄物,有礙公共環境衛生整潔。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定型機作業中,於該廠頂樓查獲該定型機廢氣收集管道破損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新北市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新建工程」,現場進行外牆補強作業中,雖設有防塵網(其他防制設備),但仍無法有效抑制塵土飛揚,屬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清洗後之廢污水,徑自排出該廠外並流入位於三峽河河堤邊之排水溝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機關所屬「中和區連城里集會所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建照執照:103中建字第580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之營建工地,惟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4,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位於新北市五股區陸光段12地號土地經本局於102年7月19日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為土壤污染管制區,惟貴公司逾期未提送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經本局依法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6年9月30日前完成補正,屆期仍未提送。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5A8772),經查105年1月至106年7月間之廢棄物(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棄物代碼:E-0217)網路申報資料,有下列違規情形:一、未申報105年9月、11月、12月及106年1月、2月之產出量。二、申報105年10月之產出、貯存量與實際情形不符。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5A8772),經查106年6月份申報之廢棄物(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棄物代碼:E-0217)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之10%,惟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C-601)載運廢棄物(垃圾包約3噸),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臺北市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遞送聯單),惟該證明文件中除清運機構、清運車號及產生源事業機構名稱外,其餘欄位均空白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7/12/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34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17/12/2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織物乾洗作業程序,於燃油鍋爐(E014)排放管道(P001)進行採樣,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值為191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處分日期
2017/12/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經會同貴公司人員執行旋轉式乾燥爐(E016)後端排放管道(P002)之粒狀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值為138 mg/Nm3,超過排放標準值100 mg/Nm3。
處分日期
2017/12/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噴漆塗裝作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廠內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及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藍紫色廢水)於淡水河系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7/12/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作業產生之廢水未經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白色廢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7/12/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2-790)載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廢土、廢鐵塊等),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清運車輛車號錯誤,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7/12/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臺端使用事業廢棄物(廢木材)做為烹煮廚餘之燃料,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臺端使用事業廢棄物(廢木材)做為烹煮廚餘之燃料,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於燃油鍋爐(E001)之排放煙道(P001)執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148mg/Nm³(標準值100mg/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4851-DF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6265-JJ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稽查時作業中,廠內製程作業廢水收集於圓柱型貯存桶,後續以桶裝槽車委託清除業者清運至作業環境外,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廢污水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12/2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稽查時作業中,廠內製程作業廢水收集於圓柱型貯存桶,後續以桶裝槽車委託清除業者清運至作業環境外,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廢污水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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